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不怒自威但对闺女格外宠爱的父亲、明事理的奶奶、懂事阳光的弟弟,以及温柔美好的母亲。
“崔妙妙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中, 条件实在是太优越了, 所以才会觉得任何人都矮她一截吧。”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她妈妈,沈阿姨一看就是有文化有学识的阿姨,知书达理的。知道我在崔叔叔面前有点局促,她就催着他回房去, 太善解人意了。”
“而且,阿姨做的饭还这么好吃, 那道糖醋排骨, 我都还没吃够呢!”
“好羡慕崔妙妙和她弟弟,有一个这么好的妈妈……”
宁荞有一搭没一搭地接着周难妹的话, 回想与沈华琳相处时的一幕幕。
与崔父以及老太太极力遮掩的傲慢不同,即便是初次相见,在全然不知自己的身份时,沈华琳同样真诚。她看过沈华琳在江珩儿时写的日记,日记本中的每一行字,都承载着沈华琳对孩子的爱与期盼。
沈华琳曾与江父一起带着江珩去公园玩,给江珩做手工风车和拨浪鼓, 甚至还将路边掉落的小花捡起来,夹在日记本的其中一页,备注这是一岁多的江珩第一次开口, 发出“花”这个音。
对于江珩而言, 她曾是个好母亲。
可也正是因为年幼时对母亲过于依赖, 才使得他无法接受她的不辞而别, 从此再不表露出对她的惦念。
宁荞已经可以确定, 崔妙妙的母亲就是沈华琳,准确来说,应该是继母。
可崔沛又是怎么回事?
公交车到站,宁荞坐在窗边,望着窗外变幻的景色。
天都黑了,周难妹借着车厢里微弱的光,阅读好不容易才借来的外国名著,揉了揉眼角,有点发酸。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问道:“你认得回去的路吗?”
“认得。”周难妹奇怪道,“怎么了?”
“你先回去吧。”宁荞说,“我想去看看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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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爷子已经听说,江珩升上正团级,并且很有可能调到京市北城军区。
清安军区离他们这里远,消息传不过来,但京市部队里的事,住在干休所的老干部们多少能收到些风声,只是尚未确定。
江老爷子听得满心欢喜,晚上连饭都多吃了一碗。
老孙酸溜溜道:“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孩子大了,最怕的就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你看看这些孩子,连亲娘都能忘记,更别说是爷爷了。你都一个人住在咱们京市的干休所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大孙子提申请要调到京市来,他媳妇才刚来京大念书,他就立马递了申请。”
江老爷子斜他一眼:“挑拨离间?”
“你怎么说话的!”老孙脖子一梗,没好气道。
江老爷子上了年纪,却耳聪目明,没这么容易被挑拨。
当年要住到干休所去,是他自己的意思。江珩做事干脆果断,同样的话不会重复说,可却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希望他和几个孩子一起搬到海岛。老爷子不愿意去,是认为孩子们已经成了江珩的负担,如果再加上他一个老家伙,大孙子是真娶不着媳妇了。
后来几年,江珩和宁荞有时间就会来干休所看他,他也常去海岛过年过节,再加上书信往来是从未断过,除了当年的显赫战绩之外,最让老爷子自豪的,就是家里的孙辈们一个比一个孝顺。
要想挑拨老爷子和孙子孙女孙媳妇的关系,那简直是妄想。
“日子是我大孙子和大孙媳妇自己过,他俩扯了证,要过一辈子的。我孙子不为媳妇调军区,难道为了我,调到咱们干休所,陪我过一辈子?”江老爷子一脸莫名道,“我劝你一句,要是你平时都这想法,把手伸这么长,你儿子儿媳得离,闺女女婿得离,孙女孙女婿得离,孙子孙媳妇也得离。”
“还有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外孙和外孙媳妇!”老爷子严谨地强调。
老孙被老江气得差点从凳子上蹦起来。
但干休所里其他老同志来说公道话,你一言我一语的,让他几乎没法回嘴。
江老爷子往边上一退,看好戏去。
正乐呵着,抬眼看见一道娇小的身影走近,他定睛一看,更乐了。
“还说人家家里的孩子不孝顺,你看看是谁来了?”
“老江的孙媳妇又来了!”
“开学才半个月,这孩子都已经来好几趟了,不仅陪老江吃饭,吃了饭还陪着在大院里溜达消食。”
“老孙,你成天说别人家的孩子不孝顺,自家的孩子多好多好,怎么不见你家孩子经常来看你?”
“也没见他们给你写信啊!”
老头老太太们简直是把江老爷子心底想的全都说出来。
他这会儿是真的心满意足,快走几步,精气神儿十足:“爷爷在这儿呢!”
宁荞小跑上前,扶着老爷子回屋。
江老爷子腾出胳膊:“别扶,我这老胳膊老腿,比你的还利索。”
江老爷子知道孩子们都喜欢吃供销社和糕点店卖的零嘴,习惯性在家里备上一些。
他喜气洋洋地从五斗柜拿出饼干盒,打开递到宁荞跟前。
老爷子想着,估计宁荞是想来说江珩要调到京市的事儿。
但等了半晌,没见她开口。
江老爷子很精明,猜到自家大孙子还瞒着大孙媳妇呢,便也不主动提。
再聊下去,察觉大孙媳妇欲言又止,还提起古楼老家里江母留下的日记本,他忽地神色一顿。
“你碰见沈华琳了?”江老爷子平静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