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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杀人者死,有一种情况下例外,那就是父母杀子。

《大明律》上,写的清清楚楚,尊长打杀卑幼,关系越亲近,罪名越轻。

虽说父杀子这样的极端情况少见,这种担忧也杞人忧天,可父对子的那种从生到死绝对掌控力却让人窒息。

四房这有三年前旧事在,又有孙氏余恩护着,沈举人这“父纲”在沈瑞跟前振不起来。

到了二房呢?他要做个乖儿子,按照嗣父母安排,过一辈子?

上辈子沈瑞曾在红学论坛里看到一种推论,贾赦非贾母亲生子,乃嗣子。即便记在贾母名下为嫡长,是荣国府爵位继承人,可依旧要让出正房,偏居一隅。否则荣国府长幼不分,往来的四万八公却无人觉得不对,就有些说不过去,毕竟越是权贵人家,越是重长幼嫡庶。

贾琏这名义上嫡长孙,打理荣国府庶务,却成了帮二叔管家;王熙凤这长房嫡长媳,也要奉承王夫人。

又有贾府规矩,弟弟在哥哥面前极畏惧,如同贾环在贾宝玉面前,战战兢兢,并不只是嫡庶之别,还有长幼尊卑

贾政在贾赦面前却向来从容,没有对兄长的恭敬,反而视若无睹。他自己是儒生,嘴上挂着四书五经,对于窃据荣禧堂却毫无愧疚之心。最大的底气,不是贾母偏心,而是自身为荣国公亲生子。

而贾赦年过半百,身为一家之主,在贾母跟前每每被训斥的像孙子似的,也不单单是“孝”字压着。只因他以嗣子身份承爵位,在世人眼中已经占了大便宜。即便住在偏院,手中没有管家之权,可因得了爵位,荣国府对他就是仁至义尽。只要他对贾母有一丝不顺从,就是“忤逆”;只要对二房有半点排挤,就是“忘恩负义”。

且不说这种推论到底有谱没谱,可对于嗣子尴尬地位却是点的明明白白。

民间对于“嗣子”有个约定俗成认知,那就是在嗣父母眼中,嗣子只是嗣子,不是身上的肉就养不熟,永远都不是亲生子。没有几家嗣父母会放下身段与嗣子贴心贴肺,多是客客气气,他们会将关爱放在嗣孙身上,所谓“嗣子非亲子,嗣孙为亲孙”。

所谓嗣子,说白了不过是为了繁衍家族血脉,选出的“人种”。

二房门第是高,过继为嗣子以后在仕途上大有助益,可是去做个“人种”,生完儿女给嗣父母养着,自己被当成客人般,一辈子做个像贾赦那样的孝子,沈瑞还真不稀罕。

沈举人没有再说旁的,摆摆手打发沈瑞自去。

沈瑞却不好先走,直到看着沈举人往书斋去了,方回了跨院。

刚进了院子,便见北屋点着灯,沈瑞本以为冬喜、柳芽在,却见冬喜、柳芽两个从厢房出来。

“二哥,大哥吃了酒过来,说要寻二哥说话,进书房等二哥回来,待了有一阵子。”冬喜道。

柳芽小声道:“婢子先时送醒酒汤过去,就见大哥坐在书桌前‘啪嗒啪嗒,掉眼泪,看着叫人心里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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