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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章

 

傍晚,天气愈发寒冷,气温已至零下。

街边行人走过,每个人嘴边都是一团绒绒蒸腾的白雾,林喜朝的手一天都没暖和过。

她抬腕往手心里哈了口热气,搓搓掌看天,“不会真能下雪吧,我收到气象台预警了。”

她和柯煜刚从宠物店接猫回家,赶着饭点来千樾山晚餐。

车停入库,柯煜从座椅后排提拉出金榜的箱子,边关车门边回,“那你今晚上留我这儿守夜试试,我琢磨着半夜能下。”

“说什么呢,我爸妈你爸妈都在呢。”

说到这趴,林喜朝突然就有些紧张,“我好久没见过叔叔阿姨了,他们是不是和从前一样?”

“差不多吧。”

柯煜把她的外套锁链拉至最顶,捉了她的手放进自己兜里,拍拍小姑娘的脸,“你就做自己就成,你也和从前一样。”

进柯煜家的前院,柯父正在回廊下打工作电话,他坐在绿植掩映的景观墙边,廊灯在他背脊投下辉影,今天是家宴,气温还这么低,他依然西装革履。

林喜朝攥紧了柯煜的手。

她其实有点怕他爸,从前住在千樾山的时候,半年也才见个两三次,柯叔叔从来都是一副众人簇拥中不苟言笑的样子,对柯煜都甚少有个好脸色。

偶然窥看到的一次父子相处,各自的神情都很不耐,态度还比不上矗立在一旁的下属。

柯煜先叫了一声爸,林喜朝乖乖跟着,“叔叔好。”

柯父平静看过来,眉眼和柯煜五分相似,周身是常年在高位浸淫的不怒自威,气势凛然。

他手指轻敲金属外壳,没应柯煜,只对林喜朝略一颔首,便淡然转回目光。

嘴边跟了一句微声训话,听到电话那边的回应,他抬手睨了眼腕表时间,轻轻皱眉。

这就算打过照面了,柯叔叔果然还是老样子。

林喜朝对柯煜“pisi”“pisi”两声,打着眼色示意她想先进家门了。

柯煜带她进去,林母林父都在,正和戚瑾在后院儿闲聊,他俩一到,就张罗着吃饭。

众人在饭桌边坐下,柯父还在外边电话,听戚瑾说,三个小时后的飞机,人还要去一趟香港。

戚瑾蹙眉吩咐柯煜,“去把你爸叫进来。”

“他要是实在忙就让他喝口汤就走,我已经让司机在外边等着了。”

柯煜正帮着阿姨上餐前煲汤,每人一盏,规矩摆到骨碟前方,“您说的后一句要不要转告他?要的话您还是自己去,我不凑他跟前儿碍眼。”

戚瑾睨他一眼,跟着就把视线移到林喜朝身上,又被他不动声色地挡住,柯煜摇摇头,淡声回,“喜朝更不去,人刚刚还跟我说柯叔叔太凶,打招呼都不搭理。”

林喜朝的眼睛倏地瞪圆,在桌下偷偷拧柯煜大腿,她什么时候说过??

柯煜岿然不动,抬起眼和自个儿妈对视。

三秒之后,戚瑾提了提唇角,起身寻出去了。

……

柯父回来就换了个好面貌,落座时对林家人温声抱歉,他开了瓶林喜朝出生年份的茅台,让柯煜用分酒器装好,亲自给林父斟上。

林家难免会拘谨,柯煜作为小辈一直在饭桌上调节气氛,话题由他起头,聊他和林喜朝的大学,聊下学期的打算,聊林家的生意,再顺便起身倒酒,斟饮,周旋在长辈身边。

林喜朝审视着柯煜这一套套的得体教养,觉得只管埋头干饭的自己,在他跟前显得真是笨拙。

饱食带给人热意,桌上正是温情时刻,众人轻声絮语,只剩下碗碟碰撞的细小声响。

吃到中途,阿姨正预备上最后一道热菜,手指略一停顿,她惊奇道——

“诶,外面下雪了。”

椅凳“嚓”地一声拉响。

林喜朝腾地转头,红扑扑的脸上满是无法收敛的震惊。

大人们纷纷看向她,看到她僵直在座,好半天都说不出话。

院子里此时正闭着灯,林喜朝只能看清白如星芒的絮体,纷繁又无声地铺满黑夜。

戚瑾轻声笑言,“芙城难得下雪,明年应该是个好年。”

看不清。

林喜朝放下筷子,抠了抠手指,很想出去看看。

她转头正准备征询长辈,迎面就对上了柯煜相当嘚瑟的目光,这人满脸都挂着“吊不吊,我真的好吊”的自嗨表情,没等林喜朝开口,他已经先一步离座起身。

跟上去的时候,阿姨刚好打开院灯,在离院子三步之遥的地方见证了夜雪的全貌。

黄澄灯下,丰雪漫天,视线之中一片银白素裹,无数的晶莹在夜色中寂寂垂坠,大雪塞住了所有的声响,世界尽白。

“柯煜真牛逼啊。”

柯煜揣兜倚靠在门廊边,闲闲自夸,“还得是柯煜。”

林喜朝站在台阶上激动地仰头看,成片冰絮吹落在她的眼睫,眨眼便化成水,她伸出舌尖,想要探吃雪花。

“脏不脏?”

“我一直都想尝尝雪是什么味道。”

林喜朝踮踮脚,眼眸亮晶晶地对柯煜笑,“现在可算是尝到了。”

柯煜安静地注视她,绒雪中的姑娘眉角眼梢都是欣喜,鼻尖被风吹得发红,却依然昂着脸热切地感受这场冷寂。

他心口有些微不可察的疼痒。

三年前在京市孤身等候的那场初雪,直至此刻,才算是终于落下。

柯煜走过去和林喜朝十指相扣,两个人呼出的雾气交缠在风雪中。

林喜朝感叹说,“真好啊。”

“好什么?”

她往后看,餐厅里亲朋相聚,转过身,柯煜就站她身边。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生活就是这样了。”

好到希望时间能够停止在这一刻,甚至可以结束在这一刻。

柯煜沉默,捏了捏她的手,“还有个东西,你还没告诉我。”

“什么东西?”

他带她上了二楼自己的房间,从抽屉里翻出了一个笔记本。

柯煜说,“昨晚上从京市带回来的,一直都忘了给你看。”

厚厚的笔记本翻开,上面是一张张拼贴画。

“我寄给你的胶片,时间只截取到了高考结束的那一刻。”

但是在两个人相遇之前,柯煜在国外游离奔走的那段时间,他一直没停止过每日记录。

去美国去挪威回京市,日期序列下的一些风景、路标、人像都被他洗出来,剪下来,做成了奇心巧思的拼贴画。

林喜朝一页页翻着,后摇乐队的海报上张贴着卑尔根的天鹅和日落;南加州的晨曦像融了一半的黄金,明暗光线的交界处,柯煜正踩着冲浪板被海水扑打;京市livehoe的店址、10秒黑场的彩排间隙、拼接上了他从程叩泊饭店外,拍到的林喜朝饥肠辘辘的沮丧身影。

那天是胶片时间的终点,却也是他们再次相逢的。

林喜朝扼住呼吸,僵硬地蜷起手指问他,“你现在怎么不拍了?”

柯煜轻轻摇头,“遇到你之后就不用拍了,接下来我所见证的高光时刻,一定会有你的参与。所以,也就没必要再单独记录了。”

林喜朝手指有些微抖,她抿唇静默,翻开笔记本的下一页,无法克制地睁大眼眸。

目之所及是一张皱巴巴四分五裂的毛皲稿纸,被干化的胶带纸艰难地稳固拼接,上面的字迹已经脆裂晕开,模糊成不可辨析的墨团。

这是,两年前被她撕碎的告白。

看到的这一刻,她整个人像是被架在炉火中炭烤,劈里啪啦地裂出一些烧焦的晦涩情绪。

她不可置信地问,“你居然……一直留着?”

“当然了。”

柯煜懒洋洋地注视她,好像这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他露出有点小得意的表情,“我喜欢的姑娘第一次给我写情书,在这种年代,不得作为家书留给我后辈看看?”

这话听在林喜朝耳朵里,就像是一种戏谑。

她被他说得很不好意思。

这封“情书”到底是怎么递出去的,递出去又发生了什么,她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在心里。

“所以你当时是想说些什么?”

柯煜支着下巴,歪头问她,“能想起来吗?”

“好想听。”

“抓心挠肝困扰我两年多了”

“听到了,我也觉得这会儿就是我最好的时候了。”

柯煜瞧着林喜朝一脸茫然,微提高声量问,“真想不起来了?”

他轻敲纸面,给她支招儿,“你现编一个也成啊。”

林喜朝脸上有些尴尬,时间久远,这张字条熟悉又陌生,她是真忘了那晚她都删改撰写过什么。

但她还清楚记得,记得——

林喜朝轻轻吸气,抬起头有些犹豫地问,“柯煜,你看过我高二艺术周拍的那个小短片吗?点灯之前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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