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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啊?哦。”梁琇没想到这个商统会这么不避讳,前两年那里可是发生过任独清刺杀案,她还因为参与过,被抓进了七十六号。

但转念一想,这年头,一直太平的饭店也不多了,死了个汉奸,抬出去就是了。歌照唱,舞照跳,席照开,买卖照做。何况泰丰和的场子确实大,办大型活动,真的气派。

“哎,对了,”梁琇突然记起她当时为了诱惑那个老汉奸,还买了支丹祺点唇膏,涂了个满嘴的大红唇,黏黏糊糊的让她好难受。她扭头问秦定邦,“你说我到时候,要不要化一下妆?”

素面朝天到那样的场合,好像确实有点不合适。秦定邦知道梁琇从来也不描眉画唇的,家里也没备什么化妆用品,他想了想道,“明天,我们一起去永安,给你挑一套好的。我家琇琇淡妆浓抹总相宜,稍稍修饰一下,就可以了。”

这个冷面煞神轻易不说别人一句好,但在她面前,这样温暖的情话却越来越多,搞得她动不动就要害羞。不过她心下的确是愉悦的,整个人越来越轻盈起来。

她没听他的,还是去里屋把衣服换了下来。

今天秦定邦回家早,他下厨,梁琇则在厨房围着他转,给他打下手。

秦定邦的手艺相当不错,虽然赶不上秦家菜那么多花样那么隆重,但在一般家常菜上,味道比秦家菜的,也差不了多少。

可梁琇的厨艺,却依然没见什么起色,简直是换着法的难吃。秦定邦对此虽然不挑不捡,可梁琇近来,却真是有些抵挡不住了。

虽然她嘴上不说,在心里,却越来越盼着秦定邦能早些回家。哪阵子吃顿他做的饭菜,都能赶得上改善生活了。

今天的时间颇为充裕,可以做些耗时的菜。秦定邦掂量着家里的食材,做了干贝炒蛋花,红烧带鱼,还用羊羔肉煨了一个萝卜汤。

等菜都上了桌,他一看,觉得可能做多了,依着梁琇平日的饭量,必得剩下不少。

吃饭时,秦定邦怕梁琇吃鱼卡着刺,就先把带鱼段上下两排细刺都去掉,只留中间一根骨头带着的整肉给她。

梁琇知道他是在为她做着精细的“加工”,便拿着筷子眼巴巴地等着,显得特别乖巧。

秦定邦看着她这幅样子,心里一片轻松舒坦。他把处理好的鱼放到梁琇的碗里,看梁琇开心地夹起这没毛刺的鱼段,一口一口吃掉,像只无忧无虑的小花猫。

“你做饭为什么这么好吃呀?跟谁学的?”梁琇舔着嘴唇,一脸满足地问道。

“跟我娘。”秦定邦没抬眼,继续给梁琇处理着鱼的毛刺。

梁琇一听,表情顿时肃重了起来,她慢慢放下了鱼。

秦定邦朝梁琇扬了一下脸,“没事,你吃你的,都是些往事了。”

他温和地接着道,“在穆家岭的时候,到最后,我们家只剩下娘和我。我娘做饭时,我经常给她帮忙,多少会一些。后来,娘身体越来越不好。我要照顾好我娘,就学着自己做饭。开始做的也不好吃,但是娘会耐心指点我,之后慢慢地,就好吃了起来。”

“娘……”梁琇顿了顿,“娘是什么样的呢?”

“娘啊……”秦定邦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抬头看着窗户,仿佛要透过那层模糊的光亮,望向更遥远的时空,“娘……她很温柔,也很坚韧,而且为人通达,又虑事周全,眼光非常长远……”

说到这,他笑了笑,有几分骄傲似的,“娘还很好看,哪怕上了年纪,也是好看的。”

第一次听到秦定邦回忆生母,梁琇突然难过起来,“她有照片留下来吗?”

“没有,我们家几个都没什么相片留下来。爹和娘……他俩都没有,至于我哥……”秦定邦眉头颤了一下,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记得我哥曾提过,他刚去黄埔军校时照过相,但那是学校照的,让学校给留下了,并没有发给他往家带,所以我哥到最后,也只留了一本兵书给我。”

整整三位至亲啊,留给他的,却只剩下了渐行渐远的记忆。梁琇一阵心酸,一时不知说点什么才能安慰到他,眼圈不觉泛起了红,泪盈于睫。

秦定邦抬起手,用手背轻轻蹭了蹭她的脸颊,“娘……肯定会很喜欢琇琇。”

“是吗?可是……”梁琇抬起雾气蒙蒙的眼睛,“可是,我连饭都不会做,这么笨。”

“琇琇才不笨,琇琇是最聪慧勇敢的姑娘。”秦定邦不爱听梁琇自贬,“再说了,女孩子家又不是说一定得会做饭,咱家我不是会做饭吗?这就够了。而且现在我忙的时候,你都能把饭做熟了,我一回家就能吃上热乎的,这就很好了,我知足。”秦定邦反倒温声安慰起了梁琇。

这话里对她的要求,简直低到不能再低了。

梁琇觉得有些丢脸,又有些感动,忍不住吸了一下鼻子,又弯起了嘴角,破涕为笑一般,“你别光给我弄啊,这鱼真好吃,你也吃。”一边说着,她一边把手里的带鱼递到秦定邦嘴边。

秦定邦咬下一片鱼肉,味道可以,不由点了点头。

经过多少天咸淡不定的晚餐,他们可算是吃上一顿味道像样的饭菜了。

秦定邦没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挑了其他的新鲜事儿说给梁琇听。气氛随之慢慢轻松了起来。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吃着,不知不觉间,竟然把饭菜全都吃光,一点也没剩。

梁琇尤其心满意足。这阵子,她的胃被秦定邦调理得跟没事儿了似的,饭量见长,吃了这么多也没见着难受。

所以,刚刚才饱饱地美餐了一顿,她便又在心里盼望起未来哪天,秦定邦还能早些回家,接着做好吃的给她吃了。

第二天一早,秦定邦就带着梁琇出门,买完化妆用品,又去置办了些珠宝首饰,行头总算齐全了。

两天后,泰丰和饭店。

当秦定邦牵着梁琇的手下车,和她一起步入泰丰和时,这一双璧人,像磁石一样,迅速吸引了所有视线。

以前秦定邦身边从来没出现过女人。今天如此大方地带了女伴,简直如同昭告天下一般,绝了不知多少妙龄女郎的念想。

同时,大家也终于知道了,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俘获秦家三公子的心。

梁琇迎着众人或探究或欣羡的目光,腰杆笔直,嘴角礼貌地翘起,她轻易不会露齿笑,仪态礼貌含蓄,却有遮不住的诗书气质。这种浑然天成的不自知,确切地说,是不在意,令她美得丝毫不费力。一路施施然,雍容闲雅,清丽脱俗。仿佛只有身边人是秦定邦,才能和她凑成“般配”这两个字。

他们进入泰丰和时,里边的场子已经热闹起来了。有不少熟悉的面孔,当然也有很多生面孔,觥筹交错,一派喜气洋洋。

不知道的人,只会以为这里是谁的婚宴。岂不知一张张笑脸之后,是各自在心怀着鬼胎。

没走几步,眼尖的秦定邦便一眼认出了个不算熟的“熟人”。

不远处,屈以申一身白色西装,正端着一杯酒倚着栏杆,冷眼看向场子里的人。

梁琇的手搭在秦定邦的手腕上,感受到秦定邦胳膊的力度,她也转头看去,一下便发现了那个带着金丝眼镜的冷漠男子。

她一愣,随即和秦定邦相视一笑,便一起朝那人走了过去。

这还是秦定邦第一次主动走向屈以申,他笑着先打起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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