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节
陆尧之前就听到其他会员玩家在骂骷髅一族,说是赔钱货。
难怪至今没什么人投资。
他查了一下。
这位【诸神信使】的确是称号神明,排名2862,压制率507%,属于称号神明末尾,比无畏者还要差一截。
难怪祂没什么号召力,也没人投资。
见陆尧的幽灵沉默不语,信使赶紧在一旁说:“不眠者文明这才刚开始起步,有过去的巨兽文明遗迹在,这一世界里有大量尸骨资源,能源源不断生成白骨农夫和牧民。它们非常勤劳,昼夜劳作。”
“它们会种地,会放牧和养殖,还会采摘,它们是采集者死后的骨骸,这在白骨先民的分支中也是非常罕见的。”
信使积极地毛遂自荐着。
“它们是那种特别的白骨先民,虽然生成率不高,但成长远超传统的骷髅一族。现在只是需要一些时间和前期资源投入,它们就能带来丰厚的长期回报!”
“只要您投入120万信仰,不,100万就够,我就能凑足信仰之火买下奇观【骷髅王陵墓】,将为白骨先民持续开启民智,让它们学会自我思考,拥有创造力。那就与普通的文明种族没有任何区别。”
金星幽灵不说话。
信使有些紧张,继续介绍道:“我知道,现在骷髅一族风评很差,因为对上很多强势族群都没有任何优势,本身也不是成长能力很高的类型。不过您想,现在也正是买入的好时期,它们足够便宜,如果拉长时间线,数百年过后它们人口增长收益也非常可观。”
“骷髅一族因为本身不被看好,所以几乎只会出现在岛级文明中,文明链里它们大多处于底层。但我认为这里其实是有很好的机会的,我做了许多数据研究和区域性尝试后,这才做了这样一个大胆尝试。”
“如果将骷髅一族当做链中某一个完整的文明主体,它们能消化尸体,从而转化为新的人口,而且需求很少,服从能力强,不怕牺牲和疲倦,是一个天然稳定的种族。它们的确可能创造不出什么稀有的东西来,但从事简单的重复性劳作,没有比它们更适合的了。”
陆尧还是一言不发。
这项目吧,就连信使自己也承认,本身成长性有限,骷髅一族的定位是搞密集初劳动,包括初级制造和农垦之类。
赢利点在于稳定收益,本身骷髅人内部不容易自己崩,属保守类投资。
问题在于,陆尧没搞过这种以文明作为对象的投资。
他也不认为自己一个新人,一上来就能赚上一笔。
陆尧更多是观望,顺便想套点情报。
他打字。
——你能给我什么?
要让金主打钱,至少要给点理由吧。
信使走到陆尧的另一侧,又说:“我向您承诺,您可以得到【不眠者文明】永久的神明信仰传播权。只要这一文明没有覆灭,您的信仰可以在该世界自由传播,与我享受同样的最高规格神明待遇!”
“您还可以获得非常稳定的收益,只要该文明人口持续增长,最终人口增长的涨幅就是您信仰之火投资带来的收益。不过由于这一文明初创,所以请您和我约定,至少100年内不要卖出。”
“最后,您还可以派出一名先知或者英雄去不眠者文明,作为文明监事。您可以通过文明监事可以随时查看那里的实地情况。”
“如有需要,文明监事随时可以与我方使徒甚至是管辖属神对话,提出意见和建议。我方将虚心听讲,接受并采纳一切有益的建议。”
“当然,这些所有承诺的利益都会以正式描述记录在购买规则中。您尽可以放心,不眠者文明是经过低维游戏认证的,所以虽然这是一个规模很小的文明,但投资人的利益同样会得到投资中心的保护。我给出的抵押物是主体文明【双蛇帝国】和称号【牧人的庇护者】,您随时可查。”
陆尧最初想的是白嫖些情报,口中表示考虑考虑,然后走人。
不过信使给出的筹码,倒是让他真正产生了兴趣。
关键在于,可以派人去那个不眠者文明,传播信仰不受阻碍,这是第一次有了访问称号神明文明链的机会。
加上有低维游戏的投资中心保护……也有一定保障。
甭管信使现在如何落魄,那也是称号神明,属于众神殿三千强之一,怎么说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陆尧觉得这值得一试。
抱着学习的态度去尝试,开销高一些也可以接受。
不过既然要去,那就不妨再加大力度。
陆尧打字。
——我投你200万。
“真的吗?”
信使头顶冒出对话框:“您是还有什么额外要求吗?都可以商量。”
——我派出的人,不管出了什么问题,你和我谈。得到我的许可,你再处置。
“没问题!您说了算!请放心!”
信使欣喜若狂:“您真是太有眼光了,不眠者文明一定会迅速崛起!”
接下来,陆尧反复咨询了助手咕噜,确认交易规则上信使承诺的都将受到低维游戏监督。
事实上,只要在投资中心公开募集投资,该文明所处世界就会被低维游戏接入。
如有违反交易承诺的状况,这一投资项目就将被冻结。抵押的文明或奇观本身也将被上锁,陷入停滞状态,甚至是整个被直接收走用作清偿。
称号神明的称号,本质是世界规则的特殊形态,通常是以奇异物或者奇观作为载体。这一载体被收走,那么称号神明就失去了一个称号,也将实力大损。
低维游戏虽然只是一个游戏,但本质是灵族制作的小模拟器,接入世界规则后的约束力也相当惊人。
咕噜表示:“……低维游戏运转了漫长时间,口碑良好,本身以神理扭结连入每一个会员玩家的相关文明。一旦签订交易或投资契约,神理扭结将会监督整个过程,作为最终的执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