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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派小说网 >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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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温明曦倒是没想到他还懂这些技能,上一世,长大后看爸爸修水管换灯泡,接电线,就已经觉得他很牛了,毕竟这些技能,是很多同龄人压根都不会的。

导致她从小都觉得,爸爸们都好厉害,又能当电工又能当水工的。

后来工作烦心,时常焦虑得睡不着,她就去交学费学习做木工,静静心,她给自己做了个小书架,虽然质朴得有点丑,她却比花大几千买的书柜还要心水。

这个年代习以为常的生存技能,在她那个年代,却是要去各种手工工作室交钱才能做的消遣。

她前世就很喜欢那种专注做事的男人,觉得这样的人特别有魅力,此时看着韩羡骁的背影,像是多年的心愿成型,觉得他沉默中带着一股男人味。

韩羡骁把屋子清理得太干净,完全清空,所以不止要买生活用品,连桌子凳子都要重新做。

外面很冷,屋里烧着炕,韩羡骁许是觉得太热了,脱了军大衣,里面只穿着一件灰色毛线衫,贴合着精瘦的身材,温明曦还发现,即使没有了厚实的军大衣,他的肩膀也是很宽阔的,让人很有安全感。

温明曦闲着也是闲着,坐在炕上收拾刚刚买的东西,其实要她来说,离结婚还有两个月,现在买东西真有点早,况且东西放久了,指不定就没那么崭新了。

但韩羡骁说:“我结婚前放假的日子不定,买了可以先放着,不够还能补,要是等到临时再买,怕手忙脚乱买差了。”

想起他刚刚买东西那样,沉稳淡定,有条有理的,会手忙脚乱吗?真不知道那样的韩羡骁是什么样子的。

不过温明曦也没说什么,手触及袋子底部,拿起放在最下面的粉色衬衣,在身上比了比。

这是刚刚经过供销社的服装部时,韩羡骁执意要买的,他一眼就看上了玻璃柜里这件,说是让她结婚那天可以穿。

其实能穿着军大衣出嫁,在这个年代已经够有面子了,温明曦也不知道韩羡骁怎么一个大男人,还管她里面穿什么,不过粉色穿着军绿大衣里,倒是挺搭,带着一股喜气,很有活力。

韩羡骁干活快而不乱,温明曦挑挑看看把买回来的东西又端详一遍的功夫,几张凳子很快做好了。

屋里都是敲钉子锯木头的声音,又做了一张摆在炕上的小桌子,开始拿着尺子,量长度做桌子。

手法很娴熟,应该没少做动手的工作。

“之前待的连队条件不好,刚去的时候住草棚,连土坯房都是我们去了才建起来的,连泥砖都要我们自己垒,一块砖几十斤重。更别说家具了,那里靠近林场,没事就整活干,学会了这些。”

两人边做边聊,韩羡骁说得坦然,温明曦却听得动容,能轻飘飘说出这些,可经历这些过往时,也不知他是什么心境,但总归造就了他强大的内心。

见温明曦没说话,韩羡骁以为她被吓到了,想了想又说,“刚来时大家都一样,不苦。到时要是搬去部队,屋子虽然没有这里大,但条件也比以前在连队好很多,该有的都有,条件跟家里差不多,就是小一点,你不用担心。”

他的声音很沉,温明曦有一种两人真的要同住一个屋檐下了的别扭感,没头没尾囔囔道:“没事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没事。

衣橱比较大,需要的木板木头比较多,且都是厚实沉重的实木块,费时费力,接着两天,韩羡骁一整天的时间都在做这个衣橱。

他每天蹲在屋里锯木钉板子,剩下的木料就丢进炕底烧成热气,一整个屋里都是木头的清香。

做完衣橱,又拿着尺子在窗口量上量下,温明曦不知道他要干嘛,明明窗户都好好的,没必要连窗户都换吧。

一问才知道,原来他是想做个窗纱,“天气转暖和的时候,这里小昆虫多得很,我担心你细皮嫩肉的受不了。”

他倒是不要紧,但她那身皮肉,韩羡骁还真舍不得看她手上脸上一坨坨的红,痒得难受。

温明曦心中一暖,夜里回去牡丹村,和温明娇说了这事儿,连小妹都忍不住赞道,“四姐夫看着一个糙老爷们的样子,居然还会想到这些,真想不到啊。”

温明曦思来想去,也觉得他做得够多了,完全都是超出他应该做的范围,结个婚结得她反倒有些受之有愧的感觉了。

这几天,曾彩红没事抱着儿子去串门,都忍不住说他有了媳妇,整个人都变样了,快不认识这个骁子了。

雷子和韩羡骁一起去隔壁屋量尺寸时,曾彩红又跟她抱怨说,当初嫁到雷家,她可就带着一个木箱进来,住的也是雷家不要的旧屋,别说翻新了,家具都没买几件。

说好听是这房子大点,主屋外面就是茅房,还带着个西屋,雷家二老让了出来,自己搬去了小一点的新屋子,那套只有一间。

可现在一看,要她来说,还不如去新屋呢,至少啥都是新的。

温明曦笑着安慰她,说这屋子以前也是许所长住的,曾彩红又说,那也不一样,她嫁进去的时候,屋里的东西都是老物件,一看就能看出用过的历史,都是之前雷家人用过的。

忍不住就对温明曦说,“还是得会说,我当初没说要这些,他就没整,真得像你这样,说出来,就什么都有了,连地板墙都修补得跟新的一样,这才叫新房。”

人闲得慌时,就爱对比,一对比,就要比出个差别让自己不快活。

温明曦摸摸鼻子,想说韩羡骁做这些,不是因为她开口,她什么都没提过来着,可这话得罪人,不利于别人的家庭和谐,她不会做这些不和谐的事情。

温明曦只笑着没答话,曾彩红见她这副模样,便只当她是默认了,心里觉得就是她说的那样,是因为她开口了,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么一想,心里顿时好受不少。

曾彩红就是爱抱怨,想开了,说着说着又说起雷子对她的好来,最后还是艳羡地环顾了屋里韩羡骁准备的新东西,一件件挑着看,温明曦笑笑轻声附和。

这么一对比,韩羡骁确实很进入角色。

想着该报答他什么,临睡前,想来想去,温明曦决定明天去镇上供销社买几包烟给他,买几包好一点的,就大前门!

但第二天却没见着韩羡骁,醒来时,打开房门,温明曦就发现脚下的门槛边掉着一封信,应该是谁昨晚从门缝里塞进来的。

她心生疑虑,捡起来看,牛皮纸上写着“明曦亲启”,打开信封,写着“急事,速归队,归期未定,望安。”

落款是笔走龙蛇的三个字——韩羡骁。

他的字意外的好看。

明天就是除夕了,走得这么急,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但一看就很紧急,温明曦捏着牛皮信封壳,半天没挪脚,也不知这次,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这大概是温明曦这辈子过得最索然无味的一个春节。

日子一晃眼,就到了二月十三两人结婚这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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