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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说起来,她还算是欠了齐锋的。

当初,她因为邪神诅咒的发作和队员们走散,又不小心遇见了一个邪神眷属,虽然成功杀掉了对方,自己也身受重伤昏迷了过去。

说实话,昏迷之前关瑞瑞已经做好了自己死掉的准备。

因为她支撑不住昏迷的地方,是有名的地上人聚集区。

地上人和他们这些地下人不一样,他们常年要遭受邪神眷属们的剥削,为了生存什么事情都能做,什么东西都能吃。而吃掉他们这些地下人或者海上人天上人之类的,对他们来说毫无压力。这些地上人甚至觉得,他们这些人身上经过了足够的基因优化,吃掉他们的血肉能够帮助自己接受改造,强身健体。

在重伤之时昏倒在这样的地界,自然是霉运到了极致。

谁知道,关瑞瑞醒来了。

“我,我只是拿了你身上的食物,别的我什么也没动。”一个浑身脏兮兮的瘦小的孩子犹如惊弓之鸟,不敢直面关瑞瑞的眼睛,却又忍不住朝着她多看几眼。

他知道,这些人和他们不一样,又干净又厉害,只是每一次自己都是远远看着,不敢靠近。

“我怎么会在这里,是你救了我?”关瑞瑞诧异的看了一眼四周,这里基本上就是一个垃圾场,不知道用了一些什么木板帐篷搭起来的小窝。

恐怕这里就是这个孩子的家。

“我看你昏倒在路边,就将你拖回来了。”小孩小心翼翼的说道,“没有人发现你的,而且我不吃人的。妈妈说,我们不能吃人。你,你给我讲讲外面的故事,我,我就让你住下来。”

小孩是真的不吃人,也是真的没见过世面。

关瑞瑞随便说点东西,就能让他开心好久。

小孩的问题也多种多样。

“你们真的可以用水洗澡这么奢侈么?”

“你们真的能吃到传说中的蔬菜么?”

“你们为什么要杀神的信徒啊?”

……

关瑞瑞在他的家里躺了好几天,偶尔只喝一点小孩带回来的的水,身体也在逐渐恢复。

说来好笑,邪神诅咒带给了她无穷无尽的痛苦,但也能加快她的伤势恢复。

“你要不要和我走?”关瑞瑞终究有些于心不忍,她一旦离开,小孩注定要死在这个地方,没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又不肯吃人,怕是活不了多久。

就当是报恩吧。

“啊?和你走?”

“嗯,就当是你救了我的报酬,我养你一个小孩子绰绰有余。对了,你多大了?”关瑞瑞盘算着能不能收他当养子,只要对方通过地下城检验就没问题。

“我十四岁了。”

关瑞瑞陡然一惊,“我以为你最多七八岁。”

可是转头一想,常年吃不饱的孩子,自然瘦小,和桃源城的孩子可不一样。

那就只能当弟弟,不能当养子了,收养年龄差不够。

“算了,走吧。”关瑞瑞牵过齐锋的手,也不嫌弃对方手上的脏污,也没有错过对方脸上的惊喜,“跟着我回去,你就可以有一个新的家了。”

齐锋呆呆的看着关瑞瑞,“你的意思是,带我去你们的地方么?那个有水有蔬菜有桃树的地方。”

“是啊。”关瑞瑞笑了笑,“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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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老爷爷要我擦的花瓶啊,真好看。”齐锋来到雇主的家,用布条一点点的擦,这种精致昂贵的东西可不能粗糙了。

【真是简单纯粹的执念。】

【你想要给你姐姐解除诅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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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锋:姐姐姐姐,只要你提姐姐我就情绪稳定。

秋笙:……你正常点儿。

秋笙永远都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邪神之种时候的场景。

那个时候,她不过是最低级的实习调查员,年纪又小,只能作为后勤人员跟在队伍里。而当时的副队长因为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儿,一直对自己很是照顾。

副队长的心愿也很简单,他女儿天生体弱多病,想要治好需要大量的信用点,而成为调查员是来钱最快的职业之一。而队伍里,另一个队员就比较讨人厌了,纯粹是为了赚钱,为了享受,和副队长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队伍里,他们两个人受到的欢迎和尊重自然也不一样。

副队长人好又有担当,全队上下都很喜欢他。

可是,当他们一同被邪神之种寄宿的时候,当时的队长却要求他们所有人,包括实习调查员在内,全部以先杀了副队长为目标,而那个讨人厌的队员反而可以试着救一下,救不了再杀。

还是实习调查员的秋笙完全不理解队长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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