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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眼神◎

于戡并没有说再见的意思。谭幼瑾发现, 如果她不说要回家,他们好像可以在小区里一直转下去。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伞仍打在她自己一个人的头顶,越发凸显的她出来送伞像多此一举。

于戡这时倒没显出留恋的样子, 对于她的提议响应得很快:“我送你回去。”

谭幼瑾不由得笑了, 像他们这样送来送去的, 估计道别时天都快亮了。然而她拗不过他。虽然于戡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这时候打伞也无法挽回。但谭幼瑾还是把伞收回到了自己手里, 一半遮在了于戡的头顶。因为他比她高, 她举伞的样子显得有点儿努力。谭幼瑾着急往前走,不像之前那么小心, 鞋在冰上打了滑。她还没反应,于戡已经抓住了她的手, 好像他时刻都在注意她一样。等谭幼瑾站稳了,于戡的手并没有收回的意思。

谭幼瑾说谢谢, 于戡的手还是没有收回去。他的手抓她抓得很紧, 好像怕她再次摔倒似的。大概怕她误会, 他解释道:“路上滑, 这样咱们还可以再走快点。我想把你早点儿送回去。”谭幼瑾没有再把手抽回去, 她自己也没有细究这心理。不知为什么,谭幼瑾觉得他有点儿紧张, 他的手本来很凉, 一会儿就热了。这热也传到了她手上。

她并不太擅长和人拉手,这种不擅长不分男女。她小时候从来没有和女同学手拉手上厕所的经历, 以至后来她上大学, 和一个女孩子出门, 女孩儿很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 她整个人都很僵硬,又不好把手抽回来,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于是僵硬了小半路,中途趁机把手放回了口袋,那女孩儿马上和她生出了距离感。在拉她手的女孩儿看来,两个女孩子只要不讨厌就可以互相拉手挽手。但对于谭幼瑾,她总觉得要非常喜欢才能这样。

她和绝大多数人不太一样,认为十指紧扣比亲吻要亲昵得多。不过于戡握着她的手倒跟亲昵没什么关系。

虽然两人走路速度都比之前快,但谭幼瑾还是觉得这百米路有点儿漫长。走着走着,于戡的手放松了些,谭幼瑾趁机把手从于戡手里收了回去,手心还残留着他手上的余温,倒不觉得冷。

两人像达成了共识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伞换于戡举着,伞下有一个半人,一个谭幼瑾,半个于戡。

于戡看着谭幼瑾的侧脸,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谭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头发比现在长很多,大概是烫过,眉眼比现在要凌厉,一看就对整个世界充满着无穷的偏见,和现在很不一样。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岁还是不到,总之很年轻。他那时候倒不觉得照片上的她很好看,但是一眼就记住了。他看到照片的时候已经到了电影学院,因为这照片记忆太深刻,以至于平时在学校里看见活生生的谭幼瑾,竟觉得是两个人。

他第一次看到谭幼瑾的影评,还是在高三,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是谭幼瑾写的。读大学之前,他没有看影评的习惯,在他看来,看电影是吃饭,看完电影再看别人影评,就是吃完饭把别人吃过的东西再嚼一遍,属实没有必要。而且他也没那么多时间,他爸为了维持和贵宾客户的友好关系,把一部分任务交给了他。到周末,他要去教一个他爸女客户的一个小孩子玩滑板,教另一个客户的小孩子弹吉他,都是他爸给他揽下来的,因为他爸认为这两个女客户都是很重要的人脉资源,要积极维护,这对于戡也有好处。于戡并不喜欢这差事,也根本不想维护什么人脉,但是没办法,他爸挣的钱,他也花了。所以做父亲的跟人拍了胸脯把差事揽下了,他也只好去干。

他之前上的学校是他父亲前女友托了周主任的人情上的,感情一变动,也不好再在这家学校继续上下去,因为户口在老家,也参加不了本地高考,索性去上国际学校。他上的这家新学校,学费很贵,他爸要求他为这学费负些责任,他也不好拒绝。

于戡没有和任何人提起他在做的兼职,包括他当时正在交往的女孩儿。他们聊的话题完全不触及生活本身,因为电影可以一帧一帧地揣摩,但他的生活却不是很经得起细看。其他人都觉得,他和女孩儿交往,是因为外貌的互相吸引。但在他,完全不是这样,因为他父母,他对那种因为皮相生出的爱慕甚至有点儿排斥,虽然是本能。事实上也确实不是长相,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不见面在网上聊倒尽兴,见了面却没那么多话可说,好像之前聊天的是另一个人。他决定考电影学院,以为女友会支持他,结果并没有。她说,“如果你想要学电影,国外也多的是学校,你为什么一定要考国内电影学院呢?”

因为国内学费便宜,他对女孩儿说。这对他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甚至是最重要的原因。他不想再花父母的钱,而且他的父母也不会花钱让他出国读电影。他一点儿都没撒谎,但女孩儿却觉得他在开玩笑,让他认真一点,她不想谈异国恋。

后来,他进了电影学院,女孩儿去澳洲留学,两个人的联系也就断了。等到他开始留意电影批评,才知道,但凡他们的聊天涉及到电影,大都是女孩儿辛苦从别处搜寻来的材料,谭幼瑾本人对此有很大贡献,都是她做学生时写的。

他开始搜集谭幼瑾早期的影评,她早先写的东西很有锋芒,一句话恨不能得罪一百个人,越往后这把刀越钝。等到他考到导演系,谭幼瑾的笔锋,对于他来说已经可以称之为圆润了,像是被招了安,但确实也不是被收买的文章,捧人也不是这么捧的。他去旁听她的课,坐在最后一排。她每个字都在力求中立客观,好像要把她所有的偏见压下去,太客观了,不像个人,倒像是个机器在讲,简直要把他的瞌睡勾出来。

这之后,他没再去旁听她的课。她的影评刊在杂志上,照例买了看,但随便看几眼就扔到了一边。后来选课,他仍选了谭幼瑾,但一节课都没去上过。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因为别的不喜欢的课,也多少去上了几节。

即使这样,当谭幼瑾在路上主动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不过当她推荐他演一个叛逆的儿子时,他觉得她的眼神大概有点儿问题。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个晚上太晚了哈。

◎伞◎

一个人在伞底下空间很宽裕, 两个人就有点儿挤。开始于戡只是象征性地在伞底下呆一呆,小半个身子还在外面,大概是领略到了有伞的好处,他整个人都挤进了伞里。

为了两人同时能享受到一把伞的遮蔽, 谭幼瑾盯着地面, 努力和于戡的步调保持一致。她注意到于戡也在调整他的步子, 他腿长,步幅大, 好像为了迁就她, 把步子走得委委屈屈的,一点儿都不伸展。伞顶比她高一截, 因为于戡比她高一截。

他瘦是瘦,可架不住骨架子大。一把伞下, 两个人无可避免地挨到了一块。天很静,谭幼瑾甚至能听到两人衣服摩擦的声音。摩擦生热, 她觉得自己皮肤也和衣服发生了摩擦, 整个人有点儿热。这声音不大, 不用心根本听不出来, 却跟了她一路。她特意避开他些, 身体有一部分到了伞外,伞马上又跟了过来, 两个人又挨在了一起。

谭幼瑾眉毛旁边长了一颗痘, 是今天新长出来的,于戡昨天没发现。再次见面之后, 都是他找话题, 但电影又不能谈, 自己没拍出满意的, 不好意思谈别人的,好的坏的都不想谈。

“你的痘好像每次都长在一个地方。”

“嗯?”

“今年春天我在路上看见你,你眉毛旁边也长了一颗痘,离着远了我还以为是一颗痣。我刚要跟你打招呼,你就转身走了。”于戡记得,那天她穿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背着她今天白天还在背的一个大单肩包,手里捧着一个色块凌乱的杯子。他记得,谭幼瑾买咖啡大多时候都是自己带杯,她也曾建议他这么做,自带杯子环保,而且能便宜一点。

“我现在视力下降,那次应该是没看见你。”

于戡确认谭幼瑾认出了自己,否则不会走得那么快。

“去年秋天我有一次看见你,你也是眉毛边长了一颗痘,你见了我脸还红了。”于戡忘了是哪天了,只记得她穿了一件橄榄绿的卫衣。她很少穿这种颜色,一般都是黑白卡棕以及靛蓝。那天她好像蛮高兴,见到他立刻板起面孔,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和他打了招呼,疾步而过。每次遇见他,他都能重新体会一下“疾步”到底是怎么样个步子。

“那应该是皮肤过敏。”冬天可能是冻的,秋天只可能是皮肤过敏。这是实话,说出来好像在遮掩。她有点儿奇怪,于戡竟记得那样清楚。但是她知道他记忆力好,见到什么,能在脑子里马上生成画面,一帧一帧都是动起来的,且自动削减了他不需要的素材,很连贯。当于戡还她投资的时候,她很纳闷,于戡到底把两个人的相处剪接成了怎样的影像。

她刻意以一种师长的口吻问:“你当初选了我的课,为什么一节都不来?”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你”谭幼瑾顿了顿,“那你还是先说假的吧。”

“我不想在讲台下听你说话,我想跟你面对面说,就像现在这样。不过后来我还是有点儿遗憾,因为坐在讲台下,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你,你不仅不会躲,大概还会觉得这人孺子可教。”

仿佛是为了验证她除了皮肤过敏,也会脸红一样,谭幼瑾感觉于戡的目光像雪花似的往她脸上扑,躲无可躲。谭幼瑾有点儿不自然,她不喜欢这不自然。换了别人,她会迎着目光盯过去,直到对方不敢再看她。

“你好像怕我觉得你太好,又不肯把你不好的一面给我看。”

于戡这句话说的很突兀,谭幼瑾没否认,只说:“这都是我的职业道德。”她进一步笑着解释:“前者是我希望你对人性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扩展你看人的厚度;至于后者,当然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

“可我又不是你的学生。你在我面前,不用讲什么职业道德。”

谭幼瑾对着空气笑,心里呵了一声。在那些她看他一眼就觉得心烦的时间里,如果不是他每次见他,都叫她一声“谭老师”,她根本不会克制住自己对他的不屑,忍着不耐烦回应他。现在他说他不需要她的职业道德。

不过严格来说,他确实不算是她的学生。但是于戡是一个导演,一个自己写剧本的导演,她可不想把她的弱点暴露给他,成为他的素材库。他发现是一回事,但她主动暴露是另一回事。把自己的经历拿来安慰别人,结果反手就成了人家创作素材,被当做一个有心理问题的缺爱女配画在漫画里,那是她十来年前才干的傻事,这样的事情她不准备来第二次。她一向觉得安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告诉对方,同样不好的事她也经历过,现在走出来了,你也可以。漫画作者特意送了精装版给她,大概是觉得她会喜欢,因为漫画里给缺爱的女配配了一个霸道多金的老男人,过上了传说中的幸福生活。

“就算你把本性全都暴露出来,也比我好得多。所以你在我面前真不用有什么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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