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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李锐点头:“是, 我区近四年所有的入室盗窃我几乎都参与过勘查工作, 暴力撬锁的总计发生二十余件, 这些案子基本上都破了。犯罪嫌疑人有的在服刑, 有的还在看守所等待审理。”

“有两个案子因报案不及时、现场被破坏等原因, 没有破案条件,就成了悬案。不过那两个案子所使用的撬锁工具与邬达志不一样, 没有证据能表明那些案子是邬达志做的。”

“邬达志使用的是强力螺丝刀和扳手配合撬锁, 我们在搜查时, 已经从他家里搜出来他惯用的工具。另外两个案子,一个砸门工具疑似铁锤, 另一个很可能是用改锥撬开的。”

贺检察官点头,心知工具不同,确实没办法证明那些案子是邬达志干的。

对此他早有思想准备,要是有类似的案件,南塔区刑警大队早在经手这个案子的过程中,就并案了。

这时罗昭道:“我们区没有此类案件,不代表别的区没有。稍后我会联系周边几个区,请他们帮忙寻找类似案件。”

贺检察官当然没意见,跨区做案不是什么新鲜事,哪有老在一个地方偷的,一般的贼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市内交通这么方便,想去别的区不要太容易。

所以去其他区寻找相似案源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

这种事,其他几个区肯定也愿意配合。案子破了,他们也解决了一个悬案,何乐而不为呢?

林落是罗昭亲自找过来的,来之前她就知道为的是什么事。她在旁边听了一会儿,觉得这件事难度不小。

因为邬达志在看守所已经关了挺长时间了,最近一年内被关,都没有做案机会。就算找到他以前做过的案子,时间这么久了,现场的痕迹也消失了,就算她去现场勘查,也很难再有什么新的发现。

事到如今,只能祈祷其他区痕检所采的各种样本能有用得上的。

贺检察官也很清楚这一点,他坐在沙发上,道:“听说邬达志家里人给他请的刑辩律师姓卫,是南方大律所出来的。他在江宁这边新开了一个律所,自己做主任。”

“现在律所刚开业,他肯定想打出名气来。这可能就是他要接这个案子的原因。换成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恐怕是要慎重考虑的。”

“毕竟,上诉二审想翻案的难度很大。但一旦翻案或者达成了减刑目的,确实有助于提高知名度。”

江山不认识这姓卫的,他疑惑地道:“那又能怎么样?这种刑事案件,就算上诉,百分之九十以上也是维持原判。没有足够扎实的理由,想给邬达志减刑,怎么可能?”

“咱们区这几年做案子您是知道的,证据链都很扎实,审讯过程也有视频记录,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他想挑毛病,有那么容易吗?”

林落听到这里,心里有点惊讶,没想到接案子的居然是卫承东。

要是这样的话,卫承东稍后极有可能会来大队要求调阅案件资料,甚至要求查看审讯记录。

他要是这样要求,在体现司法公正的原则之下,罗昭一般不会强势拒绝。

但罗昭也会有要求,律师要看,可以。但不允许拍摄或者复制下来,否则就涉嫌泄密了。

罗昭在旁边总结了一下:“江山说得没错,他要想成功给案犯减刑,肯定不容易。至于他想采取什么方案,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

“遵照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如果这个案子贺检不抗诉,那邬达志就算减刑不成,顶多也就是维持原判。”

“但我们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从这个案子受案人家里现场的情况来看,邬达志做案手段极为老道,无论是撬锁还是行凶,都很熟练,且没有任何慌张的表现。在接受我们审讯以及庭审时,态度也极为嚣张,这种表现说明了什么?”

他略微停顿了一下,然后才道:“说明了这家伙绝对是一个屡次做案的老手!他在我们区犯的案子可能只有这一个,但在别的区就不一定了。”

“我来布置接下来的任务吧。准备抗诉材料的事,就交给贺检负责了。我稍后会尽快联系各分局刑警大队,让他们帮忙选出同类案卷,看是否有并案的条件。”

说到这儿,他看向林落和李锐:“还要辛苦你们俩,最近可能有许多卷宗要看。后续有需要处理的证据,也要你们俩来做。”

接下来的半天,林落和李锐真的沉浸在了档案室里,将所有可能用得上的卷宗都翻捡了一番。

快到中午时,李锐放下手头的文件袋,回头跟林落说:“咱们区应该找不到了,要不先这样,等别的区有消息了,咱们再看。”

林落看了大半天,眼睛有点花。她最近几天没睡好,这时脑子并不清爽,闻言便道:“行,先这样吧,有事再叫我。我去休息一会儿。”

李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不放心地跟林落说:“最近气温度化比较大,你多穿点衣服,小心感冒了。”

“嗯,可能是睡得不太好,过阵子就好了。”

林落说完,回了法医室,躺在小沙发上,身上盖着军大衣睡了过去。

鞠法医和两个实习生出去打完饭回来,一进门就看到林落在睡觉。他们几个都放轻了脚步。谁也没敢弄出声音来。

曹一平注意到林落眼下有点发青,就小声问鞠法医:“师傅,大师姐这两天怎么了?我看她好像休息得不太好。”

鞠法医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叹道:“咱们去的现场太惨了,光靠嘴说你想像不出来现场什么情况。我这么大岁数都有点吃不消,晚上一闭眼睛就是那些画面。估计她也是受刺激了,得缓几天。”

…………

林落在办公室午休时,刑警大队一楼接待区来了一位身穿西装打领带的青年。他腋下夹着公文包,进门后客气地问接待处的警察,打听到江山办公室之后,他便上了二楼。

二十分钟后,江山喊了个手下进去:“这位是卫律师,他是邬达志家人聘请的刑辩律师。”

“你去把这个案子的卷宗和审讯录像带找出来,请他去接待室里看。你手头的事先放一放,专门负责接待工作。卫律师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帮他解决,能答的也可以告诉他。”

江山表面上是让这警察负责接待,但卫承东心里却明白,这个姓江的中队长就是想让这警察看着他,不让他对这些资料进行复印或拍照。至于说撕掉几页带走,就更不用想了。

作为一个成熟的律师,他也不会这么干。

卫承东在刑警大队看资料一看就是半天。直看到下午五点,他才合上手里的案卷,开始感觉到,这个案子比他想的还要棘手一些。

南塔区做出来的审讯笔录和起诉意见书等文件都相当优秀,可以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也不知道这个区刑警大队领导人是谁,居然把整个流程安排得这么完善?这让他想从中挑出错来都很难。

另一个让卫承东不爽的点,是这个邬达志态度太恶劣了。

这家伙在审讯时全程不配合,像个大爷一样,翘着个二郎腿,晃来晃去的,完全不把警方当回事。笔录最下方原本该他签字的地方也没有他的签名,而是由警方注明,该嫌疑人拒绝签字。

像这种情况,对于翻案就更为不利了,法庭审理时,认罪态度也是个重要的考量。

如果认罪态度良好,能主动交代一些警方没掌握的问题,甚至交待出同伙或其他罪犯,这都有可能获得减刑。但邬达志这种态度,那就不好操作了。

卫承东把案卷全都摞好,客气地跟陪同的警察说:“不好意思,麻烦你这么长时间。这些卷宗我基本上都看完了,如果改天有需要的地方,我可能还得麻烦贵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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