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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金贝贝知道秋岚担心她,会听秋岚的话,在家乖乖的等秋岚回来。等秋岚去上班了,她就一个人趴在窗户边,眼巴巴的看着其他小孩在外边玩。那眼神,既羡慕又渴望。瞧着就让人心酸。

郑小娥来的正巧,正好看到了这一幕。所以,她敲门进了秋岚家,就带着金贝贝出去玩了。等玩到太阳越来越热,郑小娥再领着金贝贝回家吃冰西瓜。

小姑娘玩的开心,吃的也开心。她自己开心的同时,还不忘用小勺子,挖最甜的西瓜瓤给郑小娥吃。郑小娥吃着金贝贝孝敬的西瓜瓤,只觉得心比嘴巴还甜。

一高兴,郑小娥就在秋岚家呆了一天,并顺手给秋岚母女做了晚饭。

秋岚下班后,紧赶慢赶的回到家给金贝贝做饭,才发现郑小娥在她这,还帮她做好了晚饭。这让她非常的诧异。

“阿姨,你怎么在这?”秋岚一边放下她手里拿着的饭盒,一边去接郑小娥手里的活。“真不好意思,还麻烦你帮我做饭,我…唉,太谢谢您了。阿姨,你晚饭在这吃吧。我买了红烧狮子头,你正好尝尝我们食堂的菜。”

郑小娥有话要对秋岚说,就没拒绝秋岚的邀请,留下来跟秋岚吃了这顿饭。

吃完饭,金贝贝出门去玩耍,郑小娥才趁着秋岚洗碗的功夫,对她说:“小秋,我今天来找你,是想告诉你,我想通了。我觉得你挺好,贝贝也挺好,我想跟你们当一家人。”

秋岚闻言吓得差点把手里的碗摔碎了,她张嘴就想拒绝。郑小娥知道她要说什么,抬手示意她先别说话。

“小秋,有想法你等会再说。你先听完说完。”说着,郑小娥不停歇的,把她今天看到的金贝贝的孤独,还有她陪金贝贝出门去玩的快乐,都告诉了秋岚。

“小秋,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你的顾虑,我也都懂。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接受你们了,那贝贝就和我亲孙女一样。以后你上班,我会在家帮你带孩子。结婚后,你和郑瀚什么要孩子,我也不干涉。我是真的觉得你好,才想让你给我当儿媳妇的。”

“我这个人你也知道,是没什么说头的。只要你踏踏实实的跟郑瀚过日子,我绝对不会为难你。”

郑小娥的话,让秋岚那颗当妈的心,麻花一样,扭成一团。郑小娥真诚的态度,也让秋岚非常的动容。

之前秋岚在金家当了十年儿媳妇,可金母从来没有像郑小娥这样,跟秋岚说过知心话。同时,她也没给秋岚做过一顿饭,帮秋岚带过一次孩子。跟刻薄的金母一比较,郑小娥美好的都有些不真实了。

这样的婆婆,是秋岚想拥有的。金贝贝能够幸福也是秋岚所期待的。再想想好像还不错的郑瀚,最终秋岚没有拒绝郑小娥。

她说:“婶,你让我再考虑考虑,我需要再好好想想。我这个岁数也不年轻了,我……”

“我懂。”郑小娥理解的点头。“你慢慢考虑,也可以慢慢的考验郑瀚。婶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态度。我希望你以后和郑瀚相处的时候,不要有心理负担。我没别的意思,你想怎么办,都按照你的节奏来。”

“还有,我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早上我会过来接贝贝,带她去我们大杂院玩。你放心,我们那边的孩子都和善,肯定不会欺负贝贝。我邻居家的小姑娘,今年也上一年级。她们和贝贝同级,正好可以一起玩。”

郑小娥的体贴,再次让秋岚动容。

一个人坚持久了,突然有个人如此温柔的关怀她。那种感动,真不是一句两句感谢话,能够说的清楚的。那天郑小娥离开后,秋岚的心情还是久久都不能平复。

之后,郑小娥就成了秋岚家的常客。她像是金贝贝的亲奶奶一样,照顾着金贝贝,陪着她玩耍。让金贝贝每天都开心的像是一朵花。郑瀚经过郑小娥的提点,也比之前主动了很多。

这四个人越处越像一家人。眼看郑瀚要再娶,并且婆婆还更喜欢那个儿媳妇。郑家的二儿媳妇董悦坐不住了。

郑家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突然来了一对陌生的母女,抢了她的风头,董悦怎么能甘心?从郑夏那里知道秋岚和郑瀚的渊源后,董悦出手了。

她去找了郑瀚的前妻金凤。并把郑瀚正在追求秋岚,郑小娥还十分喜欢秋岚的事情,告诉了金凤。

她貌似好心,实在心机的对金凤说:“唉,我真替你和你哥可惜。你们这两兄妹,可让那俩人给涮的不轻。”

金凤听完这话果然十分的生气。可气过,她没有冲到郑家来大吵大闹,而是挫败的独自一人黯然神伤。

金凤果然如幸芳想的那样,成长了许多,不再是原来那个任性妄为的金凤了。

现在金家不比从前。金凤能在革委会找到一份工作,靠的是群众基础。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金凤现在是不能干缺德事,失民心的。她和郑瀚,金岩和秋岚,具体是怎么回事,明眼人都知道。当时她们闹到登报断绝关系。现在这事好不容易过去,如果金凤不管不顾,再去找郑家麻烦,那旧事重提,倒霉的肯定不止是郑家和郑瀚。

金凤的损失会比他们大。她这个革委会监督员的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为了前途,金凤不能当一个疯女人。

金凤没有闹腾,董悦最为失望。

可惜,实在太可惜了。这么好的炮手,居然没有点炮。董悦说不出的烦躁。

董悦是个只敢玩阴招的人。她可以躲在金凤背后搅风搅雨,让她出头跟郑小娥互撕,她却做不到。最终,她只能咬着牙,狠狠的看着郑瀚娶了秋岚。

为了夺回她在郑家的头把交椅,董悦决定立刻生儿子。只要她能生下郑家的长孙,那她就还没输。

董悦忙着造小孩,不给郑小娥添堵了,瞬间让郑小娥耳根子清净了很多。

为感谢幸芳帮她解决了心腹大患,郑小娥见天往幸芳家送水果和其他好吃的。吃的冬至宝宝,一见到郑小娥,就会下意识的伸出小胖手。

幸芳说冬至,让他收敛一点,别逮人就要吃的,冬至答应的好好的,再见了郑小娥却依旧如故。在冬至宝宝眼里,郑小娥天天来他们家,根本不是别人。所以他找她要吃的,根本没毛病。

幸芳管不了冬至,只好投桃报李,多照顾郑家的金贝贝。

如此,金贝贝迅速融入大杂院,拥有了一段热闹又难忘的童年。

◎赶不走的追求者◎

孩子上了小学, 时间仿佛被上了发条,一下子就比从前快了很多。

好像昨天幸芳才送孩子们去的学校读书,今天她们就念完一年级了。那个速度快的, 幸芳回想起来, 都会恍惚。以为她的生活,被偷偷的装了加速器。

时光匆匆如流水,一去不复返。但岁月是优待幸芳的。

岁月这把杀猪刀, 能摧毁很多东西。它能让白月光变饭粒子,让朱砂痣变蚊子血。很多曾经很美好的东西, 最后都会被岁月摧残,失去了它原来的魅力。但幸芳没有。

幸芳是被时光优待的美人。几年过去, 冬至宝宝都两岁多了, 她却一点儿都没。

也不对, 幸芳不是一点儿都没变。幸芳是变了的。她变得更美, 更有韵味了。

美、艳、少、妇,风情万种, 说的就是现在的幸芳。曾经的幸芳太青涩,能吸引一大片目光,纯靠她脸长的好看。现在的幸芳是绽放的红玫瑰, 美丽中还带着刺, 更加让人着迷。

幸芳那张绝美的脸,配上她现在不俗的气质,杀伤力不是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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