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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薯条不能蘸番茄酱

 

高云栀醒时,身体软得提不起一丝力气,眼睛更像是被黏得睁不开。她努力地挪了挪小pi股,耳边却立即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栀栀醒了?”是周医生。高云栀皱着眉头在被窝里乱拱两下,周医生便掀开被子,轻轻搂住她。“栀栀?”他凑近,轻声地唤她。高云栀说不出话来。但方才还浑身难受,这会儿被周医生抱住,她莫名地感到安心,仿佛是从云端坠落也被人稳稳托住的那种安心。她又往前挪了一下,贴得周医生更紧。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咕噜”一声。高云栀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身体。“栀栀,起床了。”周庭昱柔声地哄。怀里的小姑娘没动静,鼻子里却哼哼唧唧的,懒洋洋地不愿动弹。周庭昱的唇轻擦过她粉嫩的脸颊:“已经傍晚了,我们去吃麦当劳,好不好?”高云栀慢吞吞地睁开眼睛。周六晚上,人潮熙攘。高云栀一边大口嚼着香辣鸡腿堡,一边看着周医生慢条斯理地吃薯条。让她感到惊喜,周医生吃薯条,也不爱蘸番茄酱。不过,周医生的手真好看,她看得愣神。骨节分明,瘦削而修长,皮肤下隐约可见青色纹路。此时他捏起一根薯条,在麦当劳暖黄的灯光下,竟像雕刻品一般精致。“栀栀,怎么在发呆?”周庭昱轻声问。高云栀回过神来,把嘴里的汉堡“咕咚”一咽:“周医生,你的手真好看,不像我的,胖嘟嘟肉乎乎。”周庭昱笑了:“栀栀那样的才可爱。”“医生的手都这样好看吗?”她歪着脑袋喃喃自语。“不知道呢。”周庭昱拿起干净的餐巾纸,十分自然地擦她鼻尖上蹭到的沙拉酱。“不过,周医生为什么会当医生啊?”高云栀随口一问。她的话音落下,周庭昱微怔,连心跳滞住。熟悉的场景,同样的人,时间倏然弹回到十年前。当年只有十岁,还在上四年级的高云栀小朋友,满脸疑惑地问他:“哥哥,你为什么学数学?”如果可以,周庭昱并不想去回想,那段潦草而灰败的日子。他自认是天才,至少,在十七岁前,他一直是这样想的。直到走入那座满是天才的殿堂。天之骄子?太可笑了。身边同龄伙伴中,有太多更得天独厚之人,在广阔的数学世界里,他更是渺如尘埃。他劝过自己无数次,要学会接受自己的平庸。却始终心有不甘。那一次的中期考核,他已拼尽全力取得一个不错的分数,可排名一拉,仍只是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数学的世界,从不欢迎平庸之人。他失魂落魄地坐在麦当劳里,不自觉地发出一声叹息。与此同时,他隔壁桌的一个小女孩,也把作业本一撂,重重地叹气。小女孩听见声响,转过头来看他:“哥哥,你怎么也愁眉苦脸的,你也不会写数学题吗?”一个脸蛋圆嘟嘟的小女孩,眼睛水汪汪地望着他。周庭昱鬼使神差地答:“嗯。”“数学是世界上最难的东西了,”小女孩摇头晃脑,“但也有可能是我太笨了。”周庭昱流血的心又被扎了一刀。“你说得没错,”他恍惚地附和,“是我太笨了。”他的天资与智慧,不足以支撑起他的自尊与骄傲。“如果可以换一个东西学,我才不要学数学呢。”小女孩嫌弃地把数学习题本推得更远。“不学数学?”周庭昱浑浑噩噩地想。他十七年的人生,一直围绕着数学、竞赛、积分、国奖、夏令营不学数学,他又能做什么。要将他的一切过往推翻,重新开始?他还在晃神,小女孩忽然有些扭捏地开口:“哥哥,你的薯条能分给我几根吗?妈妈只让我吃玉米杯,不给我买薯条。”周庭昱一愣,反应过来只觉好笑。“我就吃几根,拜托拜托了,我真的特别特别想吃,”小女孩搓着小手央求,“我妈妈上完厕所,马上就要出来了”他将整个盘子推到她面前,轻轻地“嗯”了一声,顺势准备替她挤上番茄酱。

“啊啊啊,吃薯条不能蘸番茄酱。”她急忙抓住他的手制止道。“为什么?”周庭昱不解。“因为我不爱吃啊。”小女孩理直气壮。“行。”他终于没忍住,眼底流露笑意,“你吃吧。”高云栀笑得一脸灿烂,一边说“谢谢”,一边往嘴里狂塞薯条。“不过,不学数学,我恐怕不行的。”他垂眸,怅然若失地开口。“为什么啊?”小女孩不解。“这件事做不好,别的事就一定做得好么。”他自嘲地笑。“有可能啊,”小女孩挠挠脑瓜子,“我吃薯条不喜欢蘸番茄酱,但是番茄酱放在意大利面里就很好吃啊。”周庭昱听着她稚气的类比,没忍住笑了。“小朋友,那如果让你选,你以后想当什么?”“都可以啊,但是如果我能聪明一点的话,我一定会去当医生,”高云栀的脸蛋被薯条塞得鼓鼓胀胀,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小时候发烧差点没命,就是医生把我抢救回来的。”“所以我最崇拜的,就是医生了。”莫名其妙的一场邂逅,更莫名其妙的一段对话。周庭昱其实并未放在心上。可当半年以后,如潮水般的痛苦终于将他压垮,他的家人与心理治疗师都劝他,不要再执着,否则只会越陷越深。他在半梦半醒间,第一次撕碎压在心口的包袱。“算了。”“薯条不能蘸番茄酱,”他望着病房白色的天花板,“但番茄酱在别的地方或许会好吃。”摸不着头脑的一番话,令家人与医生都露出疑惑的神色。出乎所有人意料,他干脆利落地退学、重新考托福、考sat、考ap、申美本。数学的门槛,他够不上。可于他而言,别的一切似乎都轻而易举。直到确认专业与选校那刻,周庭昱一颗飘悬的心,才终于沉沉落下。“就学医吧。”他凝神,轻声道。沉沦在痛苦里的他,向哪里逃离,都会是生路。七年后,他回国。鬼使神差地,又走进同一家麦当劳。其实当年真正促成他转变的,并非那一日与小女孩寥寥几语的对话,心理疾病与压力如暴风摧毁他,他能重塑,凭借的是自身强大的理智逻辑、学习能力与执行能力。可不期而遇,竟让他蓦地看见当年的小女孩。她长大许多,可眉眼间的稚气与可爱丝毫不改。只是,那时的她却在哭。周庭昱坐在她身后,从她抽抽嗒嗒的哭泣声中得知,她高考落榜了。她哭得好伤心,眼泪像开闸一样。周庭昱的手,硬生生滞在半空,连带着停顿的,还有想要安慰她的心。有些奇怪,他想。他不该多管闲事的。况且,她还在读高中,为理想的大学冲刺,一切都不合时宜。可人最无法控制的,就是一颗泛滥的心。从那天开始,他时常到这家麦当劳来。碰到她的次数不少,她有时带来一大沓习题,有时玩一下午的手机,有时只是安静发呆。可每次,当看到她美滋滋地吃一份不蘸番茄酱的薯条,他莫名感到愉悦。很可惜,第二次,她又落榜了。直到今年,她终于考上了。坐在同样的位置上,欣喜若狂地连吃三份薯条。周庭昱想,或许,他终于可以,可以走到她面前。问一句:“小朋友,薯条可以分给我几根么。”可是,后来,她再也没有来过。直到那一天,他的好友郁政安,满脸甜蜜地搂着她。“周庭昱,这是我的女朋友,高云栀。”“宝宝,来,这是周医生。”女孩冲他笑,圆嘟嘟的脸扬起灿烂的弧度:“周医生你好。”“我最崇拜的,就是医生了。”他的栀栀,这样对他说。---以防误会:周庭昱是在后来和栀栀重逢以后,才慢慢喜欢上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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