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他几乎立马就从梦里惊醒,风声急促,房间内却是寂静安宁的,赏南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准备再次躺下睡觉,门被人从外面轻轻叩响,铁环扣在门板上的声音很脆,但声音并不大,所以叩门的人只是试探性地在叩门。
“小南?”陆及的声音。
赏南忙跳下床过去开了门,他甚至连鞋都顾不上穿,他以为陆及是有什么要紧的事,但打开门之后,对方的脸色看起来……还挺好的。
他茫然了一会儿,“昂,找我有事?”
“我刚从楼下书房上来,听见你屋子里有声音。”走廊的壁钟上时间显示凌晨一点半,而且赏南只是从床上坐了起来而已,骷髅的听力未免太好了些。
“做了个噩梦而已。”赏南赤脚直接接触冰凉的木地板,站久了有些冷,他跑回去穿上了鞋,再才回去问陆及,“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陆及递给赏南一个信封,“回房间去看。”
赏南拿着信封,低头看了看,居然还封了口,他不知道陆及要做什么,“好。”
等陆及回了房间,赏南才关上门,他没有打开房间里的主灯,只开了书桌上那盏台灯。
赏南坐在书桌前用刀片割开封口,从里面取出几张薄薄的信封纸,上面的文字是竖行,墨迹甚至还有些没干,淡淡的墨水味道自信封打开后便在空气中散开。
“毛笔写的啊?”赏南脱掉鞋子,半躺进椅子里,屋子里暖和,他也不觉得冷,他把信纸举起来,透过纸页看见了背后朦胧的灯光。
[14:陆绅写的。]
这是赏南第一次看见陆及写自己的名字,他其实都没怎么看过陆及拿笔写字,因为陆及大部分时候都是看书,他也不写笔记和读后感什么的,只浏览。
不过用毛笔写字,确实应该是陆绅的习惯,要铺纸,要磨墨。挺麻烦的,也很考验书法功底。
“赏南”两个字写在顶格,前边的前缀是“挚爱”。
——挚爱赏南:
接下来的才是正文。
陆绅的含蓄温柔在这封信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也难怪写了这么好几张纸,还都写满了,只是习惯了横排阅读的赏南在读竖排的时候有些微不习惯。
他说了第一次见到赏南的时候,他只是以为身边多了个一个需要照顾的小孩子。毕竟那时候的赏南面白如墙纸,泛着不健康的青色,又瘦又小,勉强能称得上好看的只剩一双眼睛。
他说他不是在意容貌之人,赏南那时候在那一群小伙伴当中,外表并不是最出色的,至少在陆及眼里是,但缘分这个东西,任陆绅再活个五六七八次,也无法将之叙述清楚。
世间一切结局为好为坏,甚至没有结局的相遇,都可以归之为缘分。
他说他在见到赏南的第一面时,已经为赏南构划好了未来——在陆宅养到成年,成年后便送至外面的学校读书学习,交一些不功利性的真心朋友,待到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如果赏南有需要,他会为赏南物色合适的配偶。
陆绅还提到了香夫人,说陆香这丫头,嘴忒毒,看人忒苛刻,但陆香居然喜欢他,要晓得,陆香也是跟在陆绅身边见识过无数风浪的。
赏南坐直身体,他将看完的一页信纸放到桌子上,接着看看第二页,全篇一个错字都没有,甚至没有太潦草的笔画,赏南更倾向于陆及过于认真连标点符号都打得正经非常。
第二页说的是赏南的十六岁。
陆绅说自己从来没带过孩子,就是陆香,也是在学堂上了学之后才正式跟着他做事的,那时候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他说这种早熟并不是真的早熟,而是时代要求她们早熟,熟也是熟,生也是熟。
他说赏南就像个孩子,但他这个年纪,在陆绅那个年代,就算没有孩子抱俩,也是已经定了亲的。但他实在是想不到,会有哪家姑娘,或者男孩子,是和赏南匹配的。他甚至在后边特意解释,他并非是觉得别人家孩子不好,他只是觉得,配他家孩子,还不够好。
赏南眼睛有点红,他意识的确是属于他自己的没错,但这个世界的父母和其他人施加在他身上的冷漠却是不可忽视的。
可能是因为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脑海中甚至还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孩子,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孤儿院门口,将裹着小棉被的自己轻轻放在了门口,跑的时候都没回头看一眼。
被院长抱回去以后,他喝奶粉,吃米糊糊,还好,他的成长路比较顺利的是,没怎么生过病。
孤儿院虽说是陆家名下的,但陆家做的慈善太多了,部分慈善更是假把式,最后流到孤儿院的资金并不多,养一群孩子刚刚合适,可如果还想普及教育,平时换季的衣物更换等等,都是缺的。
到莫元元来的时候,他什么都抢,赏南不争不抢,他就专抢赏南的,院长太忙了,也顾及不过来。
赏南内心深处是渴望被疼爱的,所以陆及的周到和疼惜,显得格外珍贵。
没人不会被真心打动。
陆绅在后面继续说,他没想到小孩子居然能长得这么快,来陆宅才大半年,赏南就换了个模样,皮肤也白了,眼睛也亮了,头发剪得干净秀气,陆香几次说,比陆家那几个更加像小少爷。
他说自己养了个顶顶好的孩子,说自己运气好,陆绅说自己开始不那么怨了,他觉得因为赏南,他可以试着慢慢接纳这个世界。
他说,如果不是陆幻,可能他会直到赏南成年,还以为自己只是家长护孩子的心态,陆绅在这一页的最后说,他可能还没有年轻人懂这方面的事情,那么晚,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第三页。
赏南已经快哭出来了,他不知道这些,他不知道陆绅心里想过这么多。
甚至有很多赏南自己都没注意到过的细节。
陆绅说,他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许多漂亮的女子,风流倜傥的少年,按理来说,他应该喜欢其中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的,但实际上,他从未对其中的任何一人产生过想要与对方共度一生的想法。
他觉得赏南很好,并不是说他是完美的,他知道赏南不爱学习,小心眼不少,挑食,看着脾气好,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但他心悦于赏南,也并不是喜欢他身上那些闪光点,客观来说,他的闪光点还没有多到足以掩盖他那些可以细数的小缺点们。
赏南快夺眶而出的眼泪在看见这里的时候停住了,他仰起脸,想把眼泪倒回去,“陆绅怎么这样?”
[14:快看快看,快看后面,等会再找他算账。]
赏南继续看。
陆绅也说了他自己。
他说他也不是一个多好的人,他远比赏南差劲,他腐朽如被雨水泡了百来天的老木,他不是人类,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赏南慌不择路的逃跑,如果没有赏南,他应该会在不久之后枯萎在自己的玫瑰园里。
后面,他说,本来他他期待着赏南成年,以为他们会迎来一段完全不一样的关系,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