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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人生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哪一项不是力气活,让力大无穷的妖怪去干刚刚好。

可是,岗位是提供了,监管问题却不能完全解决,如果猪八戒偷奸耍滑,人族监工肯定是搞不定的。

对此,很有奉献精神的净尘表示:“我与寺内的师兄弟多去看看吧,反正距离丰收也没多久了,待这批粮食收货后,猪居士应当是不缺吃食的。”

高长松道:“那行,就这么定了。”

于是乎,找到了工作的猪八戒带着一众喽啰进城,他本是不想带那些精怪的,可净尘很是坚持,同意也就同意了,毕竟给饭吃才是大爷。

为了不引起镇民的恐惧,他们都化作人形,除了猪八戒肥头大耳,看上去一把力气外,剩下的精怪都很憔悴,这样的人在隋朝破灭后在乌斯藏已经不常见了,路边的乞儿都比他们看上去结实。

金沙寺的僧人都不忍心看,惨啊!是真的惨啊!

猪八戒由僧人引入高长松的豆腐坊,因其地处偏僻,其间路过了好几家酒楼,什么金沙楼、顺德楼都见过了。

那股没让净尘驻足的鲜香味成功勾走了猪八戒的魂……

也就是这两日,实在不堪重负的高长松同金沙楼、顺德楼等合作,每天把配好料的东坡肉送到这两地,让他们二次加工再卖,这些酒楼跟高长松合作已久,哪有不同意的,饶是寄卖赚得不多,那也聊胜于无啊。

说不定他们还能复刻一下高十二郎的独门酱汁呢。

猪八戒耸动鼻翼,他是猪变得,哪怕是人形,鼻孔都比其他人大得多,这味道实在是香,让他口水直下三千尺,连忙擒住即将入楼吃餐饭的郎君问:“这香味是何?”

金沙寺的僧人两耳不闻窗外事,肯定是不知道东坡肉的,他们看猪八戒只是友好问话也没有急着阻拦。

被拦住的郎君看这黑状汉子,只以为是从哪来的土老帽,他解释道:“是高十二郎做的东坡肉,为这口美味,唐国的郎君专门来我乌斯藏。”

猪八戒一听是肉,就没意思了,他毕竟皈依了,只能吃素的。

不过偶尔破一次戒,菩萨也说不了什么吧……

谁知道那郎君为了突出东坡肉的讲究,还接着道:“别的不说,这东坡肉的猪就是咱这特有的,平日里那些公猪都腥臊得很,十二郎到底是读书人,竟然从那什《易》中学到了阉割之法,阉猪之味甚美。”

猪八戒听到这,脸都青了。

什么猪?

阉猪!

下身凉凉……

作者有话说:

高长松:或许能根源上解决问题……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不够工整严正的楷书落于麻纸上,高长松将其通读两遍,想这岂不是眼下很少用到的词?末了他才抬头,看向对面颇为得意的青年郎君道:“好词好词,请问郎君,这首词可取了名?”

其实,以它通俗易懂的内容来看,实在当不起“好”字,可对方给自己鉴赏了,那不就要夸两句吗?

只听人大手一挥道:“谈不上好,叫他《猪肉赋》便是。”

在过去的大半个月中,李林同沉迷东坡肉,不可自拔,一日便要吃上一块,终于他为肉作词,成就他与东坡肉的不解之缘。

这名爱食肉郎君不过十八九岁,加衬巾的幞头包裹他浓密的秀发,白细布裁的衫袍与时下流行的胡服不同,很有魏晋名士的范儿,至于脚下则套了双走山路的木屐。

高长松琢磨着,这应该是李白诗中的“谢公屐”。

如此时髦且不便行走的打扮,在他们这偏远的乌斯藏很不常见,也难怪村人传他是长安来的郎君了。

此人姓李名林同,不仅跟大诗人李白相同姓氏,两人还是从一个地方来的,都来自巴蜀。

齐鲁一地的士族之后有游历天下的习惯,在时局平定后,这股游历之风广泛传播,我们熟知的大诗人中,李白、杜甫、高适都有满天下跑,结交好友的经历。

其中最硬核的是高适,他二十岁游学长安,本以为凭自己的诗才,能迅速在长安文人圈中打响名气,被举荐当官,谁知道连入诗友会的门槛都没有摸到。

一气之下干脆跑到边塞,这才有了传唱度极高的“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话题扯回来,从这角度看,眼前的李林同也很硬核,据他所说,他四年前自蜀地而出,先去长安游学了一番,随后走未来文成公主的路线,通过“唐蕃古道”,最后进入乌斯藏。

跟唐僧走“西番哈密国界”有区别,唐僧那是单刀直入,李林同中间还绕地儿了。

游学、富裕、士族打扮……一看就知道李林同是位赶时髦的郎君,想他这样的郎君,诗都做得不错,就算是传唱度不高,也是明珠蒙尘、无人赏识。再贴个刻板人物的标签,他一定还很喜欢酒,是酒豪。

要说原因,大概是因为唐代诗人没有不喝酒的吧?

正因酒,李林同才会跑到乌斯藏。机缘巧合之下,他在陇右尝过一次白酒,那味儿辣得他吐舌头,至此便念念不忘。他到乌斯藏是抱着瞻仰佛国之心来的,可听说了白酒源自高老庄,立刻带着仆从赶来。

李林同还挺生猛的,这年头各地治安比较玄学,富庶的国家治安不错,可在国境线与山野小道中依旧有绿林好汉,最要命的是还有隐居在洞府中的妖怪,人家可能不劫财,而像十字坡的孙二娘夫妇一样,直接把人做包子了。

他能一路游到乌斯藏,跟他本人有三脚猫的道法,陪伴他一同的仆役长了身鼓鼓囊囊的肌肉有关。

李林同只带了一名仆从上路,说是仆从,与他的关系却很好,二者像是相识许久的朋友,按照李林同的说法,对方是他从巴蜀带出来的,也不知是武学过于精妙,还是练了锻体的法子,一拳打死一只老虎。

高长松唤仆从为“王四”。

李林同将《猪肉赋》赠给高长松,后者说:“我找人装裱一下,挂在村店里。”

李林同挥手表示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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