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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襄阳大较

 

雪后的夜,冷风又在窗外细细吹起。睡梦中的少年并不安心,眉头依旧紧皱,嘴角不高兴地向下撇去,不知道是梦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还是在梦乡之中也嫌弃床铺粗陋,被褥也是他人用过的旧物。

但是现在,王得意总不能把他摇醒,当真问问他为什么睡梦中也面露愁容。

王得意第一次见到阿诵时,对方比现在还要狼狈,满面冰泪,在冷风中瑟瑟发抖;但若真的可以选,他反倒觉得,还是那个气鼓鼓的、可以从包袱里随时随地拿出一双玉箸的狼狈少年更可爱一些——至少比现在这个不省人事、面如金纸的阿诵好多了。

明秀又去厨房看火了,屋内只有一个人事不知的阿诵,一个心神不宁的王得意,和一个老神在在的清妙和尚。

“刘尔逊,我有件事要问你。”

“王施主请说。”

“我今日遇到了魏陵他们三个。哦,这名字你没听过……你只要知道,昔日在襄阳时,他曾算我半个同窗。今日见到他,他已成了向洗砚司讨饭吃的路边野狗,要抓我去讨赏哩。”

刘尔逊盘腿坐在蒲团上,闻言居然笑了一笑。

“你笑什么?”

“自然是笑你朋友太多,到哪里都碰得见。”

“好哇,我还以为你当了秃驴,转了性子,原来还会促狭我。不错,他虽算是我半个同窗,梁子可同我结大啦!”王得意一面说,一面也笑了起来,“当年,我初到襄阳,参加那个什么劳什子襄阳大较……你可记得?我就是在去襄阳的路上碰到了你。……后来,我叫你去买棺材,你身上却没有钱——诶,我记得,当年问你为何杀人,你说‘为财’。结果怎么自己身上一根毛也没有!”

刘尔逊还是笑一笑,没有答话。但其实,王得意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所以——那六十一口棺材,只好由我来买……我在棺材铺付了钱,一转头,好哇,你跑得连人影都不见了!这就叫你逃了一条命去,十年后跑到这里来做秃驴。”

说到这里,他语声一顿,忽然想起,他也是这么遇见程雪时的。

当年,为了买那六十一口棺材,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银钱,为了吃饭,甚至不得已卖掉了在关外打好的精铁剑,换来一口锈迹斑斑的破剑,只为了换来的钱能用来买包子。卖掉师父给他打的剑,他犹豫了三天,饿得眼冒金星,于是三天后,他在包子铺门前狼吞虎咽之时,见到了同样来买包子的程雪时。

眼前那少年同他一样,看来十五六年纪,不过是土生土长的关里人。那时候程雪时便爱穿青衫子——像棵水灵灵儿的小葱,王亚离这么想。他口中大嚼着半个卤肉包子,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青衫子的少年人,看他长得清秀可亲,又听他一口中原官话说得细声细气,温和有礼,不由想道,我现在身无分文,剑都卖了,他看起来人怪好的,不若问问他,若是顺路,同他一道去襄阳?

程雪时果真也要去襄阳。

或许是出于一种不好意思拒绝的羞赧,又或许真是因为程雪时人太好了,结伴的过程出人意料的顺利:此处离襄阳本也不远,王亚离打了欠条,只说等在襄阳大较上一鸣惊人,出人头地,正式拜入武当门下,再把路上所费的钱还他。当时程雪时是怎么说的?他已全然忘记了。

时年洗砚司刚刚成立,还未撕去礼贤下士的温和假面,武当便在洗砚司的支持下,大操大办了一场襄阳大较,只要十五岁至及冠的少年人来参加,名次前十者可拜入武当门下。程雪时同他一样,是从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千里奔波而来,出身小门小派,只待在襄阳大较得一个好名次,既长见识,又可能拜入武当,即便是路途遥远,所费盘缠不少,咬咬牙也觉得值得。

“我也不求甚名次,”程雪时笑道,“只要是在襄阳大较上见识见识别人的拳脚功法,开开眼界,也值得了。”他说完,又漫不经心般问道:“你呢,亚离?”

“我?”少年身后背着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剑,他却并不引以为耻,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只有一股不知天高地厚的神气,“我自然是要争第一的!”

“第一?”程雪时先是看了看他的剑,又似乎想笑,但忍住了,“嗯……也好。”

“怎么?你不喜欢第一?”王亚离忽然回过头来,阳光在他眼中映出浅浅的琥珀色,在那琥珀色的深处,一瞬间流露出一种近乎偏执的专注,“如果我练剑不做第一,练剑还有什么意思?练剑太苦啦,程雪时!”

程雪时脸上现出困惑的神色。

“你练剑,不是因为喜欢剑么?”

“我喜欢啊!”王亚离理所应当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解释一加一等于二一样,“越喜欢的事情,就越苦!练了没有进益,便觉得苦;练了打不过师父,更觉得苦!你若喜欢一件东西,怎甘心在这件事上屈居人下?”

“我……我却是没有想过这些的。”程雪时说。

“你为什么不想?”

程雪时似乎被他问得烦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磨出现在这么不露声色的好脾气,只不耐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武林中多少剑术高手,钻研勤勉一生,不过中流而已!你再喜欢,焉知自己能做佼佼者?”

王亚离歪了歪脑袋。于是他头顶那顶不合时令的貂皮帽也跟着歪了一歪。

程雪时忽而又住了嘴,半晌讪讪道:“嗯……这只是我一家之言,你不必放在心上。……睡一会儿吧!明早我们还要赶路呢,再过两天,我们就到襄阳了。”

这场“名次”之争草草结束。不出二日,他们到了襄阳。

比试的顺序需要抽签决定,当程雪时举着自己的签满处找寻王亚离时,王亚离终于打着哈欠出现了。

“我从小就运气不好。”他丧眉耷眼地说,把手中的签展开了给程雪时看,原本有不少人抽到轮空,只需要打三场或四场,但他倒好,第一轮就要打满五场。

程雪时打开了自己的签——他居然是运气极好的那一批,只需要三场全胜,就能进入下一轮了。

“你的剑……”程雪时看了看王亚离身后背着的锈剑,略略思索,才说,“我只要打三场就下来了,你若撑到剩下两场,我便来找你。”

“找我?”

“傻子!找你送剑啊。我这柄剑虽说也不是什么好剑,”他想起家中四处借钱为他打了这柄剑、凑齐了盘缠,咬牙道,“借给你用就是了!”

“没关系。”王亚离忽而一笑,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说不定,只要我这把剑就够了。”

程雪时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你别逞强”的担忧神色,但是他没有当真太久——因着王亚离言出必行。

在他竭尽全力胜过三场之后,汗也未消,气也没有喘匀,便急吼吼地赶到场地的东南角擂台——那是王亚离倒数第二场比试所在之处。

那处已经有人了。

人甚至太多了。

和他的擂台的寥落对比鲜明,这处擂台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群——这次大较,除了武当派,还有其他名门大派、武林高手前来观赛,人声鼎沸之中,他隐约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

“王亚离!”他的声音在这其中,简直就像一点雨滴落入大海,无法惊起一点波澜,于是他挤过重重人潮,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又踩了别人多少脚,这才满头大汗地挤到台前——

那叫好声原是冲着王亚离的,那个刚刚被淹没在人声鼎沸之中的名字,将会在今日就传遍武林。

“你还没有讲到你要问我的问题。”刘尔逊道。

“很快了。”王得意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有个师父?”

关于王亚离的师父,江湖上只有人说,是武当掌门石鹤,但没有人说,王亚离的师父,其实是关外一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事情的开始原本很俗套,一个退隐江湖的老酒鬼,捡到一个来路不明、顺流飘来的孩子,开春时分,那孩子在河流中冻得皮肤死白,他用残雪搓开了他的体温,直到他能够嘹亮地嚎哭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小老头儿戒了酒。

秋天的时候,孩子还没被他养死,小老头儿突然想起这孩子还没有取名字,他望着满树黄澄澄的鸭梨,突然转过头,吧嗒着他的水烟,对襁褓之中瞪着眼直勾勾望着他的剑的小孩儿说:“想不出来你叫什么,叫鸭梨算了。”

孩子没哭,他就当孩子没有意见。

草率地被叫做鸭梨的小孩从没站稳的时候就开始拿剑,老头儿的剑是他的拐棍儿,几次差点跌倒,所幸老头儿的剑与老头儿的人一样,锈了、钝了,没能给他留下任何永久性的伤痕。就这么跌跌撞撞地长到五岁,老头儿的剑成了他的宝贝,老头儿吸着水烟袋叹了口气,问他,要不要学剑?

八岁那年,鸭梨练够了剑。

“不学了?真不学了?我可真不教了!”

“不教就不教。师父,练剑怎么这么无聊?”

老头吹了一口烟出去,把他呛得连连咳嗽。

“不练剑,想干什么?”

“师父,你喜欢剑吗?”

师父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散、很远——自从戒了酒之后,他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鸭梨看见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自顾自发呆起来,也叹了口气。

“不……练剑真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可恶事情!”小老头儿突然大怒,猛地从竹板凳上跳了起来,将水烟袋狠狠掷在地上,“不,不练了!鸭梨,不许再练了!”

鸭梨懵懂地抬头看他,手中握着他的剑。于是他突然又哭了。

“剑啊,我练了一辈子了!我的剑胜过了师父、胜过了许多门派的掌门、胜过了许许多多的剑客……可是,可是我怎么还是胜不过他?!胜不过一个他,还有另一个他!我到底为什么要练剑?!我一辈子都毁在这上面!”

他说的话对于一个八岁稚童来说,未免太过难懂。小小的鸭梨歪了歪头,看着一颗又一颗浑浊的泪水流过师父脸上的沟壑。他还太小,不知道师父一个人住在关外,孤孤单单的,其实是一件不太幸福的事儿,可是,如果不受这种孤单的痛苦,小老头儿就将去受一辈子屈居人下、不得翻身的绝望的苦——这是他长大后才明白的道理。只是现在,小老头儿哭累了。

所以师父到底喜不喜欢剑呢?他得不出答案。

但从那以后,师父还是教他练剑。他练得越多,师父发呆的时候就越少,不仅不发呆,眼中还精光四射,仿佛一个极饿的人遇到一顿极丰盛的晚餐。九岁那年,鸭梨终于感觉到,练剑到了一种无聊的尽头。

“鸭梨,过来!今天师父教你这套追魂夺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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