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甚至被剃半边头发,被吐口水。
余禾心里一阵寒意,早先做出决定的事情重新陷入犹豫。
值得放手一搏吗?
余禾动摇了。
她傻傻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而紧握住余禾手的何春花很快感觉到了女儿的不正常,她粗糙的手在余禾光滑细腻的手臂来回搓动,试图把自己手上的热度带给余禾,“你手怎么这么冰?是不是一大早赶路吹多了风?”
何春花絮絮叨叨,不厌其烦的重复,“春捂秋冻、春捂秋冻知不知道,现在天还没热呢,你连外套都不穿,身体哪里受得了!”
余禾的心思勉强被何春花拉回了一点,她的目光落在何春花因为操劳过度而比实际年龄要更显老十岁的面容上。比起余禾,何春花的衣服补丁更多,经过不断的浆洗,衣服泛白到险些看不出原来的深蓝色。
跟何春花朝夕相处的余禾甚至清楚她的袖口领口早就破败不堪,外套里面藏着的短袖皱巴破了好几个小孔。
何春花的眼白还有红血丝,即便强打精神,也能看出疲意,这些都是因为前段时间活活被气病,还没有完全好全。
看着这样潦倒贫困,却始终关心自己的何春花,余禾的眼前清晰的浮现赤嵩大队那些咄咄逼人的人。
心怀鬼胎的余家人,还有李狗蛋的家人蛮横不讲理的样子,姚望伟觊觎她的肮脏神色……
他们都在对她和何春花步步紧逼,余秀兰甚至传出谣言,何春花手里有一大笔抚恤金。不管是为了钱,还是因为她越来越出众夺目的容貌,他们都一定会变本加厉。
余禾的手心一点一点攥紧,她不想落得一个和原书一样的结局。
当余禾抬眼的时候,就做出了决定。
她对着何春花笑了笑,掩饰自己的心情,“娘,我没事。”
然后又接着道:“但是我想先回去了,你记得帮我买我爱吃的小鹿和小马面饼。”
何春花难掩担忧,眼睛一瞬不落的盯着余禾,“你真的没事吗?”
余禾点头,握住何春花的手,笑着安抚她,“我真的没事,就是觉得走路好累呀,想坐板车回去休息。娘,你帮我去买小鹿和小马的面饼嘛,回去好带给我吃。”
看余禾的神情自然,不像是有事的样子,又在和自己撒娇,何春花没再怀疑,轻轻点了她的额头一下,“你这孩子,就知道偷懒,行吧行吧,你路上慢点啊,别一个没坐稳从板车上摔下来,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余禾笑着点头。
等到跟何春花分开,背过身的时候,余禾的目光一下冷了下来。
她得快点回去。
令余禾想不到的是,她紧赶慢赶,路上的时候,一辆熟悉的军绿色卡车疾驰而来,轻而易举的超过了她们。
余禾的目光和站在卡车后面欢呼的一群穿军装的青年对视。
其中,疤痕青年的存在格外显眼,他阴沉着脸,不像在街上将那些人游行时的狂热。
而车上的其他人,不像疤痕青年那样冷漠,几乎都注意到了坐在简陋的两轮木板车上娇滴滴胜过三月春光的少女。
一个像蒸熟了的白面馒头,发福而脸宽的男青年,看着余禾眼睛都不眨一下,“穷乡僻壤竟然也有这么漂亮的人。咕噜。”
他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可疑的咽口水的声音。
旁边的人想打趣他,可看见余禾梳着两个麻花大粗辫,穿着土里土气的灰衣白花上衣和黑裤黑布鞋,却依旧艳压群芳,雪白娇媚的脸时,都跟着看愣。
“我滴乖乖,还是农村的水土养人啊,我长这么大久没看见这么好看的姑娘。”
另一个人推了他一下,反驳道:“胡说,这一路上,你见着几个漂亮姑娘了,城里漂亮的女孩子可比这多,独独是她一个长得这么美,这是人家自己在娘胎里就本事。”
一个瘦的和竹竿子似的男青年凑头过来,他还带着厚重的眼镜,颇有种掉书袋的意思,“欸,这可不见得,我在书里看过,一方水土往往只能养出一个钟灵毓秀的人,因为山水灵气都被养在那一个人的身上了。
剩下的人,可不就灰扑扑,平庸的紧了嘛。甚至往后几十年都出不了一个好的人物,因为得天独厚,吸进地脉灵气的,就那一个!
说不定眼前这姑娘就是。”
本来是极为荒谬的言论,可是在看到余禾那张绝美的脸蛋,还有浑身上下透露出的和其他人不同的气质时,几个军装青年都不约而同的点头。
甚至那个和白面馒头似的男青年,还挠挠后脑勺,想下去和人家说两句。
弄得整辆卡车春心萌动,一个个都和猴子似的,躁动不安。
唯独疤痕青年安坐其中,他皱眉冷哼,“安静!”
不知道是他的气质沉郁可怕,还是因为积威甚重,他不甚高兴的提醒,叫那些人都收敛了起来,重新坐好,就是彼此在疤痕青年看不见的死角挤眉弄眼。
但车上确实安静了下来。
疤痕青年如有实质的目光扫视了车里的每一个青年,然后沉沉
开口,“六子,你刚刚说的已经涉及封建迷信,我们是什么身份,要拥护什么,你心里没点数吗?”
经过这么一闹,卡车上的所有青年噤若寒蝉。
余禾的心里则更着急,她不清楚车里的人到底说了什么,但她亲眼看着军绿色的卡车超过自己,木板车根本连人家的尾气都追不上,只能蹙着玉白的眉头,希望赶车的王叔再快一点。
要是换成其他人,王叔早就骂过去了,催催催,没看到他的木板车都旧成什么样了吗,散架了你来赔?
但谁让说话的是余禾呢,光是看见余禾那张和花一样美丽的面孔,心就软了一半,哪还会骂人,甚至还吆喝一声,催促拉车的牛再快一点。
一路上,余禾的心情都忐忑不安,她怕自己错过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