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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听到她的赞叹,众人都纷纷好奇的看了过来。

鸡爪只有两只,那就只有两个人才能吃,其他人只能看着,却想象不到它的味道。

“这里面的骨头是很嫩的竹笋,是脆的,可以吃!”

刘雲看着好奇的众人,笑着感叹:“这是真正的无骨鸡爪,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吃!”

说着,她就直接将鸡爪咬下了一半,一脸享受的咀嚼着,仿佛在品尝世间最极致的美味。

听到她的形容,大家总算对这鸡爪有概念了。

吃鸡爪最麻烦的地方,就是用牙齿和舌头的配合,把鸡爪里的骨头剔出来。

如果有人把里面的骨头全部剔出来,只留下净肉和筋,那吃起来无疑是最大的享受。

刘雲的话顿时引起了直播间观众一阵热议。

“也是我的梦中情爪啊!【流口水】”

“懂了,马上下单无骨鸡爪。”

“巧了!我这会儿就在啃鸡爪,哈哈!跟着节目一起啃,贼香!”

“无骨鸡爪,我只吃老太太啃的那种。”

“我还是最喜欢吃鸡脖子,一圈肉,啃着最方便。”

“听着就好吃,我就不喜欢吃鸡爪,太麻烦了,但如果有这种鸡爪,我还是可以试试看的。”

“小时候家里大人不让我吃鸡爪,说吃了会把书刨坏,长大以后才知道,他们是想自己吃。”

“没错,还不让吃鸡头,说吃了会把书叨坏。”

“我是女孩儿,小时候家里人不让我吃鸡翅膀,说以后嫁得远,我不信,偏吃,结果现在嫁来西域省了,离家三千多公里。【笑哭】”

一根鸡爪根本不经吃,尤其是在不用吐骨头的情况下。

刘雲有些意犹未尽,忍不住冲李逸问:“你是怎么想到把鸡爪做成这样的?太妙了!”

“这是古人的智慧。”

李逸笑了笑,才正色说道:“国人对食材处理的精细程度是世界顶级的,这和我们关于饥饿的记忆有直接的关系。

几千年以来,普通人几乎就没有多少吃饱喝足的日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为一口饭食奔波。

食物对于我们来说是最珍贵的,哪怕是爪子,蹄子,尾巴,下水,我们都不会轻易浪费,而是利用劳动智慧,来把它们变成可口的美食。”

李逸点了点【吉祥纳福】的盘子,笑道:“这道菜是皇帝封禅时吃的,在刨去讨吉利的寓意之外,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对食物的敬畏。

民以食为天,而食为天之馈也,不敢有分毫浪费。

因此封禅所用菜品,都要尽可食用才行。

这是要提醒为君者,须知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啊!”

【洞天福地】

李逸这一番话,说得直播间观众都严肃了起来。

“真的,咱们吃饱饭真没几年,我爸小时候还经常挨饿呢!”

“别说以前了,现在有些地方也还吃不饱饭呢!”

“我上次看到一个女孩买了杯奶茶,二十多块,就喝了一口,拍了个照片,就扔垃圾箱了,我一天的饭钱也才二十多啊!”

“我有个习惯,吃米饭必须要把碗里每一粒米都吃干净,留一粒我心里都难受。”

“我当服务员那会儿,好多客人点一桌子菜,只吃一点点就走了,然后我们就一起进去关上门吃,也没人觉得丢人啊!”

餐桌上,众人听到李逸的话,也都开始聊了起来。

郑鈞是桌上岁数最大的,他对此格外有感触:“我那时候刚大学毕业,没工作,来京城当京飘玩摇滚,兜里是真没钱。

那时候我每天只吃一个煎饼果子,每次都让老板给我摊大点儿,就为了能多吃一口。

那个煎饼果子是真好吃,我一个渣都舍不得掉。

你们岁数小,可能都不知道饿是什么滋味儿了。

所以在我家里,我儿子是坚决不允许剩饭的,一根面都不允许剩,否则就一天不许吃饭。

浪费粮食是会增加业力的,李逸刚才这句话说得很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真的是粒粒皆辛苦。”

众人听着他的话,动作都放缓了些许。

餐桌侧面的墙上有显示屏,可以看到观众的弹幕。

一条飘过的弹幕忽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你们坐在故宫的餐厅里,吃着这么贵的饭菜,聊节约粮食,真的好吗?”

看到这条弹幕,众人不禁愣了。

见状,隋便看向了镜头,认真解释:“我说一句啊,咱们这个节目的目的,是要借助这样一个平台,来向大家展示极致厨艺的魅力,一些凝聚了千百年来无数厨师心血和创造力的菜肴,让大家了解咱们最顶级的中餐烹饪技艺和饮食文化。

这些菜虽然贵,但它的成本放在这里,大家都看得到,它用的原材料都是最好的,价格当然便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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