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
“你可是会看,这姑娘要是能看上你,我王字给你倒过来写!”
“倒过来写也是王,嘿,妈,我的眼光不错吧?我把他娶了,给你当儿媳妇咋样?”
王艳梅:“……”
真不是她瞧不上儿子。
而是这个儿子,就没有靠谱过。
“这天还没黑呢,你就开始做梦了?”
“你还不信我?你等着,等我去了省城,看我怎么把这姑娘追到手。”
“行啊,这天也是不早了,你去洗洗脸,好好照照镜子,自己什么德性,妈相信你心里是有数的。”
这次轮到沈涛:“……”
我滴个亲妈。
她怎么又来了!
……
沈涛到屋的脚还没站热乎呢,就让王艳梅给赶走了。
因为她怕自己又控制不住,过度打击二儿子脆弱的自尊心。
接下来。
她看向了沈松。
“你也别在家里呆着了,总共放那么几天假,明天就回去,多陪陪人家翠花。”
“妈,以前我总也不回来,你天天念着想我,咋现在我回来了,你还把我往外撵?”
沈松没说,他不是不想跟朱翠花相处,而是他觉得,一男一女,两个人天天待在一起,不知道能干啥!
回忆起今早跟朱翠花一起出去买早饭,尴尬的眼神儿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尤其当他跟朱翠华面对着面吃饭的时候。
朱翠花紧张的,把醋当成了酱油,还不小心倒多了,把他给酸的……
如果他们天天都这样相处,沈松觉得,那还不如当普通朋友呢。
在一块待着更自在一些!
回忆一下,他俩在初中当同桌的时候,可是说说笑笑,一点儿没有包袱。
再瞅瞅现在,哎,果然人长大了之后,就变了。
“我不把你往外撵,你倒是自己知道你该干啥?不要以为,你比你二哥先找到对象,你就比他强,如果没有我们给你介绍,你现在也就是个光棍儿!”
王艳梅教训起儿子来,从不留情。
沈星都快要被老妈给说自闭了,无奈的点头。
“知道了,知道了,明天早上就走。”
……
朱翠花忙活了一天,吃完了饭,就直接回屋睡去了。
沈莞今天依旧没走,在隔壁跟陆霆霄住一个房间。
陆霆霄按照一直以来照顾她的习惯,给她打了温水,蹲在地上,亲手伺候着给她按摩。
“辛苦你了,一边上着学,一边还要操心挣钱的事,要是我更努力一些,多给你……”
“跟你努力给我关系不大,这是我自己想做的事,钱这东西,还是自己赚,花得更踏实!”
陆霆霄听了这话,也说出他的想法。
“我认为,作为男人,养家是他最基本的责任,如果连这个都尽不了,那他还有什么资格,做一家之主。”
沈莞知道他在纠结什么,每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想法。
在这个人人认为“劳动就可以创造一切的”时代,也确实产出了不少劳动楷模。
而祖国后来的发展壮大,被全世界的国家称为基建狂魔,也确实离不开这代人的奋斗。
勤劳的基因,就像天生被花国人,刻在了骨子里。
这些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也是一种高尚的传承。
不过,在世代的繁衍中,也有一些不好的基因,例如——大男子主义。
即便在人人高素质的后现代,依旧少不了大男子主义的男人。
他们擅长用固执刻板的想法,去定义某些事,觉得它就是应该那样。
沈莞想说:“家,是我们两个的,我们两个都是这个家里的主人,都在劳动,都在为这个家做着贡献,他从来不是一个人身上的义务,不应该是留给一个人的重担。”
第279章 糯米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