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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兴致勃勃地说着,脸上显露出少许天真来,就像是春天已经来了。
沈眷听着。
她们一边说,一边回了家。
到了家门外,就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楼梯口张望。保镖无声地窜过去,轻而易举地製服了这小伙子。
小伙子先是生气,用英语喊着:“做什么!”接着看清了製服他的几个高大的男人,就害怕地不敢开口了。
沈眷走过去,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她弯身捡了起来,是件大衣。
“这是顾小姐放在我们洗衣店里洗的,但她回家了,好几月没动静。昨天我们老板听说公寓来了人,以为她回来了,让我把洗好的衣服送过来。”小伙子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我的衣服,他是麦太太洗衣店的员工。”顾树歌在边上说了一句。
沈眷示意把人放开,小伙子又恢復了生气的模样。他看着沈眷手里的衣服,说:“还给我。”
“我是她的姐姐,你把衣服交给我,我会转交给她的。”沈眷十分耐心地说道。
小伙子显得不相信。
沈眷就取出钥匙,把门打开,表示这间公寓,她现在是主人。
小伙子这才相信了,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色布袋:“这是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洗前取出来了。”
沈眷接过。他又拿出一张帐单:“请您签个字。”
沈眷就从包里拿出了钢笔,在帐单上签了字。小伙子拿着帐单,高高兴兴地走了。
衣服挂在衣架上,用黑色的袋子装了起来,沈眷拎着衣服,走进屋子里。她手里还拿着那支钢笔。
钢笔的笔身是蓝色的,简洁大方,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
这是顾树歌在六年前送给沈眷的,那次她去澳洲旅行,进了一家小店,一眼就看中了这支钢笔,那天她在电话里,对她说:“姐,我每天都在想你,看到那支钢笔时,想念竟然缓解了,我觉得她很适合你。”
可惜,说着想念已经缓解了,挂了电话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再一次拨通她的电话,说:“假的,越来越想你了,我明天就回家。”
她改了第二天的机票,把钢笔带回来,送给了她。
沈眷一直用到现在,钢笔还是崭新的模样,可见平时的爱护。
她进了门,把钢笔放在桌子中间,远离边缘的地方,和那隻黑色布袋放一起,让顾树歌在外边等一会儿,自己拿着衣服去衣帽间,准备挂起来。
衣架刚挂上柜子,就听到一声闷闷的钝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