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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爸妈,那我先去厨房忙活了。”棠溪看了看犹疑不决的毛若兰,唇瓣抿了抿,最终没说什么。

看着棠溪进去后,毛若兰叹气,“这个孩子,都不跟我们好好商量一下。”

“一个月三十元啊。”这分明是不必要的支出。毛若兰连连叹气,但是又不好去说棠溪什么,只能心底里不舒服。

棠为民也觉得贵了,但也清楚棠溪这么做自然有她的想法,“算了,既然都决定下来,那就这样吧。”

“再说了,那家的青菜是真的好吃,水灵灵的。今早上还有客人问我,白菜是哪里买的,这么清甜。”

毛若兰心里还是觉得怄气,怎么也舒坦不了,“再不济,我们回家自己种也可以啊。”

“那不成,我们回老家种田了,谁来开店?”棠为民一听就不赞同了,“再说了,我们不是已经决定好在要南城生活了吗?”

毛若兰噎住了,良久都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而且溪溪的主意,我觉得挺有道理的,以后谁看中了他们家的蔬菜,谁也买不着,只能是来我们家吃,不好吗?”棠为民安抚着毛若兰,“如果不成的话,回头我们跟溪溪说一声,让二弟他们帮忙种田?”

棠为民原本没有想过的,如今一想,这个活儿,便宜外人,倒不如便宜自家人。

“不行!”然而毛若兰听来,坚决反对,“让他们种田,还不如让棠溪找的那一家人来。”

毛若兰一想到二叔的一家子,跟吸血虫没有什么两样,指不定要的更多,还不如直接租用别人的田。

起码还不会因为亲戚的情分在,不好说话,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两者一对比后,毛若兰心里也就缓了那么一下下。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都已经决定了,再想也没有用。”棠为民也起来,“后院还有很多碗筷没洗,不能让小辉一个人洗完。”

“我进去洗碗筷,你留在这里看店。”

过了早上那一会儿,店里空了不少,要等到中午才会陆陆续续有人进来。

毛若兰心不在焉地应了,坐回到收银台前,看着街道外面人来人往,不知道想些什么。

——

后院的厨房内。

棠溪买了一对猪手和猪脚,猪肉还是从老荣那边买来的,价格实惠,也是新鲜。

看着光洁的猪手猪脚,棠溪不得不感慨一下,“幸好没有用火烧过。”

不然上面的猪毛更加难清理了。

猪蹄子上面的猪毛不好清理,寻常人家都是直接用火烧一下,这就算了。但是棠溪不喜欢,要一根根地拔/出/来,这样才不会影响口感。

就是有点费时间。

但食物,吃得是开心。

好不容易整理好猪手和猪脚,棠溪的脖子也僵硬/了,活动了一下,可以听到清脆的关节声。

“姐姐,水烧开了。”小辉被棠为民赶进来帮忙,不让洗碗了。而且洗了小半晌的碗,小孩子的手不仅泡白了,还皱巴巴的。

棠为民说什么都不准姐弟俩再碰了。

棠溪看了一眼沸腾的热水,连忙将猪手、猪脚都放进去,转身又去准备了一盆冷水。

“小辉,看着姐姐的步骤,以后你要是喜欢下厨,棠记就交给你了。”棠溪是女儿家,了解父辈的思想,家里的产业是要留给儿子的。

她没有意见,而且她还想和师父重新将《天下美食》发扬光大。以后等小辉立住了,她也就放心了,也能安心去研究其他食谱。

还有,对于钱财这一类,棠溪早早就已经看淡了。这一辈子,她就想看着父母安享晚年,弟弟事业有成。

一家子都健健康康。

小辉鼓起了腮帮子,“姐姐,要是我不喜欢下厨,那怎么办啊?”

“那就去做你喜欢的,姐姐也会全力支持你。”棠溪没有想那么多,将猪蹄子都捞起来后放入冷水中浸泡着。

用煮沸的水浸泡五分钟这样可以减少后面烹饪的时间,后面再用冷水冷却可以使猪脚的皮肤和肉更紧,从而使得味道更好。

棠溪清理了锅中的热水,重新倒入干净的冷水,放入猪手猪脚,还有葱姜等配料,最后盖上盖子。

大火煮沸后改用中火。

中途加入一点白醋,可以使猪蹄中的蛋白质更容易被人体吸收,使骨细胞中的胶分解磷和钙,从而增加猪蹄的营养价值。

最后小火慢慢熬着。

小辉乖巧地在一边看着,目不转睛,似乎想将步骤一个不落地记下来。

“姐姐,我想读书,不想当厨师。”小辉是记下来了,但还是摇头,不想当厨子。

妈妈说了,要读大学,这样以后才能当姐姐的靠山,不被其他人欺负。

“那你喜欢什么专业?”棠溪做完了准备工作后,转身去淘米做饭,先把答应齐天乐的锅巴做出来。

话出口后,棠溪后知后觉地想起小辉还小,现在说这些也太早了,回头看着他,“这些现在不着急着想,以后你会慢慢知道的。”

“不管你做什么,姐姐都会支持你。”上一世,小辉早早离开了。棠溪也不知道他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不过呢,当下,小辉要做的就是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知道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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