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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回 僧药

 

风雪止息,月影重现的时候,王得意和昏迷的阿诵,终于到达了弥陀寺。

王得意用拳头砸开山门,尔后就是僧人们出来、又是僧人们去叫方丈,然后清妙和明秀一起跑出来——明秀的僧袍还乱七八糟地披在肩膀上,只来得及套了一条袖子。

“他中了毒。”王得意言简意赅道,“我暂时封住了他的几个要穴,但是撑不了太久。”

阿诵脸色惨白,五官精致的脸上隐隐透出一股灰气,无意之中,他瞥了一眼,只一眼,就感到一阵心脏一阵紧缩,忙转过头来不再看第二眼,同僧人一道将阿诵搬了下来,运去方丈禅房。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松脱了手,阿诵依旧安安稳稳地昏睡着,眉头微微蹙起,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什么。王得意忽然发现这里人手充足,本就不需要他跟着忙前忙后,想道,我反而不好给他们添乱。于是他便静静站住了脚。明秀一扭头,见他呆站在原地,一拍脑门,又跑来问他:“你们是碰上什么事儿了?纪哥怎么中的毒?诶呀……早知道,那日不要你们走……”

王得意低头望去,只见自己手中还握着在天如醉,从那死士身上摸出来的腰牌

那腰牌状有八边,于黑灰色的材质之上,雕琢着细细的、繁密的线条——像一张蛛网。

“呀!这牌子——”明秀叫了一声。

王得意抬起头,看着他。不知怎的,明秀抿了抿嘴,忽而又不提了。半晌,才强颜欢笑说:“清妙老头儿在医术上还是有一手的!别担心了,咱们去帮他的忙。”

说完,也不顾王得意的答复,他一转身,忙不迭地又走了。

王得意目送他离去,直到他进了禅房,这才低下头,又来打量这块腰牌——其实不消明秀来说,他也是认识这块腰牌的。

灰黑色的蛛网腰牌。这是洗砚司的最低一等的喜子,常混迹于武林各处,专职做着暗杀、窃听、卧底的任务。几年以前,江湖中人管喜子们的出现叫做“喜从天降”,虽说叫这么个名儿,但所有人说起来的时候,却都是愁眉苦脸的。因着一旦这些喜子们现了身,随后出现的大约就是暗杀、抓捕,又或者两败俱伤。

没有人比他对这块腰牌更熟悉了。只是他见过的那只腰牌,是一种枯叶般的黄色,在他眼前,晃啊,晃啊……每晃一次,就要带走一个人。

弥陀寺内满地残雪。而他站在雪色与月色之间,寒冷彻骨地思考:这些人真是洗砚司派来的么?这块腰牌看起来不似作假……就当真是洗砚司派来的,杀了老于他们的也是洗砚司么?今晚是为着什么?为了杀他?又或者是为了杀……阿诵?不……不可能,阿诵是皇亲贵胄……洗砚司绝不会……

洗砚司绝不会吗?

他狠狠打了个寒颤。

从他窗外吹进的迷烟,他并非闻不出来。那并不是多么高明的办法,何况那迷烟的剂量,充其量只能对付对付全无武功的人。画面如同黑色的潮水,在他脑中缓慢而幽暗地闪回:阿诵的房间只有死士,没有迷烟。那迷烟,本就是专程来对付他的!

他脑中渐渐推断出一个可怕的事实:如果这些人是货真价实的洗砚司的喜子,那么他们的任务恐怕是活捉他,而与他同行的人,一律不留活口。

“我为他运功发散了一阵儿,今夜应该暂时无事。”清妙盘腿坐在床边,脸色也不好看,额头还缀着一层热腾腾的汗珠,“调制解药也需要一阵子,我叫明秀去药堂抓了。”

他的语气依旧是平静而宽和的,王得意再没从他脸上瞥见过去“鸳鸯双刀”的影子,这一瞬间,比起他应有的“放心”,从心中浮起的却是另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仿佛他同武林、抑或是江湖的最后的一点联系就要被斩断了。

阿诵仰卧在朴素的僧床上——现在他可没法儿嫌弃这个嫌弃那个了;但他的眉头松开了一些,似乎证明了清妙此刻的有用之处——王得意酸溜溜地想——但阿诵闭上眼时,那种凌厉和冷傲的神色终于消失殆尽,只有一些娇憨的稚气,倒十分符合他的年纪。原来他其实才十五岁而已。

“童施主不会有事的。”清妙平静道,此刻他已经擦去了额头上的汗水,更像是一个皱皱巴巴的普通老头儿了。王得意忽而问道:“刘尔逊,你怎么老了这么多?”

“人怎会有不老的呢?”

“我以为至少我自己不会老。”

一时间,室内只有烛花跳动的声音。

但阿诵还是年轻的,甚至过分年轻。和他出道时一样的十五岁,此刻并不安详地昏睡着。可是没关系,只要解了毒,这就只是一颗他初出茅庐时不小心被绊了一下的小石子。

他忽然感到心乱如麻,不知道是因为阿诵中毒,还是因为听到了那个许久没有人叫过的名字——他已经在他人的口中死去了十年。他又在阿诵床前呆了一阵子,终于掀开帘子,推门出去了。

明秀已经从厨房走了出来,刚好迎面撞上他。

“药材已经送去厨房煮上了,”他用僧衣的袖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抹得额头上沾上的煤灰黑乎乎揉成一片,“有明悟师兄看着,万无一失!”

“唔。”王得意应了一声,此刻居然有几分哑口无言的茫然。令得明秀奇怪地歪头看他,似乎在问,这最能喋喋不休的一个人是怎么了?

“哦对了,你今晚可以先睡我的禅房!”

王得意摇了摇头。见明秀要问他,补充说:“睡不着。”

“好吧,我也是。”明秀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同王得意一起,在方丈禅房的台阶前坐了下来。

王得意的肩膀挨着阿诵的肩膀,忽然感觉全身都不自在。但他不是一个愿意让自己一直难受的人,两厢沉默一会儿,他突然说:“对不起啊。”

“嗯?”明秀转过头来,两只黑漆漆的大眼睛里闪烁着迷茫和困惑。

“呃,总之就是……对不起你。”王得意直视前方,目光没有焦点,干巴巴地道,“走的时候全须全尾的,突然变成这样。”

“啊,你说纪哥的事儿?”明秀眨巴眨巴眼,说,“为什么要向我道歉?”

“因为……诶呀,不因为什么。”

“你觉得,因为纪哥和我是朋友,所以你欠我一个交待?”

不是的。王得意想。是因为他决心一辈子守候着你,但因为我的牵累,你很有可能失去这一份守候,而我也很可能剥夺了他守候你的权利。

但王得意只是撇了撇嘴。

“但是……遇到坏人,也不是你的错吧。”明秀慢慢道,“就算那些人是为了杀你们而来的,那也是那些要杀你们的坏人的错。”

说到坏人这两个字,明秀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说了下去:“如果纪哥是为了保护你才受伤的,那是纪哥的选择,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无法干涉。你知道他的脾气性格,是绝不会为人所动摇的。他觉得这样正确,他就会去做。你会因为做了自己觉得正确的事儿而后悔吗?”

明秀的大眼睛亮晶晶的,其中的情绪却很平静。

王得意没有说话。

后悔吗?一旦被人这么问了,人生中的前二十五年便如同走马灯一般在眼前闪回。他从来是一个太出格的人——师父是这么说他的,一边说,一边还用手里的烟袋锅子敲他的脑袋,似乎指望把他敲得稳重规矩、讨人喜欢些。

王得意摇了摇头。

“这就对了。”明秀微微笑了起来,“纪哥也是这样的。所以别难过了,纪哥醒过来看见你为他愁眉苦脸,一定还嘴上不饶人,要说你自作多情的。”

王得意又和明秀在阶前坐了一会儿,除了方丈的禅房,各处的灯早已渐次熄灭下去。两个人都有点打哈欠,但谁也没说去睡觉。不过很快,他们也不必急着去睡了,因为山门又一次被急促地敲响,院落的灯光也一盏又一盏地点亮。

二人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困倦后的迷惑。

山门洞开,有几匹高头大马打着响鼻,不由分说地踏了进来。马上之人各自举着一盏灯笼,王得意遥遥看着那几点光点,忽然狠狠打了个寒颤,站起身来,就往方丈禅室内走去。明秀“哎哎”地唤了他两声,也没令得他回头。

屋内,一灯如豆,清妙还守在床前,阿诵皱着眉头睡着,没有一点醒转的迹象。

“刘尔逊,你这个出家人,诳语打得怎么样?”他没头没脑地说。正盘坐着打盹的清妙睁开了眼。

那年王亚离第一次遇到刘尔逊,就让他挖了六十二口墓穴。

十年后,王得意再一次见到刘尔逊,又先后带来两个麻烦:一个中了剧毒的天皇贵胄,和一群闻风而动的喜子。

不管是什么身份,似乎只要他碰见王得意就会有一大堆麻烦事儿要他来处理,不管他愿不愿意。

最风雨飘摇的那十年已经过去了,只是洗砚司底下这群喜子们的疯狂不降反升。前几年甚或有杀良冒功的冤案频生:抓见一个秃头的和尚,就说他是少林的;碰见一个扎马步的,就说他是“蓄意学武,有心谋反”,横竖都先杀了,再算个人头去邀功,也能领一个人头的赏钱。

阿诵的药还在煎,此时此刻,王得意怎能轻易离开?

灯已经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他和刘尔逊对视一眼,刘尔逊推门出去,他已经就地一滚,滚进了阿诵的床底。

小小一个弥陀寺,一时之间,已经点亮了所有的灯笼。

清妙佝偻着身子走出禅房,身后跟着一个抿嘴不语的明秀。僧人们都从禅房走了出来,双手合十,缄口不言。

原是魏陵三人搬了救兵,叫了个喜子头儿,领着一支小队,循着风雪中凌乱的脚印找来的。

此刻月明星稀,合着院中的灯火,禅院内,居然亮得惊人。

为首的是个着浅粉衫子的少年——喜子们为了便于夜间行动,都着一身漆黑,只有他一个,穿得极为鲜亮不说,长相也有几分阴柔,眉眼都是细细的,天然带着种狡黠神色。

清妙念了声佛号。那少年在马上,还没有下来,也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

“清妙大师,这么晚打扰你,咱们心里真叫个过意不去。”他笑嘻嘻地说,“只是公务在身,不得不叨扰啦!”他腰间的牌子一晃而过——同最低贱的喜子们的黑色不同,是秋叶般的枯黄;说着,他一挥手,地下的喜子们一点头,就要搜寺。

“等等。”

开口的不是那粉衫子少年,甚至也不是清妙,而是刚刚一直沉默不语的明秀。

“诶呀——这,这不是燕公子吗!”粉衫子少年好像才刚刚看见明秀一般,笑道,“燕公子有事儿尽管吩咐。”

“翟小旗,我寺僧人前几日才领受太后恩旨,在宫中做过祈福法事。”明秀慢吞吞地开口道,“太后诚心礼佛,弥陀寺又是太后青睐之地……这大晚上的,何必搅扰僧人们清梦?难不成,翟小旗还疑心这佛前清净地,不明不白地窝藏了几个武林匪盗?”

“燕公子说的哪里话。”粉衫少年面色不改,还是笑眯眯的,“当今太后恩慈惠下,诚信礼佛,咱们几个哪敢造次?只不过是搜查一番——要说诸位高僧们的物品,我们保管一根指头也不敢擅动。”

明秀抿了抿嘴,眸中闪烁着一点冷冰冰的怒意。

“陆之寒走之前,就是这样同你说的?叫你夜闯弥陀山门,栽赃陷害我们?”

那名字一出口,粉衫少年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一淡。

“指挥使去哪儿,要做什么,咱们不敢置喙。只是指挥使说过,不论他在不在京中,洗砚司的差事,却是一刻也不能停的。”他似乎已经失却了耐心,说罢,将手一挥,喜子们闻风而动——

“我看谁敢!”

明秀忽而断喝一声,举起一只手来——在灯火的照耀下,他白皙细瘦的手指握着一面腰牌——那腰牌状有八边,雕琢着细细的、繁密的蛛网线条。只不过,既不是喜子们的纯黑色,也不是粉衫少年的枯黄色,而是如御笔朱砂一般的红色!

“见此牌者,如见指挥使!”明秀细细的、还未脱去稚气的嗓音,回荡于禅院之中,他说话的功夫,喜子们已经一排连一排地跪下,头也不敢抬;魏陵三人则混在其中狐疑地交头接耳起来。

“怎……”粉衫少年愕然一瞬,一咬牙,从马背上滑了下来,几步奔到近前,将那腰牌看了又看,细细的双眼都随之睁大了,“指挥使居然……居然把自己的腰牌给了你……”

当日,陆之寒走之前,确实给了他一个拨浪鼓。

但是和拨浪鼓一起塞进他怀里的,还有一个腰牌。

“给我这个干嘛?我不要……怪吓人的……”

“听话,拿着。不然我怎好放心?”

脑中那人的声音一闪而逝,剧烈的心跳声在明秀的鼓膜中躁动,使得他的半边秀气、半边丑陋的面庞也浮上两团热气。

“燕公子。”粉衫少年匆匆半跪下来,飞速向身后跪着的喜子们扫了一眼,将声音压得很低,听来几乎是从齿关递出来的字眼,“您快些收起来吧!这腰牌叫您这么大摇大摆地请出来,传到上头耳里,指挥使也要跟着吃瓜烙!”

明秀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接着又“哦哦”地应了两声,又把那红得灼眼的腰牌塞回乱七八糟鼓鼓囊囊的僧衣里去了。粉衫少年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那你们走罢。”明秀拍了拍巴掌,脸上强行压抑着洋洋得意的神气,叫粉衫少年跟着一阵牙根痒痒,“不然我就再把这牌子拿出来,给你翟红药看看清楚!”

粉衫少年或许是第一次被人以顶头上司的仕途官声相要挟,居然语塞了一瞬。这会儿他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了,面无表情地自己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冷冷道:“等指挥使回来,咱们还是得原样禀告的。”

明秀把头一歪,意为“随你”。

粉衫少年转过头去看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没说话的住持——清妙双手合十,又说了一声“阿弥陀佛”。从他们敲开山门,进入弥陀寺开始,到现在,他只说了两遍“阿弥陀佛”,总共八个字。

好,好,他也装聋作哑!

粉衫少年冷笑一声,翻身上马,只说了一声“走!”。黑色的喜子们便随着他的马,寂静无声地撤离;只有魏陵三人中的一个想要说话,又被魏陵一个眼神吓了回去。

他们这群人,如何来得,也是如何走得。

清妙远远目送他们离去,又叫僧人们都回房睡觉,半晌拈着自己花白的山羊胡子叹了口气。明秀在旁边嘿嘿直乐。

“你傻乐什么?”清妙忽然发觉,王得意真是个货真价实的扫把星,比起十年以前,他带来的麻烦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会儿给童施主服过了药,休息一夜,明早就叫他们走罢。”还不待明秀要问为什么,清妙已经合着双手合十这个姿势转身走了。

雪后的夜,冷风又在窗外细细吹起。睡梦中的少年并不安心,眉头依旧紧皱,嘴角不高兴地向下撇去,不知道是梦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还是在梦乡之中也嫌弃床铺粗陋,被褥也是他人用过的旧物。

但是现在,王得意总不能把他摇醒,当真问问他为什么睡梦中也面露愁容。

王得意第一次见到阿诵时,对方比现在还要狼狈,满面冰泪,在冷风中瑟瑟发抖;但若真的可以选,他反倒觉得,还是那个气鼓鼓的、可以从包袱里随时随地拿出一双玉箸的狼狈少年更可爱一些——至少比现在这个不省人事、面如金纸的阿诵好多了。

明秀又去厨房看火了,屋内只有一个人事不知的阿诵,一个心神不宁的王得意,和一个老神在在的清妙和尚。

“刘尔逊,我有件事要问你。”

“王施主请说。”

“我今日遇到了魏陵他们三个。哦,这名字你没听过……你只要知道,昔日在襄阳时,他曾算我半个同窗。今日见到他,他已成了向洗砚司讨饭吃的路边野狗,要抓我去讨赏哩。”

刘尔逊盘腿坐在蒲团上,闻言居然笑了一笑。

“你笑什么?”

“自然是笑你朋友太多,到哪里都碰得见。”

“好哇,我还以为你当了秃驴,转了性子,原来还会促狭我。不错,他虽算是我半个同窗,梁子可同我结大啦!”王得意一面说,一面也笑了起来,“当年,我初到襄阳,参加那个什么劳什子襄阳大较……你可记得?我就是在去襄阳的路上碰到了你。……后来,我叫你去买棺材,你身上却没有钱——诶,我记得,当年问你为何杀人,你说‘为财’。结果怎么自己身上一根毛也没有!”

刘尔逊还是笑一笑,没有答话。但其实,王得意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所以——那六十一口棺材,只好由我来买……我在棺材铺付了钱,一转头,好哇,你跑得连人影都不见了!这就叫你逃了一条命去,十年后跑到这里来做秃驴。”

说到这里,他语声一顿,忽然想起,他也是这么遇见程雪时的。

当年,为了买那六十一口棺材,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银钱,为了吃饭,甚至不得已卖掉了在关外打好的精铁剑,换来一口锈迹斑斑的破剑,只为了换来的钱能用来买包子。卖掉师父给他打的剑,他犹豫了三天,饿得眼冒金星,于是三天后,他在包子铺门前狼吞虎咽之时,见到了同样来买包子的程雪时。

眼前那少年同他一样,看来十五六年纪,不过是土生土长的关里人。那时候程雪时便爱穿青衫子——像棵水灵灵儿的小葱,王亚离这么想。他口中大嚼着半个卤肉包子,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青衫子的少年人,看他长得清秀可亲,又听他一口中原官话说得细声细气,温和有礼,不由想道,我现在身无分文,剑都卖了,他看起来人怪好的,不若问问他,若是顺路,同他一道去襄阳?

程雪时果真也要去襄阳。

或许是出于一种不好意思拒绝的羞赧,又或许真是因为程雪时人太好了,结伴的过程出人意料的顺利:此处离襄阳本也不远,王亚离打了欠条,只说等在襄阳大较上一鸣惊人,出人头地,正式拜入武当门下,再把路上所费的钱还他。当时程雪时是怎么说的?他已全然忘记了。

时年洗砚司刚刚成立,还未撕去礼贤下士的温和假面,武当便在洗砚司的支持下,大操大办了一场襄阳大较,只要十五岁至及冠的少年人来参加,名次前十者可拜入武当门下。程雪时同他一样,是从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千里奔波而来,出身小门小派,只待在襄阳大较得一个好名次,既长见识,又可能拜入武当,即便是路途遥远,所费盘缠不少,咬咬牙也觉得值得。

“我也不求甚名次,”程雪时笑道,“只要是在襄阳大较上见识见识别人的拳脚功法,开开眼界,也值得了。”他说完,又漫不经心般问道:“你呢,亚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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