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雷雨天
打小就没多喜欢读书的廖勇看到本子写着的那些字就感觉脑瓜子疼,尤其是那字写得还歪歪扭扭极不好看。那就更头疼了。
若是可以,他现在真想把这玩意给撕烂丢掉。但他不能? 这本子开篇就写着一句话。
“到达基地背诵作文,不能背诵者淘汰。”
当时看到那几个字他就傻眼了,当了这么多年兵,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还得背作文的,尤其还是小学生作文。
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一幕? 五篇作为? 虽说是小学生作文,但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字。曾经他背一首二三十个字的古诗都背不来。
这一千多个字,比让他跑完这两百公里更让人绝望。
当初陈煜让小袁朗写这几篇作文时袁朗就在旁边,对此还好奇问了一句,不过陈煜给出的解释是“快速记忆,也是特种兵需要掌握的技能之一”。
按理说陈煜这个说法绝对是没错的,但不知为何,袁朗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
当时自个儿子被陈煜弄着写作文他还有些心疼,但在看到《比爸爸还厉害的妈妈》那篇作文后他就果断打消了拯救儿子的想法。熊孩子,还是要多学习。
每个人遇到的考验都是有够奇葩,总结一句话就是,想简简单单通过考核,你咋不死去呢!
向羽的考核跟史今的差不多,都是比较正经的考核,只是史今的有危险性,而他的,要安全许多,当然,这难度自然也就上去了。
找到东西后,向羽一提背包,差点就没能提起来。他本以为会很轻,但结果却是里面装了将近三十斤的砖头。
三十斤重量自然不算什么。但他得背着这三十斤走完两百公里。这样的三十斤,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三十斤。即使是向羽,在知道要求后,都是怔了怔。
虽没有变现出来,但让他内心也是有点绝望的。
两百公里,普通人走都要走得哭爹喊娘,更何况这还有负重三十斤。
对此向羽只能以好在不是三十公斤这种话来安慰自己。如果这种安慰有用的话。
走了不知多久,向羽终于是走出深山老林,此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乡村土路。看见这条土路,饶是硬汉如向羽,也是不禁有些眼角湿润。
走深山老林和走正儿八经的路,真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按照地图上所说,接下来他只需要一直沿着这条路走,走到一条公路上,然后再走个五十公里的公路,最后就只剩下五十公里的山路,就能回到基地。
看着这不名土路,向羽咬咬牙,抬了抬背包,继续往前走去。
一个白天就在所有人的赶路与忙碌中过去,夜,来得深沉,天空没有月光,有的是乌云遮顶,电闪雷鸣。
雷雨天多在春夏,不然也不会有冬雷震震这个词,但他们运气不好,偏偏在这个时节遇上了雷雨天。
运气不好或许不对,遇上雷雨天,总是比单纯的雨天要好,至少对向羽来说是这样的。
因为走在大路上,闪电还能给他照一照亮。
雷雨夜漫步,这不也挺浪漫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