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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节

 

晚餐又去了另一家餐厅。

查理全程陪同。

虽然说儿子时不时表示“老妈你放过我吧”,但也没偷偷跑路,相反还很愉快,对老妈恰到好处的夸赞他的baby。张文雅因此发现在查理这样的富家子弟看来,她的哈佛学生身份是有光环的,哈佛常年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六左右,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名额是给历届校友子女的,很多富豪子弟、校友子女都必须在哈佛上一年预科才够资格录取。所以她一个外国高中生能申请进去,本身就足够傲视绝大部分美国学生了。

查理是哈佛毕业没错,但他也得老老实实上个一年预科才能进去。

戴安娜的毕业学校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据说是不想离开加州。

还有张文雅在中国已经是畅销书作家了,这也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点。

等到晚餐结束,凡妮莎已经在想要找谁设计婚纱了。

查理请老妈缓缓,他们刚开始约会,还没有走到求婚那一步呢。

凡妮莎亲切的说:“我一见阿妮娅就很喜欢,我已经把她当成我的家人来看待了。谁说要结婚就非得一步一步来呢?sweetheart,我热切期盼你成为我们家的一员!”

“baby,别被凡妮莎吓到,她总是这样。”查理无奈的说。

“总是这样?她也对你以前的女友说过这样的话吗?”

“——没有,她没见过她们。啊,真奇怪呀!为什么她特别喜欢你?我是说,她刚认识你第二天!”

“她是你的母亲,你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一定是因为你很可爱,你值得被爱。”他心情很好,亲亲她脸庞,十分得意,“我能说爱你吗?我怕我说了以后会吓跑你。你们中国人似乎不怎么说‘爱’。”

“我们是不怎么说‘爱’,中国人很含蓄,而且……”张文雅叹气。

——我想要爱吗?想的,我想要很多很多爱,最好同时也能有很多很多钱。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到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情。”

“能告诉我吗?没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通常来说,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不算麻烦的事情。”

说的很对。

但她不想花钱打发。

季青青不会是善罢甘休的人,张文彬死了,她未必知道是张文雅提供的信息导致的惨剧,就算知道了也未必认为是张文彬的错,而绝对会认为是张文雅的错。她不会放过张文雅。

如果季青青希望她也去死,只用钱很难摆平。

她不愿意告诉别人这事,不管是约翰或是查理,她都不希望他们知道。

这是她一个人承担的痛苦,顶多算上张晓峰。

周一,回报社继续上班。

拟定好几个标题:《女人的原始力量:我的身体我做主》、《生存,还是毁灭:我们为什么要争取堕胎权》、《女|体战争》。

再激进一点,还可以将之作为一个大话题下面的一部分,比如《全球厌|女文化综述》、《控制女性:男|权社会的千年阴谋》等等。

查理说如果不参政最好不要介入“政治话题”,这说明男人,或者至少美国男人都认为堕胎权已经不是人权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所以错在哪里呢?还是错在没有将女性当成平等的另一个性别来看待。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越高、支持堕胎的概率越高也就不奇怪了。

哪怕是天主教徒也应该如此。

贝特先生专门跟她讨论了这几个标题。攻击性强烈的标题不是不好,要看她想表达什么,跟文章本身有关,温和或者激烈的标题都是很好的,标题本身没有问题。

对,“我的身体我做主”也包括性,自从六十年代美国女权提出“性|解|放”这个概念以来,“性”在美国不再是个谈之色变的话题,但对于女性来说,性|伴|侣稍微多几个就会挨骂,相反放在男人身上就压根没有被骂的可能,反而不分男女都会觉得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呢!

还有她的出身国家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点,《纽约时报》的读者相对来说文化素养比较高,也更有可能接受她的观点,她完全可以以读者们最感兴趣的中美不同之处来切入,将这个早已说的不能再说的话题开发出新的看点。

贝特先生说的很好。堕胎权实际反映了这个国家的女性权利,美利坚和大中华的问题不尽相同,但其实都是损害了女性的权利的,女权首先是人权,你连跟男性相提并论的地位都没有,还说什么呢?

查理和小肯尼思差不多每天都往报社给她送礼,突然变得非常热情。

肯尼思这两周要去宾夕法尼亚州办事,不在纽约。每晚给她打电话,说他在宾州这边遇到了一点困难,即使拿出他肯尼思的名字也很棘手,他正在努力学习如何处理问题。

开玩笑的问她是否两周之后就要不记得他长什么模样了,她也开玩笑的回答难道他会突然变成别人?

他因为归期不定而烦恼,周末也不一定能回来,所以没法约她。

查理也忙,他正在忙着收购一家电视台的股份,想要成为大股东,这样就能进入股东会议,有话语权,成为“话事人”。具体怎么操作他是说了一些,但张文雅完全有听没有懂。

她对于股票的知识仅限于低价抄底、翻倍卖出,其他什么都不懂,名词太多太难懂了啦!什么平仓补仓,什么空头持仓,统统天书!

查理给她上了半个小时的课之后便发现她确实不懂,最后便简单的说,她只要知道他参与到电视台的实际运营中就行了。

好吧,这样她还是能够理解的。

凡妮莎一直待在纽约,每天晚上过来接她共进晚餐。

作者有话说:

堕胎权的这一段是早在国会大厦实习阶段就暗示了后面还会写到,不是因为缺德的美利坚最高法最近被爆出的新闻。只能说很巧。

有的读者会不喜欢这部分内容,觉得作者在强行输出观念,没有好好写文。这个想法只能浅浅的说,太天真太回避现实了。堕胎权怎么不重要呢?堕胎权的根本仍然是女性的“选择权”,而选择权不仅对文雅很重要,对所有女性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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