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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那么重要?」
「没理由。没有理由能解释『美』为什么重要,因为当你见到美的时候……」林春的眼神有点飘散,可是他慢慢看清楚自己的内心,一种沉实感积聚下来,他感到安心,就像漂泊许久的旅者找到自己的家:「那时候,你就会被美所吸入去,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歷来每一个文人、艺术家,甚至是凡人,都是这样被美所吞噬和改造,一次次追求终极的美,只为了感受被美所吞没的快感,以及感动。」
是。美。
美——这个就是林春的答案。前途、公务员、金钱、未来、妻儿……这一切都不足以打动他的内心。唯有在看见美时,他才有那种不顾一切向前跑的衝动,忘我、义无反顾,即使自己和他人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爱上美,陈秋有那种他追求已久的美。
老实地说,如果陈秋不是一个美人,那林春一定不会喜欢上他。正是陈秋的美吸引了林春去注意这个人,然后又生出许多事来,让他窥见了那副美丽的皮相下,有一颗很复杂的心:自私、明确、果敢、寂寞、渴望被爱。那么,如果此时的陈秋不再美丽,林春可会继续喜欢他呢?他想,他仍会继续喜欢这个人,比起外表,陈秋有更多吸引他的东西,一时却很难说清。
「我好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林春将手贴着自己的胸口,感受到心跳得比平时激烈,带着一股少有的兴奋。什么k大、c大、公务员……他们全部都变得不重要了。假如非得要为「入大学」这件事冠上一个理由,林春会说:他想追寻一个答案。为什么歷史上曾有那么多人为了美而生、为美而爱,又为美而死?他不是一个艺术家,画不出美丽的画,刻不出壮美的雕塑,他知道自己只能够以学者的眼光去审视和研究美。
再来,就是去找哪一个学系能满足他的要求。
「你想要什么?」
「我想……」林春犹豫了一秒,才鼓起勇气说:「我想读跟美有关的学系。做不做到公务员,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很好。」陈秋笑得狡黠,兔牙似的门牙看起来既顽皮又得意,他说:「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不必犹豫,亦不需要感到羞耻,大胆一点,豁出去说就是了。」
一阵风吹过,冷得陈秋打喷嚏,林春立刻抄起桥上的衬衣,为陈秋披上,又自裤袋掏出一包纸巾,塞给陈秋,不忘略为责备他说:「你真是疯了。在这种天气下脱衣服,现在还要是晚上。生日还搞得自己生病。」
「为了你,值得。」陈秋搂着林春的腰说,在他的脸吻了一下。那一下轻吻像一记烙印,刻到林春的心底,一腔衝动的感情来得又急又猛,他忘却了自己是个男生,忘却了陈秋也是一个男生,忘却他们身在公园里,只看得见陈秋那满含风流的桃花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