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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孙康看都没看徐知远,翻身上马,直接率队呼啸而去。

徐知远碰了一鼻子灰,恼羞成怒,盯着孙康的背影咬牙切齿:“将门鄙夫,一点礼仪规矩都不懂,看我明日怎么教训你们!”

傍晚时分,赵宁回到营地,将狩猎所得交给官吏清点后,自己就去洗漱。

今天的狩猎虽然生了波折,但赵宁并未受到什么影响,所得的猎物依然丰厚,其中就有一头被穿眼射杀的熊罴。

他两世为人,心境稳如泰山,无论是孙康挑衅,还是徐知远找茬,都不能让他的心绪行为发生偏移。

他有自己的目标,清楚秋猎的结果关系出仕与未来规划,断然不会让一些小插曲影响到根本大计。

等赵宁洗漱完,刚刚出帐篷,就被夏荷叫去赵七月那边。后者亲自烧烤了羊羔,就等着赵宁过去享用。赵氏家门显贵,子弟里会下厨的人极少,赵七月是个特例。

吃完晚饭,赵宁遛了会儿腿,早早回帐去吐纳修炼。明日要上擂台,他得养足精神,把状态调整到最好。

皇帝宋治休息前,老宦官将今日围猎的结果报了上来,他翻看了一下册子,狐疑的哦了一声,很是惊奇的样子,“赵宁的猎物竟然这么丰厚?”

册子上的名单里,为首三人便是赵宁、孙康、徐知远,他们的猎物差不多,几乎分不出高下来。

孙康有孙氏千年奇才之名,马上就要成就御气境后期;徐知远也是徐氏俊彦,文武兼备,如今是御气境中期。

他们能够排在前面,理所应当,但赵公子两个月前才突破御气境初期,他的斩获为何能跟前面两人并肩?

“难不成,赵宁也到了御气境中期?”宋治放下册子,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今日围猎,比拼的是骑射之术,世家子们用的都是普通弓箭不是符兵,不需要动用真气”

老宦官就事论事,不动用真气,自然就看不出境界,“今日的狩猎的结果,只能说赵公子骑射之术非凡,境界上的东西怕是明日才能见分晓。”

宋治笑了笑,知道自己是关心则乱,想多了。

哪有刚到御气境两个月,就成就御气境中期的?强如赵玄极,当年也是用了三个多月,才从御气境初期修炼到中期。

“之前京城风传,赵宁纨绔得很,成天不务正业,如今看来,传言不实。他能有这样的骑射之术,就说明平日里不曾懈怠。”宋治目光深邃,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

“各科武艺只是锦上添花罢了,追根揭底,修行者比拼的还是境界。”老宦官接话道。

宋治点点头,“那就看看,明日擂台较武情况会如何。”

秋猎对世家子的考核分为三部分,一是围猎,二是擂台较武,到了第三部 分,文武就会分开测试,前者比拼战场征伐,后者考校时务策论。

赵宁跟着赵七月、赵辛等族中子弟,来到广阔校场时,草地上已经多了四个临时搭建的石头擂台。每个圆形擂台的半径都是三丈,互相之间隔得很开。

在擂台北侧,有更高的观景台,皇帝的帷帐就在中心,文武重臣则在两侧,眼下已经坐了数十人。

各个世家的队伍,都在自家营地前,搭了台子置放好了桌案,方便族人观看擂台比试,因为距离擂台不近,倒也不用担心被其他人影响了视线。

今日要上擂台的赵氏子弟,共有二十多人,分别在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四个组,那也是擂台分成四个的原因。修行者在修炼的黄金四年里,每一年都会有新的境界,为了确保公平,必须如此分组。

十六岁这一组里,是参与者最多的,十九岁那一组人数最少。

宋治没有独享一座帷帐,好些个文武重臣都在这里,分成两班对坐,面前的食案上不乏酒菜、瓜果。赵玄极、徐明朗、刘牧之、孙蒙、潞国公魏崇山等,俱都在座。

至于杨延广、吴肃这些人,地位低了些,只能在两侧观景台坐着,不过也因为这样,他们身边可以带一些族人。

“每年秋猎,朕都可以在这里,看到我大齐年轻俊彦各展所能,实在是一件美事。长江后浪推前浪,大齐能有如今盛世,正因为从来不缺后起之秀。仰仗诸位教导子侄有方,皇朝才有数不清的人才可以选用,朕该敬诸位一杯才是。”

宋治微笑着举起酒杯,群臣连道不敢,举杯与宋治同饮。

帷帐里,除了大齐皇帝与文武,还有几名异族人,北胡公主萧燕就在其中。

秋猎是皇朝检校世家子的场所,也是大齐向外邦宣示大齐国威的地方,正如宋治所言,大齐能人辈出后继有人,皇朝才会长久兴盛,让异族不敢有觊觎之心。

宋治放下酒杯,目光投向萧燕,笑容不减:“这十几年来,天元部从一介小部族,一跃成为漠北四大部之一,想必天元部里也不缺英才吧?”

“萤火之光,焉能与日月争辉?”萧燕躬身回答,言简意赅,态度谦卑。

这番话让在座很多人都笑了起来,包括徐明朗、刘牧之在内,他们对北胡能够认清自己与大齐的差距,摆正自己的位置,感到很满意。

“陛下,较武开始了。”老宦官轻声提醒宋治。

宋治举目望去,见赵宁已经走上擂台,眼中立即多了几分兴趣。

第三七章 技惊四座(1)

“小宁子这么快就上场了?老夫打赌,他这一阵必胜!”笑着说此豪言的不是赵玄极,而是潞国公魏崇山。

赵魏两家是世交,关系极为亲厚。

魏崇山这话说完,有意无意瞥了参知政事刘牧之几眼。

刘牧之看到了赵宁的对手,那是他的嫡子刘新诚,这下哪里能忍,“若结果不如潞国公所料,又当如何?”

魏崇山早就看刘牧之不顺眼了,准确地说,他是看所有文官都不顺眼。这下之所以开口说话,就是要找对方的茬,出一出心中挤压的恶气。

听了刘牧之的话,魏崇山掏出随身玉佩,瞪着牛眼道:“老夫这块随身玉佩,虽然称不上价值连城,但也不是凡品,老夫若输了,给你便是!”

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吸引,在座的都是大富大贵之人,自然一眼就看出来,魏崇山那块玉佩是最顶级的羊脂白玉,透明度极高,绝对价值连城。

刘牧之也被魏崇山的大手笔震了一震,这块玉佩就算不能用来当传家宝,也差不太多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刘牧之咬牙也将自己的随身玉佩取下。

“老夫这块玉佩,虽然不如魏公,但也值些钱。”

刘牧之有些心疼,他是门第家主,随身几十年的玉佩哪有便宜的,再者君子如玉,玉养人人养玉,两者轻易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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