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什么时候来的?”
“去年秋天。”
“哎呀!你怎么不告诉我?”
谢仲钦又是一笑,“你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有给我写信,我不知道要怎么联系你。”
真是个实诚人!明明是客气话,他却一五一十的回答。
“你现在好吗?”
“还不错。”他站到桌边,贪婪地看着她:她现在变多了!再也不是那个面带青涩的女孩,那时候她是很美,但还带有一丝外省女孩的羞怯,不怎么上海。但她现在完全是一个时尚的美国女孩了,美得光芒四射,美得让人一见她便自惭形秽。
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跟她已经拉开了距离,她已经成了他只能远远看一眼的存在。
张文雅请他等她工作完毕,她很想知道他的近况。他答应了,借口出去吸烟离开会议中心。
外面阳光灿烂,德州的阳光永远不负所望。
谢仲钦只觉心头微凉,有一股儿说不出来的悲伤。
他曾在杂志和报纸上见到她,她的恋爱轰轰烈烈,全美知名,她的两个男友——可以这么说吗?——一个富一个贵,都是他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他曾经疯狂的妒忌那两个美国佬,但直到今天,直到再见到她,他才恍然,有些人,你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如今,留给他的只有那一夜的回忆。
他感到快乐,同时又极为痛苦。他没法留下来等着她,他必须趁着自己还没有完全崩溃的时候赶紧溜走。
张文雅没有在会议中心的门外见到谢仲钦,门卫说,有人给她留了口信,说他不耽误她的工作,回去了。还给她留下一张照片。
那是他们在上海外滩拍的合影,似乎像是过了很多年,照片上的她还有点羞涩。当时他们很快乐,确实也是得到了快乐的。
不过,都过去了。
经纪人过来,拿走她手上的照片,想了想便想明白了,不露声色的将照片揣进自己的口袋。
周一,这张照片便放在查理·瓦伦蒂诺桌上。
周二,这张照片被送到了杰姬·肯尼思基金会,信封上写着“小约翰·肯尼思先生收”。
第四周的周五到了旧金山。
旧金山华人华裔极多,几乎有百分之四十的居民都是华人华裔,不会英文在旧金山都能过下去。《我在哈佛的日子》在加州的旧金山和洛杉矶销量惊人,亚裔家庭几乎每个家庭都买了。
张文雅在中国的极低,家庭情况没有细说年收入,但可想而知的不会高在哪里,不然不会让她刚满十八岁就出去当保姆打工。她草根出身,奋斗史极为励志,身体力行的说明了“学习扭转人生、知识改变命运”这个真理。
哈佛大学低至百分之六的录取率意味着她一个毫无背景的中国高中生必定是依靠自己的过硬成绩和高情商进去的,参议员的推荐信是稀少,但也没有稀少到别的学生拿不到,只能算是个影响因子,不能算是决定性要素。
这本书最后的附录是张文雅写给哈佛招生办的自荐信,对照一下肯尼思总统短短五行的没有什么诚意的自荐信,这个中国女孩的自荐信写的相当真挚诚恳,朝气蓬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美国群众普遍还是敬佩高学历光环的:你为什么不想上哈佛,是不喜欢吗?
所以就像她在中国爆火一样,中国女孩的奋斗史在美国的爆火也是很有基础的。
谁不喜欢草根逆袭、穷孩子上名校的“麻雀变凤凰”的故事呢?
旧金山当地英文媒体、中文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了张文雅在加州两城签售的情况,她只在旧金山待了十五个小时,上午签售,下午电台一小时,媒体采访一小时,与当地华裔组织百人会成员晚餐,晚上电视台录制节目。
录制完节目后,晚上十点飞去洛杉矶,当晚在洛杉矶酒店入住。
洛杉矶待了两天,周六上午在市区的一个会议中心签售,下午英文电台节目、英文媒体采访,午餐工作餐,晚餐是文化艺术名流的宴会,张文雅压根不知道是个什么宴会,就被经纪人拖去了。
她跟着经纪人到了宴会厅外面,入口处两边挤满了媒体记者,闪光灯闪得犹如白昼。
张文雅第一次见识这种场合:好家伙!这就是洛杉矶吗?
经纪人带着她进入宴会厅,不顾记者们全都在喊,小约翰在哪里。
淦!她压根不知道要怎么对付这种情况好吗!
最绝的是,查理和他亲爱的老妈从宴会厅出来,查理迎上她,亲热行了吻脸礼。
凡妮莎则十分亲密的挽上她的手臂:“亲爱的,微笑,微笑。”
作者有话说:
《风雨哈佛路》在美国能火是一样的,草根逆袭、穷孩子奋斗上名校。有人说炒作“上哈佛”很low,不明白low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想上哈佛,是不喜欢吗?
《哈佛女孩刘亦婷》与《风雨哈佛路》虽然背景不同,但内核都是“有梦想了不起”,哈佛女孩是中美结合梦,哈佛路是典型美国梦。
美国的“百人会”算是高华组织。
◎母子联手,强取壕夺◎
张文雅晕乎乎的进了宴会厅, 一路跟着凡妮莎。
阔太太带着她一路推销,把她吹得天上有地下无。凡妮莎是另一种形态的自信,有钱撑腰特别豪横:我管你背后怎么瞧不起一个外国女孩、心里嘲讽畅销书算不上“文学作品”, 我在这儿, 你就必须夸!给我狠狠夸!彩虹屁吹起来!
来参加宴会的场面人都给足了面子,彩虹屁花样百出,不想夸书怎么样的, 还可以夸她长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