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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

「怎样?怎样?」小女孩耐性欠奉的追问:「男生不是都会玩篮球吗?你嫌我是女生不跟我玩吗?我敢说我只要下场的话,我绝对不会输给男生!」

「……我没有小看你的意思。」他一面无奈地澄清释除误解,怎料用来澄清的话都被曲解成应邀的意思——

「那就这样说的了,我们后天玩斗牛!」

没想过会被莫名奇妙的当成是鸭子给赶上架,他错愕不已,反应不来。

这个时候,他应该要解释,就算她听不懂,他都要花多点耐性解释,让她明白他压根儿没有跟她斗牛的意思,他不是不想,而是根本办不来——

就算不解释都要拒绝,无论是用软的还是硬的,都要拒邀——

他不是不知道,但他就是开不了口,当他听见自己的嗓音时已太晚了,皆因嘴巴已违背大脑本愿,答应了她的即兴邀约——

「……好。」他几乎一开口就后悔了,可还没来得及收回成命,爽朗的女嗓便空袭到台。「对啦,一直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佩佩,丁佩佩。」

他闻言身心皆一凛,盯着她看好良久才带着满腔自卑啟唇,略显艰涩地溢出声音来着:「我叫王子……骏。」

那天,他撒了一个很大的谎。

但他从没后悔过。

即使来到今天,亦然。

皆因就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失望。

皆因就只有哥哥,才能满足到其他人的期待。

所以,这样做才是最妥善的做法,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所以,他从没想过自己这样做等同再一次否定自己,甚至乎是变相抹杀掉自己的存在价值。

即使后来跟她成为了朋友、甚至成为了她的兄弟,他都没坦白。

即使来到她父母带她移民到外地那天……

即使她边哭边粗鲁地用手背拭泪兼边跟他说「男儿流血不流泪」也好……他依然没坦白。

所以,暪着父母跟哥哥,即使明知一跑步身体就会不争气,就会喘气喘得要命,都拚命跑来上演十八相送的他除了得到一个将军令、一个很有力很哥儿们的熊抱之外……

「我要走了——这个是我送给你的,画了很久,你要好好保管啊——」

还有一个画了画的橘色篮球。

「我很不捨得你,你一定要记得我呀——」

篮球的表面有被油性笔画过的痕跡,上头画了两个火柴人,左边的火柴人一手高举芭蕉扇——

不,是小提琴才是,右边的火柴人则拍着篮球,但吸引他目光的并不是简陋的画技,而是两隻火柴人中间重叠的粗黑线——

手牵手啊,是友好的意思,还是喜欢的意思?

无论是哪一种都够他来得心头一揪,唯一可惜的是……

目光不意落在火柴人下方写得歪歪斜斜的字,右边火柴人下方写的是她的名字「丁佩佩」三隻字,而左边火柴人下方写的则是——「王子骏」。

篮球啊……是最让他感到自卑的篮球。

送机的那天,他除了感到揪心之外,还尝到了被否定的滋味,被她否定的滋味,即使他明瞭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要是他一早选择坦白的话,篮球上写的就不会是哥哥的名字,而是他的名字……

目送那抹小小的身影逐渐远离他的视线框框,他才恍然大悟,明白到原来真正令他感到自卑的并不是篮球,也不是哥哥,而是「王子轩」三个字——

他明白到这一点,奈何时光已逝,他再也没法回到从前,没法回到她问他名字的那时,即使他现在再后悔再想坦白亦太晚了,皆因她已走了,他再也没有机会向她坦白。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

正因为太过在意、太过介怀,他没法原谅自己,甚至偷偷在父亲工作的地方偷了纸皮箱跟牛皮胶纸,将这个会让他感到内疚的篮球放进去,然封箱塞进衣柜的暗格里,从此不见天日——

随着时光流逝,儿时的记忆像她临别时所赠送的篮球一样,表面蒙上灰尘,一层又一层,渐渐,他忘了那个纸皮箱,也忘了那个别具意义的篮球,更忘了那个含着两泡泪水吸着鼻子送他篮球的小女孩,那个叫丁佩佩的女孩——

他以为他忘了,殊不知儿时的记忆却因为「丁佩佩」三隻字而被翻开……他从没想过彼此长大后还会重遇,也没想过会在她倒追别人时重遇,更没想过他第二次看对眼的女孩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

她的出现令他觉得是上天巧妙的安排,是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

所以,他这次没有犹豫,主动出击,以王子轩的身份来接近她,假借爱情导师之名来吻她抱她,暗地里爱她、为她付出,期待她有天会发现他才是最适合她的人,他以为这是属于他表达爱的方式,他是这样以为的,殊不知自己所做的跟儿时所做的没分别,同样是懦夫的行为——

其实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像她这种直性子的人,不把话说白不行。

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他太怕受伤,太怕坦白会换来拒绝。

他太习惯躲在别人身后,避开所有有可能发生的正面衝突。

过往有哥哥做挡箭牌,现在有爱情导师这个身份作挡箭牌。

他知道只要躲在后头就不会受到伤害,也知道只是一直躲着是不会得到他想要的。

他通通都知道,但他始终没勇气踏出第一步,更没勇气走出来面对这一切。

他是懦夫、他胆怯了……

他怕,怕自己会当面被拒绝……

他怕,很怕……

所以他连选择放弃、选择离开她时都没勇气对她坦白——

无论是过去或是现在,他都是一个懦夫。

即使明知道这样会失去心爱的女孩,他还是选择了自保,做一个懦夫。

目光不经意落在草地上那个陪伴他多年的小提琴长盒,他打开盒子。

小提琴安躺在里头。

他彷彿能在上头看到自己,看到那个被保护得好好的自己。

每次看着琴盒里的小提琴,他都会有相同的感受,会不由自主地觉得活着的自己很可悲,那种自卑自怜深植心底,几乎是陪着他长大,挥之不去。

他会觉得自己就像小提琴一样,即使能在人前发出漂亮的音色,都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脆弱存在。

周围的环境稍微转变,琴身就会受损。

湿气重一点、温度高一点都不行……

一丁点碰撞都受不起。

一丁点挫折都受不起。

他偶尔会自问为什么要继续拉小提琴,他会说那是惟一能带给他成就感、是他的人生目标,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直到现在,他才明瞭不是这回事。

小心翼翼地将小提琴拿出来,他嫻雅地将琴身夹在颈上,拉弓揉弦,在寧静的大草地上,引导琴弦发出犹如人声般温润甜美的声音。

于沁凉的风中飘盪的每一音节,跟他的心音组成二重奏,彷彿琴弓揉的不只是琴弦,还有心间每一根极之渴望发声的弦线。

为什么要拉小提琴?

无关成就感,亦无关人生目标,而是因为他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这个会将他心里那些不能宣之于口的情感抒发出来的媒介——

有很多话不能说,有很多情感不能与人分享,他一直在寻求渠道抒解胸口的抑鬱,而小提琴就是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

它给予的不仅仅是认定,还有接纳。

即使所有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离他而去,它都不会离弃他。

只要他一天还拉小提琴,它一天都不会离他而去。

即使他再否定自己,即使他决定做一个懦夫,它都不会离弃他——

早在他在她面前否定自己那一天起,他就注定要抱着永远都不会离弃他的小提琴,继续待在安全的领域里做一个懦夫一辈子。

※※※

另一边厢。

丁佩佩有生以来都没试过这么挫败的,可她今回真是感到极度挫败,不住为过去与现在的自己感到挫败。

啊啊……

她前世究竟是不是姦淫掳掠杀人放火坏事做尽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不然,她怎么会喜欢上一个这么纠结的男人?他都跑到哪里风流快活去?她才刚发现真相,正打算待他回家后就大兴问罪之师,可他却像是偏要跟她作对似的,竟然在下一瞬发讯息给伯母说会晚些才回家,晚饭不用预他的份。

她原是想厚面皮的待在他家等直至他回来为止,可向来耐性欠奉的她等了不够十五分鐘就衝了出去要把他这个犯人逮捕归案——

她不由分说就直接跑回大学,踩上音乐大楼逮人,却捕获不成,她一时气愤过头,随便找了好几个路过的音乐系生问话,才得悉他早就离开了学校。

她想继续逮人,可除了学校外,她实在想不出他平时还会跑到哪里去。

说起来惭愧,他对于她的性情瞭如指掌,可她却……

发现自己根本一点都不了解这个明明人未到中年,心事却像英文字典一样厚一样难明的男人。

她茫无头绪的乱奔乱跑乱望,途经一间琴行的时候,一个疯狂的想法自脑中迅速成形,使得她马上凭着儿时的记忆跑去那个位处于琴行附近的公园。

奈何她平日少用大脑的关係,记忆力非常之强差人意,找了许久都找不着半个公园,更别说找着记忆中那间小小的琴行。

在她正打算放弃回去他家乾等兼白吃白喝之际,她听见陌生得来又有点莫名其妙熟悉的琴音,那不是她平日爱听的嘻哈音乐或是摇滚乐,而是有点像她从小一听见就会闷到打盹的古典乐。

小时候,她曾学过小提琴,虽然最终因为小提琴不够命硬无疾而终,不过她都曾被逼听过好几首要学习拉奏的指定曲目。

究竟是哪一首呢?她拉断了三根弦线那首?还是拉断五根那首?

她有试着去想,可大脑只给她空白的抱歉。

她原是想不作理会回去找伯母,可那首不知名的乐曲却越听越耳熟,熟到本是白茫茫一片的脑海里浮现一些久远的儿时记忆。

「你刚刚拉的曲子叫什么?」小女孩询问,琴弓直指向小男孩的鼻子。

「……是弗里茨?克莱斯勒的《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小男孩答。

「是需要非常温柔拉的那种吗?」小女孩又问,好奇地向小男孩讨教。

「……对,你只要牢记住每一首都要『非常温柔』的拉就准没错了。」

弗里茨?克莱斯勒的《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

她现在听见的不就是——《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

他的人在这附近——

想到这,她便循着声源走去,结果她找到琴行,也找到了那个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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