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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不止是老板,周特助也是。这大概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你说我跟在他身边久了,是不是也会变成安静的美女子了?”

“……哎不太行,我管不住我的嘴,让我一天不说话比让我吃屎还难受。”

“但我没有要吃屎的意思哈。”

是真的很安静。

但他一贯寡言,以前也是,一天说不了几句话。

嘴很硬,撬不开几句话;

嘴也很软,接吻的时候总让她意乱情迷。

思及此,方清漪低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她目光轻抬,与他幽深的瞳仁在空中交汇。而后,注意到他的视线,落在她耳边,方清漪意会到,怡怡然问他:“好看吗?”

容屹的嗓音如同雨珠砸地般,沉闷,暗哑:“好看。”

方清漪说:“你买的。”

“嗯,”容屹知道,而后又说,“是你眼光好。”

方清漪笑起来的时候目光总是绵柔的,仿佛世间温情都溶于其中。她当然是温柔的,认真喜欢一个人的模样,容屹也曾见过,也曾……亲身经历过。

一句话几乎要压抑不住,破膛而出。

车厢里突然亮起的一道璀璨光芒,夺取了他的视线,他的理智,他的大脑。

右手中指戴着的一枚钻石戒指。

察觉到容屹的视线,随自己的右手起伏,方清漪伸手,手背朝向他那边,凑近他:“好看吗?”

容屹控制着自己暴虐心理,竭力说服自己,明明都调查过了,她身边没有男人。

别生气,别嫉妒,别发疯。

她不喜欢那样的你——

劝说无数遍,不如这一句话管用。

“……好看。”他语速很慢。

“我爸爸送的。”方清漪说。

容屹绷着的心弦,震荡声响彻胸腔。

他问:“为什么要戴中指?”

害他误会。

“想戴哪根手指就戴哪一根呗,哪有那么多讲究。”方清漪当然不会和他说真实原因。

招财。

太傻缺了。

“我还以为,你有男朋友了。”容屹藏在晦暗中的漆黑双眸,宛若暗夜里星星点点燃烧着的幽茫鬼火,火势蔓延,惹人心悸,“你以前说,等到要结婚的年纪,再谈恋爱。”

……

得天独厚的娇宠,唾手可得的爱意,造就了她骨子里的肆意与随性。

她对待未来都轻慢,随口说的一句:“人和人之间,越是自由的关系,越长久。恋爱里有太多束缚了,等我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再谈恋爱吧。”

“该结婚的年龄是多大?”

“二十八岁吧?那……”她清冷的眉眼弯着,如同泊着万顷温柔的海,海浪翻涌,卷动着他心里无限暧昧风月。

海浪声空耳缠绵,萦绕在他耳畔五年。

使得容屹记忆无比清晰,清楚地记得方清漪说,

“——二十七岁再谈恋爱吧。”

这就是他选择现在与她重逢的理由。

◎逼事儿贼多◎

——“等到要结婚的年纪,再谈恋爱。”

方清漪的记忆,昏蒙又模糊不清。

年少时说过太多看似毫无条理的话了,她记忆力没有厉害到能将当时和容屹的每一句对话,都深深地记住。

“我还说过那样的话吗?”方清漪问。

说不上是否失意,但她的反应确实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没有人会将自己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印烙在脑海里,只有他,这么多年以来,困在和她纠缠不清的那段时间里。所以才能将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住,倒背如流。

光影擦过容屹薄淡的面容,“说过吧,我也记不清了。”

方清漪:“怎么,把别人说的话,当成是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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