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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彀中

 

关外的天是一片浓郁的青蓝色;而经过一夜后的雪面上融着淡淡的灰。

在蓝天与灰雪之间,行着一匹马。马上载着两个人。

樱桃的马蹄踩在凝实结冰的雪面上,有了几分难得的迟疑和谨慎。名为“阿诵”的少年坐在前面,手中握着缰绳,身后坐着另一个人高马大的讨人厌的男子——也是那个叫他折损尊严的罪魁祸首。

这一马二人缓缓地行着,谁也没有想要催促怯怯的樱桃。原因倒各不相同:阿诵是犹在心神激荡之中,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消下去,一眼也不想看到王得意;王得意则不知道怎么回事,难得的话少,不知因为什么出着神,甚至脸上也不再挂着那懒洋洋、不怀好意的笑意。

走了一会儿,在天与地的寂静之中,坐在马背后侧的男人突然开口道:

“再走一个下午,我们就入关了。”

他话声淡淡的,阿诵莫名从中听出了一种似有若无的怅然;但他的额头还在一跳一跳地刺痛,这纯是他自己的错觉。疼痛的或许不是他的额头,而是他的尊严——而他自己是绝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所以少年没有说话,依旧冷冷地目视前方。

“我们要到哪里去?”

身后的人又问。

少年还是不说话。

但王得意的耐心很快告罄,他在樱桃的背上挪了挪屁股,开始不讨人喜欢地拖长了音调:

“别摆那一副臭脸。我又没有要你去吃屎。”

“你!”

果不其然,少年猛地拧过半边身子,脸上的红云直烧进王得意的眼里去;只不过他脸上的红云并不是因为羞赧,而是因为恼怒。王得意有滋有味地欣赏了一番,眯起了他的笑眼。

这确实是个好问题!真要选的话,三个响头和吃屎——似乎还是三个响头好接受一些。阿诵鼻翼翕张,嘴唇抿了又抿——他那红艳艳如同涂了口脂一般的嘴唇,本就是极为引人注目的——果不其然,王得意的眼珠也转了过来,望着他抿起的嘴唇。

阿诵对上王得意的眼神,勃然大怒。

“你!你不许想!”

“想什么?我想什么了?”

“你自己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不知道……诶,我可真不知道啊!”

“你……你……”

“怎么又生气了?我真不知道……不如你讲给我听听?”

“……”

樱桃载着背上的两个人走到关外时,天刚刚擦黑。

还是那间小酒馆。阿诵曾在这里吃了一盘酱牛肉,喝了一壶烧刀子。它本是白日开门,夜里也灯火通明的,此时此刻却大门紧闭,没有一点声息。

两个人从马背上下来,阿诵牵着樱桃,将她栓去马厩;王得意推了推门,门却是从内闩死了似的,从外头推不进去。

“关门了?”王得意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又喊道,“老于!老于!在家吗?”

回答他的只有从马厩走出来的阿诵:“别叫了,这里有道小门,可以进去。”

王得意的神色在不知不觉中凝重起来——他是认识老于的。他也知道,老于绝不会轻易离开这个小酒馆。他金盆洗手多年,关内风声太紧,唯有在关外有这么一个落脚之处。这地方渐渐也成了其他人的落脚之处。所以,并非仅仅为了自己,就算是为了其他逃难到关外来的兄弟们,他也不会轻易关门谢客的。

思考之时,王得意已将最后一句话说出了口。

樱桃正在马厩中嫌弃地打着响鼻,对着马槽中的干草犹豫不决。阿诵推开眼前那道小门,王得意在他身后探头探脑地向内张望,但阿诵停住了脚步,慢慢道:

“他确实没有离开这里……”但……

“那老于——”王得意推开呆立着的阿诵,自顾自走进门去,可——

破旧的酒馆之内,竟横七竖八地,倒着一地的尸体!

那永远不会再回应王得意的“铁手飞鱼”此刻也脸朝下地趴在柜台,身体都已僵硬了。

室内一片冷寂。没有了人的笑声、骂声,没有杯盘碟碗的碰撞声,这里成了一片微缩的坟场;桌椅板凳都还如平时一样,桌上的餐盘之中,还有吃剩的饭菜,因为天气寒冷,没有来得及彻底腐坏;而人们只是倒着,像是突然吃醉了酒。

“没有打斗痕迹。”阿诵道,食指在油乎乎的桌面上抹过,同大拇指一起捻了一捻,“也没有积灰……没错,两日前我来过这里,那时候,一个死人也没有。”

王得意阴沉着脸,无数的可能在他脑海中一一闪过:老于的仇家找到这里来了?不,可能性很小……在老于被洗砚司追杀得走投无路之时,他的仇家也应该一样。或者不如说,武林凋敝,又有谁会跑到关外来下这样的毒手?

“他们脸色青紫,口角流白沫,是毒杀。”阿诵说。

“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王得意冷冷道。

阿诵的脸色变得比尸体还冷。

“那你能得出什么新结论?”

新结论?王得意什么结论都得不出来——一种迟来的恐惧在六年后重新追上了他。此刻他对阿诵说话夹枪带棒,可不再是游刃有余的逗弄了。能够把这一屋子武林中仅剩的精锐一锅药死而不叫他们发觉,至少一定是个用毒高手。这样的用毒高手——五毒早已绝迹江湖,洗砚司也密切盯梢,怎么会——

他突然跳了起来!

“程雪时!”

“这跟他有什么——”

“我们得回去!现在就回去!”

他猛地撞出门去,甚至将阿诵带了个趔趄,一路奔回马厩;已经对马槽里的干草不情不愿张开嘴巴的樱桃呆呆地定住了,困惑地看着王得意哆嗦着双手解她的缰绳——那只丑陋的右手,在冷风和内心刺激之下剧烈地刺痛起来,几乎无法自如地伸展和收拢——但是很快就有另一双手将绳子接了过去:这双手是白皙修长、保养得当的,除了剑茧,没有任何丑陋的伤痕,灵巧而轻便地解开了绳子。

“上来。”阿诵跨上马背,沉声道。王得意爬了上来。

一路上,王得意什么也没有说。他只是坐在马背上,在阿诵背后。北风猛烈地呼啸,带着冰冷彻骨的吐息,喷在他们二人的脸上,王得意却感觉有火在炙他的心。

“驾!”少年的叱喝声回荡在无尽的平原与不再流动的河面,樱桃撒开四蹄,全力以赴地奔跑——一天的路程,她居然已经跑过了半程。天空降了下来,深蓝色的苍穹中低垂下几颗孤冷的星星。

樱桃又跑了大半个浓夜。

借着不灭的雪光,他们出奇幸运地原路返回。在离王得意和程雪时的小屋还有半里远的时候,前方那片冷冰冰的深蓝色夜空忽而被染成了橙红——

樱桃愈跑愈暖,那火势也愈来愈近。

王得意从马背上跌了下来。

火已经太大,连雪都融化,所以这一跤他摔得极重,但他感觉不到一点疼痛。

他只怔了一瞬,连阿诵都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他已经在渐渐融化的雪堆中打起了滚;他牙齿格格打战,但是自己感觉不到,尔后在阿诵的呼声中,一头扎进了小屋!

阿诵将半死不活的王得意再拖出来时,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王得意昏昏然睁开眼,只见到一张满是黑灰的阴沉的小脸。

雪已经彻底融化了,露出其下冰冷坚肃的土地。他们两人并肩盘腿坐着,王得意身上披着一件已经烧黑烧秃了的狐裘大氅。

两人相对沉默了一会儿。

阿诵的疲惫和怒气有着同样近乎变成实体的压力,让王得意的肩膀沉甸甸地塌了下去。

“至少有一个好消息。”他有点讨好,也有点庆幸地说,“没有尸体。”

“说不准就是你的程雪时杀了那些人,然后放火遁走了呢?”阿诵冷冷说道。

“不,程雪时绝不是那样的人。”

阿诵不再说话。

信任很愚蠢,但同样很可贵。

熹微的天光渐渐变亮,红日开始从辽阔的地平线上爬起。阿诵突然说:

“你知道我要你同我去找谁吗?”

“不知道。但我不会去了。我要去找程雪时。”

“是驸马。”阿诵自顾自地道。

“……就算你有一百个驸马失踪了,又与我何干?”

“你又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找你吗?”

“……为什么?”

“因为在驸马失踪前总是拿在手中的一本书里,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字迹宛然,是他亲笔所书。”

“你不会要说……”那种动物般的直觉又一次从王得意的脊梁攀了上来,“那纸条上写的……”

“纸条上只有五个字。”阿诵转过头来,面无表情,但仍无比凝重,“‘王得意,关外。’”

王得意呆呆地看着他,他嘴角挑起一个讥嘲的微笑。

“不管是程雪时,还是那个小酒馆,还是驸马……你不觉得我们已经——身在彀中了吗?”

入了关,雪便不如在关外那么厚重了。

习惯了在关外奔跑时深一脚浅一脚的樱桃疲惫地行过大门,背上载着两个人。即使是怎么样的神骏,也熬不过这两天一夜的奔波。在被守卫叫住查验时,她停下了脚步,用轻巧的蹄子在原地转了一圈小小的步子。阿诵正眼都不看那守卫,只是递上一张文牒。

樱桃的四蹄重新“哒哒哒”地走动起来,王得意被那步伐惊动,倏尔下巴撞在阿诵的头顶,猛地惊醒了。

“这里是……”他嘟囔一声,眼皮沉得厉害,下巴一沉,又搁到阿诵的肩头去睡觉,被阿诵一胳膊肘捅在胃上,再一次被迫醒来。

“醒醒。到了客店再睡。”

少年冷冷地道。这处边陲小城,有行商、有过客、还有些胡子头发编成几股小辫的乞答人,自然也就有落脚的客店。

客店的规模并不很大,但来人络绎不绝。阿诵要了一间房——可惜的是,也没有不同的品级拱他去挑,就这一间房,还是一锭金子换来的。

“照你这个花法儿,我看我们马上就得一路要饭回去了。”王得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彻底醒了过来,抱着膀子冷冷看着老板眉开眼笑地用双手捧起了那锭金子,甚至还放在齿间咬了一咬,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何况财不外露,你这是在惹麻烦。”

阿诵不理他,他自讨没趣,自己“嘿嘿”冷笑了一声,自我解嘲道:“也是,就算没了钱,你不是还有那柄娘们剑么?那颗明珠抠下来,也能卖不少钱呢!”

他说话的工夫,阿诵已经走上了楼梯,他不情不愿地跟在后面,只听阿诵道:

“第一,我不缺钱,而我也不是傻子。我若花一锭金子,只是因为这件东西在我心里值得这锭金子。

“第二,人在剑在。

“第三……”他顿了一顿,似乎正在掂量自己这句话该不该说出口,但是一顿之后,他还是如常说道,“洗砚司苦心孤诣,经营多年,你以为,江湖上,还有多少匪盗?”

“匪盗?!”

他一说这话,王得意果然恼火,说话间,已经一路追上了二楼门前,阿诵则垂头用那钥匙去开门。

“江湖上的都是匪盗……你便以为洗砚司都是什么好人了?!甚么‘苦心孤诣’,甚么‘经营多年’!不过是可以刺杀的刺杀,可以挑拨的挑拨!手段卑鄙、作风阴毒,还兼严刑逼供,屈打成招!”

钥匙发出了“咔”的一声轻响,阿诵的脸抬了起来,肤光胜雪,满面寒霜,冷冷道:

“管好你的嘴巴。妄议朝廷,会惹来杀身之祸。”

“好啊!你来杀我啊!”

二楼走廊上静了半晌。倏尔,又重新热闹起来。王得意犹自瞪着阿诵,胸膛起伏,那只丑陋的右手在身侧紧攥成拳,跟他的怒火一起颤抖着。阿诵也望着他,望着他通红的脸,没一会儿,转回头,静静推门走了进去。

洗砚司最早草拟的名字,本不是这几个字。

原本礼部拟定的名字,是叫“除蠹局”。韩非子将国之大害者称为“五蠹”,中有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和工商之民。“带剑者”所指,便是江湖上这些游侠——时至今朝今代,这些游侠或为名或为利,多多少少聚集在一起,居然使得江湖之中门派林立,成了不大不小的气候;江湖草莽,持械自重,难免为害百姓,故此有了“除蠹”一说。

阿诵听闻,七年前,礼部的折子呈上天听,彼时圣上正在临摹一副前朝名家的山水画,打开折子,见到其上“除蠹局”三字,只淡淡一笑,吩咐身旁的大太监为他清洗砚台。不一会儿,砚台洗净,重回御桌之上,圣上便抚摸着那方净砚,笑道:“治大国如烹小鲜,‘除蠹’也是这个道理。砚台脏了,洗净便是,何必大张旗鼓?”

由是,“除蠹局”成了“洗砚司”,直到如今。

阿诵闭目回想时,似乎还能闻到母亲为他讲述这则趣事时,身上衣料所熏的淡淡香味;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还可以卧在母亲膝头,听她讲些舅舅在宫中的琐事,当作睡前用来消暑的消遣故事。

母亲的形象在脑海中渐渐消散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双红透的眼睛——王得意一定不知道刚才自己的眼睛红了。只是阿诵不晓得,那到底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或许是因为疼痛吗?那双握紧的拳头,那只丑陋的右手。

但那只不过是一方砚台之中,一滴小小的墨汁。随水洗去。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惊醒了。

少年因为口渴坐起身来,不是长公主府中的香暖睡榻,而是一室冷寂。只有月亮的清辉透过窗户,影影绰绰地投射下来。照得对面的床榻也一片冷白——是空的。

王得意跑到哪里去了?

跑了?不,不会的。他还要去找他的程雪时,何况他答应过的。不知怎的,他就是觉得,他答应过,就一定不会反悔。

于是他起身,穿上鞋子,走出客店。

老板已经不在柜台,客店之中,只有隐隐的鼾声,住客们都沉沉地睡着。他推开客店的后门,走到后院,果然见到那个刚刚熟悉起来的身影;那身影之前有一团小小的火光。

阿诵没有说话,走近前去,只见小小的火堆之中,有几沓纸钱,正在寂静地燃烧;王得意没有抬头,火光映着他的眼睛,纸钱从边缘开始,缓缓变得扭曲、焦黑。

“我应该埋了他们再走的。”他冷不丁地道。

阿诵一瞬就知道了他说的是谁——是小酒馆的老于他们。他们急着入关,关外冬日的土地又冷硬得如同生铁,没法让他们入土为安——不过说到底,江湖中人,刀口舔血,有一日没一日地活着,本也很少在乎自己死后陈尸何处。

“你什么时候买的纸钱?”阿诵问。

“……和你吵完架之后。这里卖什么的都有。”王得意对着门外努了努嘴。是了,这里有各地的行商,真就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

王得意叹了口气。

“算了。他们本也不是关外的人,把他们埋在关外,倒不是他们的本愿了。”他喃喃道。纸钱还在烧,他用一根从后厨摸出来的烧火棍捅了捅,让火苗又冷不防蹿了一下,吓了他一跳。他似乎是有点怕火的。

“阿诵。”他突然叫阿诵的名字,“我一定要找到程雪时的。然后我们两个就回去,继续过我们的日子……我已经……已经不是江湖中人了。”他的右手藏在夹袄之内,没有露出来。

“我是关外人。还是老死在关外,比较好。”

纸钱烧尽了。他笃定地说完,站起身来。黑色的灰烬之中仍然含着橙黄色的点点火光,最后渐渐黯淡。

“走罢。睡了。明天还要赶路。”说完,他毫不留恋地抬脚,走回大堂,走上楼梯,走进房间;阿诵再进门时,见他已经倒头睡下了,只是不知道有没有睡着。

入关以后一路南下,再过半月,就到京师。

“你这是想我死。”

王得意坐在马背上,左手攥着缰绳。这是他们在路上新买的一匹马,通体湛黑,行动如风,也是一匹良驹;此刻这匹马正随着主人的焦躁在原地走了个小圈,王得意继续喋喋不休道:

“要把我这个‘匪盗’——”他意味深长地拖长了音调,“带去顺天!你直接把我拱手送给洗砚司得了。”

阿诵勒住樱桃的马缰,转回身来,神色淡淡地打量他:

“你现在这个样子,就算我送你去洗砚司,洗砚司也不会把你当回事的。”

圣上迁都顺天府后,洗砚司的势力也随之北上。武当少林裁撤大半后,仍有洗砚司的喜子们留在当地督察;少林则因为当今太后礼佛,在顺天也留下了一个弥陀寺,是贵女夫人们常来常往之地。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就是弥陀寺。

按阿诵的说法,驸马失踪前,常同一些“武林强人”盘桓在弥陀寺,失踪以前,来得更是频繁,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征兆。但既然驸马是在京师失踪、又是弥陀寺的常客,只得先从此处查起。

弥陀寺地处京郊弥陀山上,此山山势并不高挑险峻,石阶平缓,便于香客上山;从远处望去,只见云雾缭绕,香火鼎盛,倒真如避世仙山一般。

王得意坐在大黑背上——他给这匹黑马起名大黑时,对方满怀幽怨地尥了蹶子——不情不愿地缀在阿诵背后,像一个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影子。

这是他第二次入关,也是他第二次来顺天。

“喂!”他唤了一声,阿诵微微侧过头来,意思是他在听,大黑在原地转圈逡巡,他问,“我不去行不行啊?”

阿诵没理他,樱桃打了个神气活现的响鼻,载着他慢悠悠地朝前走了。

阿诵像也是此处的常客。二人行到近前时,正在侧门扫雪的僧人各自放下笤帚,双手合十,又有两个出列,为他二人牵马。

少年的眉目中有种极冷的神色,他本就肤光胜雪,又穿一身烈烈如火的红衣,极度的艳丽和极度的冰冷在他身上奇异地杂糅在一起。他这样的人,显然也不是来此礼佛的。扫雪那僧人不等他说话,已经诵了一声佛号,道:“童施主。”

阿诵“嗯”了一声,又问:“明秀何在?”

“这会儿下了早课,想必就在法堂不远。”

“明秀是谁?”王得意突然道。扫雪的僧人此刻却各自拿起了扫帚,又开始扫雪。他转头去看阿诵,阿诵则已经目不斜视地迈步进了门,他只好咬牙切齿地快步跟上——“好嘛,一个个的,都天聋地哑的。”

王得意跟在阿诵身后,很觉得自己有几分被迫狐假虎威的感受,二人走了没多久,果真在法堂不远的鲤鱼池见到了一少年。那少年大冬日穿一身单薄的浅灰色僧衣,手中抓了一把鱼食,正向池中抛去——他虽着僧衣,却不曾落发,一把乌黑发亮的头发只是松松在脑后一抓,抓成一个满不在乎的小髻。王得意正对着他右半边侧脸,只见他轮廓柔软,十分温文可亲。

“你来这儿不是为了调查驸马失踪吗?现在来见什么漂亮和尚……”王得意正在背后小声絮絮叨叨,阿诵却全当没听见地——就目前来说,他掌握的和王得意相处的一大要诀就是:装聋——于是他喊道:

“明秀!”

他这一唤,那人也恰好喂完手中最后一把鱼食,转过脸来;只见他右边侧脸转来,人如其名,果真极为俊秀;可另半边脸,却有一道极为可怖的疤痕,从额角穿过脸颊,直到下巴,才堪堪收尾:当真算得上半面僧、半面鬼。

“呀!纪哥!”他这样一笑,一面温柔俊秀,一面狰狞可怖,阿诵却毫不变色,从从容容迎了上去,一边走,一边还将身上的狐裘大氅解了下来,不由分说披到明秀身上。

“这么冷的天,穿这么单薄,你擎等着生病才好?”

他向来惜字如金,王得意何曾听过他一口气说这许多话?不由得大为惊诧,眼光止不住地往明秀脸上瞧,目光直剌剌的——这漂亮和尚,漂亮得只剩一半了。他不由得暗暗思索起来:这刀疤形状凶险,疤痕极深,伤及真皮,由是才不能康复;看起来虽然好似陈年旧伤,可绝不是寻常那种小儿误碰了家中柴刀之类意外造成的伤痕。

明秀眨巴眨巴眼,由着阿诵给他系上大氅,嘀咕说:“你比陆之寒还能操心。”

阿诵的手顿了顿,最后继续系紧,打了个利落的结。

“啊,纪哥,这位是?”

明秀黑黝黝的眼睛转过来,单看一边脸,还像个未长大的孩子似的——他也确实是个孩子,粗粗看去,也不过十五年纪,仿佛自小就在佛寺之中生长,纯质天然。

“一个朋友。”阿诵简单道,不理会王得意对他撇来的一记眼刀,又说,“陆之寒什么时候也来了?”

“也就是前天么!他说这几日有事要离京一趟,走之前来看看我。喏,他前天来,还给了我这个!”明秀说着,献宝似的,从僧衣里掏出一个拨浪鼓来,“哄小孩儿的玩意儿,拿这个来作弄我!”

阿诵忽然笑了笑。

“他是怕你在这里闲得无聊。和你开玩笑。”

明秀还是个孩子样,两人年纪相仿,倒比阿诵更像一个纯稚孩童,闻言连连摆手:“休要替他说话!咱们才是一伙儿的。”

说着,他又将那拨浪鼓小心翼翼地重新揣进怀里,问道:

“我父亲母亲都还好罢?”

阿诵“嗯”了一声。但明秀的大眼睛还是一转不转地望着他,他顿了顿,又道:

“燕伯伯前些日子给叫去御书房了,最近年关,各部都在扫尾,燕伯伯和伯母有些事忙,也是在所难免的。”

明秀眨巴眨巴眼,半晌,怔怔地“哦”了一声,两条眉毛慢慢低了下去,过了会儿,又强打精神,振作起来,笑道:

“这是圣上要给我爹升官了不是?我爹他……他真是个大忙人!我娘呢……快过年了,我娘肯定里里外外都忙活得厉害。”

阿诵没有说话,他反而生恐这地方太过清静似的,忙不迭又道:“你来这做什么的?总不全是为了找我罢?”

明秀穿着一身单薄的僧衣,外面披着的狐裘大氅略显宽大,边缘委在地上,说罢,他还用力地吸了吸鼻子,该是刚才冻得厉害。阿诵便道:

“我是来找方丈的。”

“清妙老头儿?正好,他就在禅房呢!”说着,明秀伸手遥遥一指,正指向禅房的方向,“去且去,可有一样,别说你碰见我了!我可是逃了早课出来喂鱼的。”

“好。对了,明秀。你最近见过我父亲没有?”

明秀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好像……见过一两次?上次见到童伯伯……还是在十一月。到现在也有月余了!怎么了,童伯伯又不着家了?”

阿诵似乎苦笑了一下,伸手拍了拍明秀的脑袋瓜:“没什么,你顽儿去吧。”

二人从明秀处离开,又向禅房去。阿诵脑中还反复想着明秀方才说过的话,忽而发觉四周静得厉害,石子小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脚步声,蓦地一回头,只见王得意背着手,慢慢悠悠地从后头行来。

他又要作什么怪?阿诵不由想道,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只等王得意发难。

果不其然,王得意脸上又现出一种不怀好意的讥笑,薄薄的单眼皮耸着,泄露了他的本意。

“我怎么从没听你说过,驸马就是你爹啊?”

阿诵的嘴唇几乎抿成了一条直线。

“又说不是给朝廷办差的,又说自己不是洗砚司的……原来是你家丑不可外扬,满世界的找你爹罢了。”

“……我也从没有意瞒过你。”

“是啊,你只是不主动提而已。大孝子。我就说,你这样身份,这样个性,怎么会给我磕三个响头?原是为了你爹。”

“你到底要说什么?”

“没什么。”王得意耸了耸肩,慢吞吞背手走来,十分大逆不道地——同刚刚阿诵对明秀一样——拍了拍这位天皇贵胄的脑袋瓜,尔后背着手,自顾自地走到前面去了。

留下阿诵一个人站在原地,一头雾水,又满心恼火,不知道向哪去发。

方丈禅室位于法堂之后,从正门入,先见一画屏,黄缎上绣虚空藏菩萨,半跏坐于莲花之上,面容喜悦平和。王得意此刻已经走在阿诵背后,一同绕过画屏,只见禅房之内,装饰极为简朴,唯有一坐榻、一小几,小几之上,摆着一樽小小的白瓷瓶,瓶内一支新鲜月季罢了。一老僧坐于坐榻一侧,正垂眸读经。

“清妙大师。”

阿诵启口一唤,那老和尚仿佛才知道房内来人一般,抬起脸来——只见他脸容修长,眉目细长,若不是和尚,倒有几分奸恶之相,更别提他右眼紧闭,眼皮空瘪,竟似乎没有眼球!

王得意那只相比起来过于完好的右眼狠狠一跳。

阿诵脸上全无诧异,想来不是第一次见这和尚;王得意冷冷看着,并不开腔。老和尚已经从坐榻上坐直身子,两只脚在地上寻见了僧鞋,随意趿上,这才站起身来,双手合十,诵了一声佛号,道:

“童施主。老衲已在此等候多时了。”

他脸上微微带笑,展开右臂,请少年落座。那深陷的眼皮之中,只盛着一只干瘪的眼皮。

王得意却并不坐,只是抱着膀子,斜斜靠在墙上;老僧完好却浑浊的左眼转了过来,不知怎的,那眼中似有极深的笑意,又听他道:

“这位施主不坐么?”

王得意冷冷一笑,抿起了嘴。

老僧并不勉强他,只自顾自坐了回去——想必他常常坐在坐榻的这一侧,以至于坐榻中央都变得微微塌陷。如他所说,他已经等候多时,因而桌上的茶还是热的。老僧的手极为苍老,像是五截枯死的老树根;这样苍老的五根手指攥着茶壶的提手,依次斟好了三杯热茶。

“寺内只有寻常粗茶,还请二位施主不要见怪。”

王得意在一旁冷眼旁观,离他最近的那一盏茶,他自然碰都不碰一下。

阿诵虽觉有些古怪——但王得意自打入关以来,就别别扭扭、喜怒无常,只当是他那股狷狂劲儿又犯了,因而也不理他,只问道:

“方丈怎知我要来?”

清妙忽而一笑,那笑中有几分不属于出家人的诡谲,又好似一个故弄玄虚的卖关子老头,只听他慢悠悠道:

“打去年起,驸马不知怎的,忽然沉醉佛法,时常到本寺法堂来听僧人诵读经文;有时天一次,有时十天半月一次。可从去年十一月起,驸马便再不来了。老衲当时猜想,是驸马有事耽搁了,这一耽搁,便耽搁到今日,也是两月有余了。”清妙慢条斯理地呷了口茶,“老衲便想,童施主想必很快就要来寻了。”

“方丈果真料事如神。”阿诵微微苦笑,垂下眼睫,两片极长极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这几年,家父除了书法字画,也只有在佛法之中稍作排遣。只是我没想到,他失踪以前,最后来过的地方,竟然是弥陀寺。”

清妙提壶为他斟茶。

“童施主不必焦心。驸马福泽深厚,吉人天相,定不会有性命之忧。”

“漂亮话谁不会说?”王得意冷不丁道,“刘尔逊,你就算剃光了头发,烫了戒疤,也还是装不像和尚!”

清妙又一次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道:“这名字,就算是老衲自己,也多年不曾听过了。”

“大师,他——”

“哦?你还敢认!”

“老衲虽说六根已净,前尘已了,但自己的俗家名字,如何不认得呢?”

“好,好得很!没想到你这杀人如麻的恶匪,不光成了和尚,还当上了方丈。”

清妙并不生气,后颈柔软地弯曲下去,谦恭地低下了头。

“幸得前方丈,我师父空闻大师度化;四年前他已圆寂,便将本寺托付给了老衲。老衲的前尘往事,在本寺之中,本就是人人知晓的。”

“好,好。”王得意冷冷地眯起眼睛,“你可真有本事。你若真有心,倒超度超度那些死在你‘鸳鸯双刀’下的亡魂罢!”说罢,他急促地呼吸一声,似乎是热血上头,亟待冷却,一转身,大踏步走出了禅房。

一出房门,一股雪后的北风迎面扑在脸上,使得他滚烫的脸颊和头脑微微冷却了下来——取而代之的,只有更深的荒谬和苍凉——凭什么?他在心里问自己。

那年他在去襄阳路上,第一次遇见“鸳鸯双刀”刘尔逊。

彼时那和尚还不是和尚,和尚的右眼也没有瞎。

初出茅庐的少年,遇见杀灭了整整一家六十一口的亡命之徒。少年手中提着一柄随手打来的铁剑——铁剑打得太差,剑刃已有破口;那时也是冬末春初,他从关外而来,穿着一身并不合当地时令的皮袄,头上戴一顶毛茸茸的貂皮帽,怪里怪气,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引人注目。

第一次到关内时那兴高采烈、见什么都新鲜的快活笑容在少年脸上消失殆尽,他肃了脸色,嘴角向下撇去,薄薄的单眼皮耸了起来,举剑问那人,为何杀人?

亡命之徒道,为财。

只这两个字,少年便削去了那匪盗一只眼睛。

等他知道那人在江湖上还有个“鸳鸯双刀”的名号,已经是多年以后,因着当年他根本没见过那人拔刀——他根本来不及拔刀。只因刘尔逊手太慢,“鸳鸯双刀”在他手中,还不如少年松松握在掌心的一柄废铁。

王得意闭了闭眼。

再睁开眼时,见到一张半面俊秀、半面狰狞的脸,差点将他吓得一蹦三尺高。

“你怎么自己出来了?纪哥呢?”

明秀眨了眨眼。

“我出来透透气。”王得意惊魂未定,脸色也不好看,明秀却视若无睹,踮起脚向他身后看了看,果真没见到阿诵,似乎有些失望。

“哦——”明秀低头嘟囔了一声,不知怎的,又快活起来,“你见过清妙老头儿了?”

“见过了。”王得意硬邦邦道。

“他长得是不是很吓人?”明秀手舞足蹈地比划起来,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小圈,放在自己的右眼上,“他少了一只眼睛呢。”

你也不遑多让啊。王得意心中暗道。

“所以小时候,我爹爹妈妈送我来这里修行,我死活都不肯来。”明秀已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王得意听他提起这桩事,默默无语,只想听他骂刘尔逊,“但清妙老头儿同我爹爹妈妈说,此子生来便有一颗佛心,如今容貌已毁,更是不容于凡世,不如同他到庙中修行,到了及冠之时,再回家去。所以不管我怎么哭闹,还是被爹爹妈妈送来了这里。”

这都是那畜生骗小孩儿的借口。他懂什么佛法!王得意又暗自想道。

“不过,你别看清妙老头儿没了一只眼睛,显得凶恶,其实人怪好哩!”明秀笑眯眯道,“大家伙儿都服气他、景仰他,有时候我看看他,也就不那么在乎自己脸上的疤了。”

哦,这和尚还会给人灌迷魂汤了。王得意冷冷地想。

再看明秀,见他虽然还是笑眯眯的,脸上的伤疤,倒显得不那么可怕了。两个人边说边走,已经走出禅房老远,走回到了鲤鱼池跟前。王得意叹了口气,忽然不想再提刘尔逊,只好匆匆转了话锋:

“你为什么叫他纪哥?”

“谁?哦你说纪哥啊!不叫纪哥叫什么?”明秀有些困惑地挠了挠头,“欸,那你叫他什么?”

“他说他叫阿诵。”王得意脑中浮起那道红色的、冷冷的影子,烦躁地将它驱逐出去,“他肯定不叫这名,是拿来骗我的。”

“他没有骗你。”明秀说,“阿诵是他的小名,寻常只有长公主殿下和驸马伯伯能叫的。”

王得意脸上的表情忽而古怪起来。

“他为什么只告诉我他的小名?又不是没有大名……他大名叫什么?”

明秀摇了摇头:“若是他自己不肯告诉你,我怎能越俎代庖?你还是自己去问他罢!”

明明有大名,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了,从一开始,他便不信任我,自己都瞎了还要百般试探我和程雪时……可是他为什么不编一个名字,偏要告诉我他的小名?

正想着,只见禅房方向走来一人——那一身灼灼耀眼的红衣、挺拔养眼的少年身段——

王得意忽然挑了挑眉,大声叫道:“童阿诵!”

佛寺清净,他这一叫,几乎在山间激起回响,遥遥传来一声又一声的“童阿诵!童阿诵!”在这声音余波之中,少年的脚步似乎踉跄了一下。

明秀捂着嘴笑,对王得意说:“你去问嘛,他肯定告诉你他的真名。”

“他自己不说,我为何要问?”王得意冷冷而又得意地一笑,“就这么叫,不也挺好的?”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阿诵走过铺满鹅卵石的小路,向二人走来。明秀吃吃笑着,偷偷拽了拽王得意的袖子,王得意对他眨了眨眼。

“我们刚才在说——”明秀卖关子似的拖长了音,倏忽顿住,拍着巴掌笑起来,“我才不告诉你。”

明秀对自己幼稚的把戏沾沾自喜,但阿诵投来的目光中,却隐隐带着笑意。王得意看着他们两个,也长长地“哦——”了一声。那声音让阿诵如梦方醒,瞥来冷冷的、气恼的一眼。

“不说就不说。”阿诵道,“只有一点,别叫这人带坏了你。”

明秀用僧衣的袖子捂着嘴,两只大眼睛滴溜溜地乱转。只有王得意大逆不道地伸出之手来,大咧咧地一把将明秀揽住,说道:“我怎么就带坏他了?明秀,咱们说的不都是好玩儿的事儿么?”

明秀配合地点点头。

阿诵用警告的目光看了一眼那条胳膊。

“诶?你们中午要不要留下来吃斋饭?我们的斋饭可好吃啦。”明秀道。

“不——”

“好啊!”

阿诵闭了闭眼。他发现,自从遇到王得意,他的养气功夫一下子全成了摆设,总之百无一用。

“我们还有事在身——”

“你们今天中午吃什么?”

要说默契呢,他们两个明明互看互不顺眼;若说不默契呢,分明每次都是同时开口。少年只感觉自己喉中像是吃了一块程雪时做的硬邦邦的玉米饼子,不管喝了多少水,都咽不下。

“唔——吃什么我们不管,横竖厨房做什么,我们吃什么就是了。”

“你们方丈也跟你们一起么?”

“自然。他虽有自己的禅房,但吃饭的时候,还是和我们一道。”

王得意在心中默默过了一遍这话,半晌笑了一笑,指指那处大雄宝殿,道:“我还没正经来过这地方呢,叫你纪哥同我逛逛,一会儿吃饭了再回来。“

“好。”明秀点了点头,又说,“一会儿要吃饭的时候会敲长鱼——喏,就是那只大木鱼!还有云板。你们听到了,就能过堂用斋了。”

说罢,他笑着挥一挥手,又去喂那一池的鲤鱼了。

“这儿到底撑死了几条鱼了?”王得意喃喃一句,转身朝大雄宝殿的方向去了。

僧人们除了日常功课、诵经以外,寻常洒扫杂活儿,也做得十分勤勉。这条小路上,连一点积雪也不曾见。王得意蹲在路边的一盆矮子松盆景旁边,煞有介事地欣赏起来。

“你到底有什么事?”

阿诵背手站着,于满山苍青的暗淡翠色之中,是一簇极为耀眼的鲜红。饶是王得意这么样从下往上看,仍觉出他貌美惊人——没来由,忽然想起他在关外小屋的那些日子,冬天太冷,有时候程雪时会同他一起睡,那时候醒来,他先见到的,是程雪时头顶的发旋。脑海中程雪时的发旋散去,忽而现出那日阿诵怒气冲冲的脸来,额头还带着红痕。

他转回脑袋,专注地看着矮子松松针上的一片雪花。

“他的脸,”他同时指了指自己的半边侧脸,“怎么弄的?”

“与你无关。”阿诵淡淡道。

“好罢。”王得意轻快地说,站起身来越过阿诵就要走,“我自己去问他就是了。”

手肘一紧,是阿诵握住了他的胳膊。

“这跟我们要做的事没有关系。”少年的眉头蹙了起来,隐隐正在发怒的前兆——这和他对着惊愕的王得意叩三个响头时的愤怒还不太一样,“你不要去招惹他。”

王得意比阿诵还高出半个头,薄薄的单眼皮一垂,瞄过那只雪一样肤色的手,此刻那只手抓得很紧,薄薄的皮肉之下隐约透出青色的血管——这力气着实不小,都把他掐痛了。

“好了好了,我不问了,不问了就是了!”

他举手投降,脸上的笑容还是混不吝的模样,直到阿诵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心虚,才放开了他。一得了自由,王得意立刻“诶哟诶哟”地叫了起来。

“你真在乎那小和尚。”他一边活动手臂,揉捏按摩着自己的手肘一边咂了咂嘴,“啧。真在乎!”

“他不是和尚。”阿诵立刻反驳道。

“嘿,住在寺庙里,不是和尚,是什么?”

“他只是带发修行,并未皈依。”

“哦——那就是说,他将来还是要家去,到了岁数,还是要娶媳妇的?”

阿诵不说话了。

“诶,不过我说,他这个长相,能娶着媳妇吗?”

王得意偷眼去看阿诵,只见少年的睫毛低垂下来,在脸颊上投出浅金色的影子,那影子忽而扇动了两下翅膀,是少年淡淡地看了过来。

“他出身显赫,于婚配上,不该那么艰难。”

“是么?再显赫又怎么样?我若是大姑娘小媳妇,嗯……我也得考虑考虑。”

“无所谓。”阿诵突然道,王得意看着他,只见他神色极为沉郁,沉郁之中,又格外平静,“他若终生不娶,我也终生不娶就是了。”

王得意忽然感觉自己得意不起来了。

“你,你真那么在乎他啊?”他试探地道,“终生不娶,也不是个容易事啊。”

“……只是说说罢了。”阿诵忽然转过头去,叫王得意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和一只小巧的耳朵——此刻那只形状秀气的耳朵染着淡淡的薄红。王得意干笑道:“啊,啊哈哈,你们,倒十分情深意重……”

他说完这话,自己心里突然也没滋没味儿起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说的什么胡话。两个人一时都默默无语。这时,一阵悠远的木鱼之声传来,王得意几乎原地跳了起来,如蒙大赦一般,迈着脚步就往斋堂跑:“吃饭了吃饭了!可饿死我了……”

他跑得极快,犹如饿死鬼托生,阿诵远远地望着,不知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终于迈开脚步,也跟了上去。

王得意左手边坐着明秀,右手边坐着阿诵。

他本不想坐在中间,但明秀似乎很喜欢他,连他口口叫的“纪哥”都抛在脑后,不新鲜了。

吃饭之前要诵供养谒,念了供养谒后,要做五观想:第一观,计功多少,量彼来处;第二观,忖己德行,全缺应供;第三观,防心离过,贪等为宗;第四观,正事良药,为疗形枯;第五观,为成道故,方受此食。——这些都是进斋堂前,明秀在王得意耳边悄悄说的,那时候阿诵听得明白,侧目看了看,心道,王得意一定记不住。果不其然,此刻僧人们正双手合十齐声念诵,王得意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只是摇头晃脑,装装样子,时不时还要掀开眼皮,偷看别人有没有发现他,真个如做贼一般。

阿诵不由得又在心中默念“平心静气”四个字。

王得意坐在中间,阿诵坐在最右边,从这半边看来,依稀还能见到明秀孩子气的半边轮廓,见不到左半边脸上那道可怖的疤痕。

眼前忽而浮现起那小小的明秀,彼时他还叫做燕棠。持刀那人的面貌他已记不太清,唯有小小的燕棠,颤抖着,被对方抓在手里。

这疤痕是他一生的债,他双手合十,心中默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和尚吃斋饭,原来是这么安静的。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端起碗来,等着行堂僧人为他添饭。斋饭确然不难吃,他想,这群秃驴不能吃肉已经够可怜了,要是素斋也那么难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思及此,他放下重新添满的饭,转头去看刘尔逊——他现在叫清妙了。此刻他正爱惜地拨开自己的白胡子,缓慢而从容地用筷子去粘碗底的饭粒,尔后慢慢送入口中。时间是多么锋利的兵器!他咬着筷子尖儿,眯着眼睛思考,他是真的还是假的?

十年前,“鸳鸯双刀”这等恶徒,也是头一次遇见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这少年身穿一件厚皮袄,头戴一顶貂皮帽,不合时令,怪里怪气,眉目间神采飞扬,有一股狡黠的顽皮劲儿;但当他将目光投向捂着血流如注的伤眼的恶匪时,那神色又是极严肃、极愤怒的。那柄破口的、敷衍般的铁剑,在他手中,却有如神兵,绝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他的嗓子正在倒仓的时候,话声粗噶难听,但偏偏他就是一个爱说话的人:

“你本无心悔过。我若今日在此杀了你,左不过是这世上少了一个无足轻重的恶人。”刘尔逊抬起头来,鲜血从指缝中满溢而出,仅剩的那只眼盛满了怨毒和恐惧,“你自己造下的恶孽,你自己来偿还。若你偿还得好,世上不光少了一个恶人,还多了一个庸人、甚或是个好人。”

少年为自己的算数而沾沾自喜,颇为自得地收回了剑,伸手一指地上的尸体,冷然道:

“我要你现在挖好了坑,将他们全数安葬。还要刻好墓碑、牌位,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上好了香!否则,我一剑要了你的狗命!”

说罢,他果真抱剑盘腿坐下,冷眼看着“鸳鸯双刀”一边满面流血,一边呼哧带喘地用双手挖土——他的手是握刀的手,纵然刀茧遍布,伤痕累累,但这样用一双赤手空拳,生生挖出六十一个墓穴,仍然是一件令他咬牙切齿的苦差事。挖到夜深,他已经饥肠辘辘,两眼昏花,而一抬头,只见那戴着貂皮帽的古怪少年依旧盘腿坐在原地,目光炯炯地望着他。

这是个什么妖怪!

他只好又埋头苦挖。他失血不少,头晕眼花,只想快点了事,反而挖得更快,等到天边浮起鱼肚白时,他已经挖好了第六十口墓穴。等他再挖第六十一口时,少年终于阖上了眼睛。

机会来了!他虽然失血过多,但勉力一拼,尚且使得!“鸳鸯双刀”方要出鞘——那柄生锈又破口的铁剑,已经对上了他另一只眼!

“你若想做个瞎子,我也成全你就是了。”少年缓缓睁开眼——他方才到底睡或没睡?刘尔逊不知道。他挖好第六十一口墓穴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少年却让他再挖一口。

“我已经挖了六十一口了!”他恨恨道,右眼已经不再流血,因为他用身上撕下来的一段布条草草包扎一下,“哪里来的第六十二人!”

“谁说第六十二‘人’了?”少年努了努嘴,道,“还有死在你刀下的那只小白狗。”

刘尔逊的脸扭曲了一瞬。

“挖得小一点就是了。然后我们去买棺材。”

王得意转过头来,向左看,是十四岁天真烂漫的明秀,向右看,是阿诵安宁得近乎冷漠的侧脸,他自己呢,则像是一个走错了地方,误入了他们青春的不速之客。口中的饭食忽而失去了原本的香气,他想了想,把碗筷放下。

“我吃饱了!”

原本安静得只有碗盘碰撞的轻响声的斋堂突然响起一声大喝,接下来是长久的安静,僧侣们的目光纷纷投射过来,他毫不脸红地一一看了回去,把或困惑、或反感、或茫然、或恼火的目光一一看尽,然后发现原来他们也是有感情的人。于是他哂笑了一声。

“王施主,吃饱了就且去吧。”

只有清妙。

要么是他伪装太好,要么是他果真已经皈依。他看过来的独眼之中只有平静,甚至还有着淡淡的笑意,那笑意也不是讥笑,只是一种宽和乃至于宽纵的微笑。这种微笑令王得意感到困惑无比。

但是他也只是伸了个懒腰,哈哈笑道:“好吃好吃。各位慢吃。”说罢,将椅子一拉,“吱嘎”地一声,尔后转身,先行走了出去。

吃过斋饭,就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王得意牵着他的大黑,缓缓走在山路上。

大黑偶尔打个响鼻,甩甩尾巴,动作磨磨蹭蹭,像是在等身后的樱桃。但樱桃同样不紧不慢,只踱着他小小的步子,跟在主人身边。

两马,两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

直到走至半山腰,少年才开口说:“你方才太过无礼了。”

前面那人自顾自牵着他的大黑,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是不好好走路就是个醉鬼,只听他反驳道:“人家秃驴们都不管,就你事儿恁多!”

“你又在生什么气?”

“我没有生气!”

“清妙已经把你的事,全告诉我了。”

此话一出,比什么都还灵验。那决绝的背影果真停住了,王得意猛地回过身子来,似乎想要扑上来,又似乎没有扑上来的勇气。阿诵将他脸上那犹疑不决的表情全都仔细看进眼里,慢慢道:“怪不得,你第一次见我,就问我是不是学剑的。”

王得意瞪着他,但令他奇怪的是,那双平时总爱懒洋洋地眯起来的眼睛里,除了愤怒,还有恐惧——他肯定了心中的某一个猜测。樱桃随着他的步伐缓缓先前走去。

“你今天不是问我,明秀脸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吗?”他淡淡开口,眼中却有隐藏的警告般的锋锐,“不妨告诉你罢。”

“我和明秀自小玩在一处。七岁那年,我和明秀、还有一个朋友,一同甩脱了大人和嬷嬷,自己偷偷出来玩。这本是常事,没有什么稀奇的。

“但恰恰就在那一天,天色已晚,我们走得越来越远,误打误撞,居然走到了京郊。

“我们远远看见几个人在说话,全无警戒之心,只想偷听他们说的什么,就只是为了好玩儿——”

说到这里,少年脸上现出从未见过的一丝痛楚。

“谁成想,那几人说的不是闲话——他们是某个江湖帮派的强人,正在讨论如何埋尸,那尸体已经辨不出面目,正躺在他们遮掩的草丛之中。

“我那朋友受了惊吓,腿一软就要逃跑,跑时难免碰出声响,我们三个就这样被他们发现了。

“那几人许是江湖上的甚么邪派中人,我们虽是小孩,但也不见他们有丝毫恻隐之心;不仅如此,他们还生出了要用我们几个取乐的想法。

“当头的是个女人,脸庞浮肿青紫,可说是容貌尽毁——长大后我才知道,她练的便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千蛛万毒手’。明秀最小,也最招她的眼。她便抓着明秀,对他说:‘你们几个是好朋友不是?’明秀吓得脸色煞白,几乎说不出话,只好用力点头。于是她又说:‘现在你们有三个人。我往你脸上画一道,换一个人、一条命,你说好不好啊?’”

山间忽然吹来一阵冷风,叫王得意打了个寒颤。右手又慢慢地疼痛起来,在垂下来的袖子里轻颤。

阿诵冷冷地看着他,那眼中的恨意几乎叫他以为,他恨的应该是他。

“明秀说:‘真的吗?’那女人自然说是真的。于是明秀说:‘好吧,那你要说话算话啊。’”

那女人是用匕首“画”的,不是他们寻常游戏时,用毛笔在对方脸上画小乌龟那样的画。那一幕在多年后,仍会出现在少年最可怕的噩梦里。

他顿了顿,略过了那一段。

“画了一道之后,明秀还强撑着,没有昏死过去。那女人似乎也很惊奇,但信守承诺——”他冷冷笑了一下,但笑得很勉强,“先放了我走。”

那时他也只有七岁。或许是害怕放了最大的那个再不好追,又或许是觉得他年纪这样小,应该认不得路——总之放了他走了。他在回去的路上狂奔,一面跑,一面呼号,那是他这辈子能够发出的最凄厉的喊声。可幸他很快撞上了循声赶来的侍卫们——那些总是和他玩闹、陪他练剑的侍卫们,脸上都是心急如焚的神色。他最喜欢的那个侍卫叔叔两只手掐着他的肩膀,摇晃得他几乎想要呕吐,在干呕声中,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我喊他们去救明秀……他们到的时候,明秀还活着。但也只是还活着。”

阿诵牙关紧咬,接下来的话,仿佛是每一个字眼都被隐忍的怒火和怨恨淬了一遍,在口齿之间碾磨过后,才吐出来一般:“这是天子脚下!匪寇便如此猖獗!”

王得意只觉得喉间有一颗棱角分明的小石子,硌得人痛,可吞也吞不下,吐又吐不出。

“我知道。你的手废了。”阿诵缓缓说,王得意的身影在乌黑的眼瞳之中瑟缩了一下,他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恨,只知道心头缓缓泛起一种痛快的感觉,“但洗砚司除蠹,本是天经地义。因为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若是边远所在,又如何安民?”

“你心有不甘,这是常理。”他缓缓地,残忍地说,“但洗砚司不过废了你一只手,你还活着。你的程雪时也还活着,不是吗?”

“明秀的一道疤,换一条命。你也可以当,你的一只手,换了两条命。”

王得意呆呆地站在那里,似乎没有想过阿诵会说这样一番话,也没有想过,这番话是这样的。他站在那里,左手紧紧抓着自己剧烈颤抖的右手,脸色惨白。阿诵抿了抿嘴。

“所以不要再闹脾气了。”他牵着樱桃,越过了王得意,不知怎的,避开了他的眼睛,“而且,不必担心洗砚司再找上你。清妙是不会出卖你的。”

他反将一军。

“因为我说他告诉了我你的事……是骗你的。”

一只丑陋的右手,五根手指,关节扭曲,仿佛都是被生生碾断后,再千辛万苦地长好的。

此刻,这只手在剧烈的颤抖。那种幻痛几乎传达到整条手臂,渗进每颗骨骼。一只手,换两条命,真的值得么?不,其实不值得。他阴暗地想。如果我死了,还比现在舒服得多。

他仿佛又看到程雪时跪在他跟前,一边颤抖,一边为他摘模糊血肉中碎裂的骨茬;但他永远回忆不起程雪时的表情,因为他什么也看不清,疼痛令他眼前一片模糊,口中的木板险些被他咬裂。

幻痛渐渐消退了,他缓缓站直身体——他又重新回到人间。大黑暖热的舌头舔了舔那只还在微微颤抖的右手,他虚弱地笑了一笑,拍了拍他的脑袋。

十丈远处,他遥遥望见一抹红影站在那里,牵着小红马的缰绳,似乎还在翘首等候着他。

他牵着大黑的马缰,也缓缓向前走去。

本是两看两相厌的二人,缘何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是了,当初就不该救他的。在这小子美丽的皮囊下,有着与他和程雪时截然不同的东西——那种居高临下的冷酷。

他走了过去。脸色因为幻痛而惨白,可他甚至含着一点讥诮,微微笑了一下。

而阿诵抿了抿嘴,转开眼睛,恰好躲开了那个微笑。

天如醉,京师最好的酒楼。招待的客人,除却富商巨贾,就是贵人名流。王得意趴在大黑的背上,抬起困倦的眼皮,想道,真不愧是天皇贵胄,就算下榻,也要选最寸土寸金的地方。这地方有什么稀奇?他也来过。

不过他只是微微一笑,从大黑背上跳下来,将缰绳递给满面堆笑的小二。

“客官的马吃什么有什么讲究没有?”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示意自己没听懂。于是那小二又笑道:“和您一块儿的那位客官,”——他对着门内柜台处努了努嘴,“说他的那匹小红马,只吃玉米和黑豆的。那您这匹——?”

正在前台选好房的阿诵突然听见一阵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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