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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人活在这世上,就是会遇到这样无力的时候。千金打开刀鞘,淡淡看了一眼刀刃,拿指腹擦过,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小块儿银子,扔到桌上,出门继续往西去。她的身后,老陈带着几个老头儿老太太,在雨中默默看着她的背影,许久许久。“这把刀之后便又可以再砍十五个人头。”千金心说。系统说:“你上次说那把刀能砍十五个人头,我还以为你只是说个虚数,没想到竟然真有那么准确。”千金说:“熟能生巧。”旱灾之前,她只是柏之国小柳乡一个村户的女儿,碰过的刀只有镰刀和菜刀,但是旱灾之后,她用过许多许多刀。用多了,就也熟悉了,熟悉了就也知道了。“我喜欢刀。”千金说。系统叹了口气,放低声音说:“但这把刀不够好。”这把刀砍十五个人头就要卷刃,但如果到了西疆,或许千金要面对的是几千几万个人头。系统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和之前五个宿主所选择的道路比起来,究竟是更好还是更坏,但它已经失败了太久。做一个被人杀的人,或者去杀人的人,这个世界似乎只有这两种选择了。系统又说起花岗镇和野狼寨。“我不明白,天道气运究竟是怎么算的。”它说:“花岗镇的惨剧,难道不该归罪于叶明钦么?”他掏空了这样的一整个镇子,甚至逼得他们上山做了土匪。做下这样的事情,仅仅是因为他在建造长城,便是值得嘉奖的吗?“我不喜欢花岗镇。”千金说。千金一方面觉得他们的选择是明智的,另一方面又厌憎他们的软弱。自然,如果他们要为野狼寨报仇,千金不会手下留情,可是仅仅因为仇恨的尽头是死亡,他们就能放弃仇恨吗?他们的家人,死了就白死了?保全他们自己,难道就比报仇更重要?千金不会那么选择的。就算是要死,她也会死在报仇的路上。系统叹了口气:“他们真的也挺可怜的。”千金只是说:“人活在这世上,哪个不可怜?”继续往西走,人烟越来越少,治安越来越乱,打家劫舍的越来越多,像花岗镇这样的村子也越来越多。关于叶明钦的传言也越来越多。

千金不擅长和陌生人攀谈,于是在系统的建议下,找了一个路边的茶棚坐下,一坐就一听,听往来的行人喝茶时说些不紧要的话。叶明钦在西疆的名气很大,他到西疆不过是两三年时间,已经压过了许多老将军,隐隐约约有成为西疆无冕之王的意思。往来行人说起他,言谈中带着畏惧,高声夸赞他阔气,给钱大方,讲道理,发饷及时。然后小声说他为人残暴,杀人盈野。他的名气大,他要建的长城名气也大。为了防范西边的红毛,叶明钦上书皇帝,要建一道贯穿西疆的防线,以竟千年万世之功。于是要钱,要人,要地,要粮,什么都要,长城还没有开始建,但是整个西疆都被这个长城给盘活了。行脚商人们都去往叶明钦那里卖茶叶,卖水,卖粮,卖石头,甚或者卖人。男人卖去修城墙,女的卖去劳军。这样一项大工程,鲸吞着一切资源,然后往外吐钱,商人们看叶明钦就像是看一个大财主,明知他残暴,也要往跟前去。系统于是很快就明白为什么叶家三兄弟是当世主角。它磕磕巴巴地说:“如果真的是他要建长城的话,那、那——”千金迷茫地说:“那?”系统憋了半天,说:“不然我们还说去刷他好感度吧。”千金呆呆地说:“得是什么畜牲才能喜欢上杀了他兄弟的人?”她想了想又问:“好感度到底是什么东西?好感度刷满为什么可以得到天道气运?”系统说:“好感度刷满基本就是说他命给你都行,命都可以给你了,我也不要他命,只是偷偷搞点天道气运带走,难道不是理所应当?”千金:“……”系统知道千金是不待见这种手段。千金是个耿直的人,或者也可以说头脑简单,总之比起这样的手段,她宁愿选择直接干,直接去抢,至于能不能干赢天道气运所垂青的世界主角,能不能抢得到,她不在意的。她看淡生死。“唉,可是,”系统说:“这确实是一件大功德,考虑到他建长城这件事能得到皇帝批条,他身在西疆居然不缺钱,肯定有叶明真在朝中运作,那么叶明真也是有功德的。”千金嗯了一声:“因为这是一件大功德,所以花岗镇被逼上山,叶明钦性情残暴,杀人盈野,都可以不算了?”“还有你之前五个死掉的任务者,叶明真肯定杀了其中一个,但这五个人肯定都是因为他们兄弟三人而死的,就都不算了?”系统沉默了片刻,才说:“或许我应该义愤填膺地说,不能不算,救下的人不能抵消杀死的人。”“但是天道不是这样运转的,千金。”系统的声音是机械的:“事实就是,如果叶明钦真的能在西疆建一道长城,那么因他而死的那些人,就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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