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宋朝被刘聪气的,不说话了。
毕竟是女孩子,面皮儿薄,受不了别人拿这种事开玩笑。
反倒是周怡没那么多顾虑,她笑眯眯的问沈莞:“那你二哥喜欢的是什么类型的?你看我这样的有机会没有?”
“我觉得你很不错啊,你有照片没有?我给我二哥邮寄一张,然后我再让我二哥给你也邮几张照片,不管行不行,先交个朋友呗!”
沈莞热衷于帮助沈涛脱单,有好机会,自然不想错过。
“好啊,我找找看!”周怡说罢,这就起来找照片去了。
这时,一旁的程丽丽说道:“我觉得沈莞的二哥长得不会差了,你们看沈莞的基因摆在这儿呢,还有刚才见她小哥,长的也是玉树临风的,看着就讨人喜欢。”
“那你也要给我二哥邮照片吗?”沈莞嬉笑着问。
程丽丽脸颊泛红,摇头:“我就算了,是周怡先看上的,君子不夺人所好。”
沈莞噗嗤一声笑了。
“交换照片也不是非得处对象啊,就是交个朋友而已,你想多了。”
周怡也被程丽丽的话,闹了个大红脸。
“就是啊,丽丽你想多了,我就是崇拜军人这个职业,想交个朋友,又不是直接奔着谈恋爱去的。”
程丽丽想了想,觉得她们说的也没错。
“那我……也邮一张照片?和他认识一下?”
“嗯,可以啊,我小哥人品你们放心,他那个人黑白分明,朋友就是朋友,对象是对象,分的可清楚了,不会同时跟多人暧昧不清的。”
有了沈莞这话,周怡跟程丽丽都放心了,很快就各自找了一张照片出来。
“咦,周怡,这是你跟孙雯的合照?”沈莞拿着周怡的照片端详。
看起来应该是他们前两年照的,阳光纯净的脸蛋儿上稚嫩未消。
真是青涩又美好。
周怡点头,看了孙雯一眼:“你就把这张照片邮过去吧,孙雯也没有几个朋友,正好趁着这次!”
周怡对沈莞挤了挤眼睛。
沈莞笑着说:“好,估计我二哥又要嘚瑟好久,一下交了这么多美女朋友。”
沈莞有看了看程丽丽的照片。
她应该是近期照的,还原度跟现在的长相没差什么,就是光线的设计,显得照片上的人,比本人白了一些。
沈莞将照片收好,提示关灯的铃声就响起了。
宋朝立刻去关了灯,寝室便安静了下来。
沈莞还以为,陆霆霄来的这一趟,会让她兴奋的睡不着。
哪知道才沾到枕头,困意就袭来,闭着眼睛就睡过去了。
……
在学校里,叫醒学生们的不是鸡叫,而是按时响起的起床铃声。
管理员美其名曰是让他们提前适应开学的生活,才五点多,大喇叭里就开始播放音乐。
正是现下流行的《千千阙歌》《红日》《水手》等等。
沈莞早早就起了,是寝室里第一个出门的。
彼时,楼下的大门还上着锁,她特意叫了管理员把锁打开,着急的跑出去了。
来到朱翠花落脚的出租屋,陆霆霄跟沈松也起来的很早,两个人正在院子里轮流洗漱。
陆霆霄见了沈莞,立刻就擦干净脸,迎了过来。
“怎么不在寝室里多睡一会儿,起这么早?”
“还不是想你!”沈莞直白的说道。
她一直觉得,想念无需隐藏,想念就是想念,想念和喜欢都要大声说出来。
而且在行动上,她也是这样做的。
她上前抱住了陆霆霄的腰身,小嘴一弯,翘起脚跟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陆霆霄哪里能受得了,几乎是瞬间,心跳加速,浑身的细胞都被唤醒。
偏偏这会儿沈松也在院子里,即便他内心再激动,也得死死得克制住。
“我也想你。”环着沈莞的腰身,他憨笑着说道。
“我去买要饭去,你们俩注意点儿影响,进屋腻歪去!”沈松不满的在后面说道。
他明明是有对象的,可是这语气听着,多少含着点酸溜溜的幽怨。
“我想吃包子,麻烦给我买两个肉的。”陆霆霄回头说。
沈松嘴角抽了抽,沈莞猜他应该想说:真是欠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