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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曲 天无绝人之路

 

暂时没了戏剧发展,工作还是要继续。与自己对话之后,我终于看清自己缺了哪些优势,我不想苦苦等候吴昶东来电,花心思拜访各家电视台,洽谈能让魔方四接演戏剧的机会。

一方面,我仍对那部戏耿耿于怀,与梁以默商量,希望他能作些符合那部戏的曲子。他有些无法理解,毕竟已到选歌阶段,角色又已失去,何苦还要花心思替那部戏编曲。所幸的是,他没多大反对,作曲本就是必要,既然我有要求,他就当顺便。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魔方四作词作曲的过程,应该说凑热闹啦。第一回来到他们租赁的地方,简直没吓坏我。这是男人住的吗,这根本是请过菲律宾女佣来打理的房子吧。所有东西整整齐齐不说,而且还一尘不染,请注意,真的是一尘不染!

「你们说自己很穷是骗人的吧?这分明是佣人打扫过的房子嘛。」我睁大眼睛瞧紧四周,非得要找出一丝污垢不可!

钟明脱了外套,还在门外摆好大家的鞋子,听了我这么说,不平抗议:「对啦,对啦,在你们女人眼中,我们男人就得脏的像住在垃圾堆一样就对了。」

「别骗我,只有女人才有标籤强迫症。卫生用品区、零食区、电玩区……在收纳柜门还贴标籤註明,你们敢说没请佣人?」这只是小儿科,他们还连墙上的3掛勾都註明要掛什么东西,以便物归原处。

梁以默轻松地坐在沙发上,毫无意思澄清。魏旭齐大笑几声,带着我来冰箱前,瞧我一头雾水,岂知他一打开冰箱,我差点没昏了过去。一堆收纳盒整整齐齐地摆在里头,不能摆在盒里的食材与配料是能站就站,好像个个都在对我说,快吃我,快吃我。

「漂亮吧,这都是我摆的。」任亦方一脸骄傲,这表情活脱脱就是等着主人说句夸讚。

当下我就决定,有朝一日要骗他们来我家当鐘点佣人。

「好了,该做事了。」梁以默摆出团长的架势,率先走进房里,其他人也鱼贯跟了进去,带了自己的傢伙。

欣赏闺房是最令人心头狂跳的时刻,相信这是每个男人必经心痒的阶段,我自己也开始小鹿乱撞。会看到什么呢?不行、不行,我该正经一点,不能就这么滴口水,还有步骤要完成,至少得先将我手机的照相功能准备好才行。虽然我不懂为什么要进房,但我想这种三十年以上的旧公寓,肯定承受不了他们音乐的轰炸声,我敢打赌他们八成还被警察警告过。

走了进去,就像呼应梁以默的无趣,房里的装饰简单得要死。要不然想看到什么。

房间蛮大,很简单的单人床孤单地摆在角落,因为很多空间都被他佔去摆放cd、乐器、电脑、音响,还有成叠的乐谱。他们四人随处坐,我自己则找了空地坐下来。梁以默拿着那把旧吉他,来来回回弹着几个音,其他三人像绝食静坐一样,神色严肃地听他的吉他声。好像什么神秘的宗教组织。有时魏旭齐有了灵感,才接续梁以默的音弹奏,我见他们欢喜拍手还感到惊讶,这有什么好高兴?

任亦方听着吉他声,好像被催眠一样轻轻用手指在地上敲打,可怜的他没傢伙,我明白他手痒了,这么大的鼓最好能随时携带。或许下次来的时候,我可以帮他准备一个锅盖、一双筷子……

一小时了,他们才写了三小节,期间我打了七个大呵欠,外加玩了两次愤怒鸟,然后……

我在哪里?

手机响个不停,我赶忙接起,「沅星吗?很抱歉要你再多等我几天,刚刚开完会有了些结论,你现在有空来一趟电视台吗?我们见面再谈。」

「有、我有空,我马上过去,谢谢东哥。」

掛了电话,我又升起了一丝希望,可是……我在哪里啊?

房门开了,是魏旭齐,「听到你手机响个不停,就猜到你应该醒了。」

「我的天,我该不会还流口水了吧?」我真想一头撞死。

「你睡了两小时了。我们在作曲,你也在作曲,打呼打个不停。没办法,我们只好把房间让给你了。」魏旭齐憋着笑脸。

好了,我现在不只该撞死,还得跳楼加上吊,「你干嘛不马上叫醒我?老天爷,我从没这么丢人现眼。」

「不会啊,你那样子很可爱……」

魏旭齐靠在门边,又露出那自以为帅气的笑容。我望了他一眼就不敢再看,感觉脸上热的像夏威夷的温度,我赶忙跳了起来,从他身边鑽了出去。来到客厅,其他三人毫不掩饰笑意。很好,我不仅形象没了,还连我身为经纪人最后一点仅存的尊严也丢到海底了。

「沅星,托你的福,你的鼾声就像打鼓一样,让我省了力气作曲。」任亦方笑个不停。

我的脸烫得快能煎荷包蛋,心中暗暗咒骂,可恶的傢伙,等哪天有空,我一定会将你鞭尸。

梁以默也拼命忍住笑:「好了,不要笑她了……」看他憋笑憋得脸都红了,我诅咒你心脏病发。

「笑够了没?我要走了。」

没时间理睬他们的嘲笑,我匆忙拎起搁在沙发上的包包,就想往外衝。梁以默很从容,唰地一声,伸出一隻手挡了我的去路,连站都不用。那隻手还拿着几张纸,是曲谱。

「你要的,我们作好了,不过还没编曲。」

「这么快?」有些惊奇。

「快不快是见仁见智,我们是辛苦几小时,不比你一睁眼就拿到歌这么快……」这个死傢伙,还没讥讽够啊。

我没收下曲谱,人却已衝到门外穿鞋子,「那辛苦你们了,你们再继续将这首歌完成,或许用得着也说不定。我有急事先走,你们……你们要忙什么就去忙吧。」我一时想不出要叮嘱什么,站起身来,习惯性地跺了几脚,开了门就出去。

我是几个阶梯踏成一步,飞快地衝,若不是旧公寓的楼梯太矮,为了追快,我还能坐在把手一路滑下去。不过这种十三阶的楼梯把手滑下去太没劲了,不刺激。我听到身后也有飞快的脚步声,转头一瞧,是魏旭齐,但他人高脚长,追了几下,就像跟在我后头散步似的。我没时间也懒得问他要干麻,出了公寓,只心急地掏出钥匙要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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